第二章 信!访人的权《利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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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信访【人,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以!下,。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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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了解信访工作!制度及?。信访事项《的,处理程?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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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:二)向办理机关【查询其信访事项的办!理进展及结果并【要,求答复;
】
? ,。 (三《)要求信访工—作,人员提供与》信访事项有》关,的咨询服《务;
?。。
,
?
(四)】对与信访事》项有直接利》害关系的信访工【作人员提出回避请求!;
! , (五)在公布的】接待日?和接待地点向有【关机:关负:责人当面《反映信访事项;【
— (六)【申请复查、复核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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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!对重大、复杂、疑】难的信访事项可【以,依法申请听证—;
! (八)法—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他权利
】
】 第七条 信访人!提出信访事项一【般应当?采用书?信、电子邮件—、传真等书面—形式;信《访人:提出投?。诉,请求的还应当载明】信访:人的姓?名(名称)、—住址、联系方式【和请求事《项、事实、理由
!。
【 信访人《采用口头形式提【出投诉请求》的接受投诉》请,求的机?关应当做好》记录
【
第八条 ! 信访人采用—。走访形式《提,出信:访事项的应当遵守下!列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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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向!依法有权处》理信访事项的本级】或者上?一级国家《机关提?出;
【
:。 (二)—到国家机《关设立或《者指定的接待场所】提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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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(三)?履,行有:关登记手续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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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:多人提出共同的【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!表代表人数不得【超过5人
【
第九!条 ?。信访人?提出信访事》项应当客《观真:实对其所《。提供材料《内容的真实性负【责不:。得捏造、歪曲—事,实、:。不,得诬告、《。陷,害他人
】
第十【条 ?信访人在信》访活动中应当遵【守,法律、法规自觉【维护社会公共—秩,序和信访秩》序不得损害国家、】社会、集体》的利益?和其他公民的—。合法权?利不得有《下列行为
!
: , (一)在—国家机?关办公场所周围【、公共场《所非法聚集》围,堵、冲击国家—机关、拦截公务车辆!或者堵塞《、阻:断交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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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—)携带危险物—品,、管制器具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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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侮辱、殴打、【威胁:国家机关工》作人员或者非法限】制他人人身自由的】;
】 (四)在信访!接待场所滞留、【滋事或者将生活【。。不能自理的人弃留】在信访接待》场,所,的;
! (《五)煽动《。、串联、胁迫、以】。财物诱使、幕—后操纵他《人信访或者以信【访为:名借机敛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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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六)扰?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国!家和公共安全的【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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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信—访,。人未按本条例—第八条第一项规【定走访的接》访国家机关应当告知!其有权受理》该信访事项的国【家机关?并劝其返回;—不听劝告的其住所地!的人民政府》或者单位应当—及时劝其返》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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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信访事项依法—经复核机关》复核终结后信访人】不接受复核意见【并,到国家机关办公场】所或者信访接待【场所滞留、》滋事经劝阻、批评】和教育无效的由信】访工作机构所—在地公安机关对其】予以警告、训诫或者!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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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二条 在隔离!治疗期间的传染病人!需,要走:访的应当委托—其亲属或者他人代为!。反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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