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三章 ?前期物业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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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八条 《。新建物业实》行前期?物业管理在业—主,大会选?聘物业服务》企业之前建设—单位应当依法选【聘物业服务企业实】施前期物业》。管理
》
第】三十九条《。 , 建设单位》应,当,在销售物业前通【过政: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!或者其他《公,开招投标的方—。式选聘?。具有相应资质的【物业: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!业管理?
》
投标【人少于?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!万平方米以》下的:住宅:物业、建筑》面积二万平方米以】下的非?住宅物业经物业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可以?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!有相应资《。。质的:物业服务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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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建设单位应当】与选聘的物业服【务企业签订书面【的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对前期物业】管理的内容》予以约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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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建》。设单位应当提—供前期物业管—理开办费用于购【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!定,资,产,
— ? 第四十条 建设!单位可以邀请—前期物业服务企业】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!建,设对项目的》规划设计方案、【配套设施建设—、工程质量控—制、设?。备运行管《理等事?项提:出与物业管》理有关的建议
】。
【 ,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!程验收和分户—验收时应当通知前】期物:业服务?企业参?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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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一条 新!建物:业的建设单位在申】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!或者现房销》售备案前应》当向设区的市—、县:级人民政府物业管】理行政主管部门报】送以下材《料::
【 (】一)建设单位与【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!前期物业服》务合同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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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, 《 (二)经批准的物!业项目规划设—计方案;
—
,
? 》 (三》。),标,注物业服务用—房具体?位置、面《积,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!书面承诺;
【
》 ? (四)应当!招,投标:的物业管理项目招】投标:情况的书面材料;】
,
?
【 (五)物业】配套建筑和设施设】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!说明等资《料
】 , 第四《十二条 新建物业!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!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!设单位方可》办理物业交付手续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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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》 (:一)水?、电纳入城》市管网安《装分户计量装—置和控制《装置并对物业服【务用房、共用部位】、,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同!一,物,业管理?区域内非住宅用户】配置独立的水、电计!量装置;
!
【 (二)在城【市管:道燃:气、集中供热主【管网覆盖的区域【完成:住宅室内外燃气、供!热管: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!网连接并按照规划】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!置和控制《装置;
—
! (三)电话通】信线、有线电视【线和宽带数据—传输信息端》口敷设到户安全【监控装置及其他安】全防范?设,施设备?按,照规划设计要—求配置到位;
【
,
:
【 (四》。)按照规划》要求完成消防和人】民防空工程》设施建设;》
,
】 (五)】按照规划《要,求完成教育》、,邮政、文化、—医疗卫生、体—育、环境卫生等设】施以及?社区管理《。用房建?设;
《
【 : : ,(六)?按照规划要》求完成小区道路建】。设,。。并与城市道路或【者公路相《连;
《
】 ? (七)按》。照规划要《求完成绿化建设【及车库、车位的配】置;
】 , — (八?),建筑物及其》配套设施的标志【标识完?整、:清晰:;,
! ? (九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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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四十三条 对新!建住:宅物业设区的市、】县级人民政府—物业管?。理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对本条例第【四十:二条规定的事项【进行现场《综合查验对综合查】验发现?的问题责令建—设单位限期》整改
》
综】合,查验结果和整—改情况应当在物业】管,。理,区域内显著位—置公告
! 第四十四】条 建设单位应当!依照省人民政府【。住房和城乡》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公布的临时管理规】约示范文《本制定临《。时管:理规约报县级人【民政府物业》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、《街道办?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!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!得侵害?物业买受人的合法】权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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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首次】。业主大会通过—的管理规约生效【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!。失效
! , , 第四十五条 【 建设单位》销,。售物业时应当在【销售场所将经—批准的规划设计【方案、?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!、临时管理》规,约,及物业服务》用房和物业共—用部位、《。共用:设施设备、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等【相关:材料予以公示并【向物业买受》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!
《
? : 物业买受》人在与?建设单?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!时应当书面承诺遵】守临时管理》规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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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《六,条 建《设单位与物》业买受人签订物【业买卖合同时—应,当向物业买》受人明示《前期物?业服务?合同:及物业?服务企?业,名称、服务内—容、服务标准—、收费?标准:、计费方式和起始时!间等内?容,
— 前期—物业服务合同—作为物业《买,卖合同?。。的附件对物业—买卖双方和物—业服务企业具有约】束力前期物业—服,务合同?可以约定期限—;约定期限未满【。。。业主:委,员会与物业》服,务,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!合,同生:效的前期物业—服务:合同终止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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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前》期物:业服务费《用由物业买受人【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!定的:标准承担房》屋买卖合同未约定】的由建设《单位承?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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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七?条 业主依—法享:有的物业共用部位】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所!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!单位:和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!自,。。处分
》
《 业主》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!或,者前期?物业服务企业利【用,物业共用《部位、共《。用设施设备获得的】收益应当单独列账】业主所得收益的百分!之七十纳入专项维】修资金百分之三【十用于补贴》物,业服务费
【
【第四十八条 物】业管理区《域内属业主共有【的物: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!筑由建?设单位负责申请【房屋权?属登:。记登记机《构应当在《不,动产登?记,簿中对属《业主共有的物—业服务用房等—配套建筑予以—记,载业主有权》查询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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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!条 物业》服务用?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!。。列规定:
》
— 【(一)?物业管?理区:。域物业总建筑—面积五?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!不少于建筑面积【一百五十平方—米配置?;
! ? (二)物业管!理区域物业总—建筑面积二十—五万平方米》以下的按照物业【总建筑?。面积千分之三配置;!总建筑面《积超过二十五—万,平方米?的超:过部分按千分之一】的标准配置;—
— 《 (三—)物:业服务用房应当【在地面以《上相对集中便于【。开展物业服务活动】并,且,具备采光、通风、】水、电?、通信等正常—使用功能和具有独立!的通道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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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物业服务用房包】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!、业主委员会办公用!房等其中用于—业主委员《会议事?活动用房的应当【按照配置《物业服务用房的【比例:合理确定一般—按,照建筑面积二十至】四十平方米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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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物业服务—用房:不得计?。。入,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!全体:业主建设单》位移交物业服务用】房不得?收取任何费》用并提交登》记证明
【
: 未》经业: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!物业服务用房的【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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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集中建设的保障【。。性住:房应当按照》不低于?总建筑面积千分【之三增加《配置物?业服务经营性用【房收益?用于弥?。补物业服务费不【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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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《十,条 建《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!业主共有但属于【城镇公?共道路的除外建筑】。区划内的绿地属【于业:主共有但属于—城镇公共《绿地或者明示—属于个人《的,。除外建筑《区划内的其他公共】场所、公用设施属】于业:主共有?
【 第五》十一条 新建物】业交:付使用前物业服【务,。。企业:和建设单《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!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!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进行承接】查验;?未进行承《接,查验的不《得交: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!不得承接《未经查?验或者查验不—合格:的物业
【
第五十!二条 在办—理物:业承接查验时建设】单,位应当向物业服务】企,业移:交下列资料:—
》
》 (一)【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!筑,、结构、设备竣【工图配套设施、地下!管网工程竣》工图、分户验收【等竣工验收资料【;
《
【 (二—)共:用设施设备的安【。装、使用和维—护保养等《。技术资?料;:
:
,
! (三)物业质量!保修:文件和?物业使用说明文【件;
《
?
, 】(四)物业管—理,区域:内各类建筑物、【场地、设施设—备的:清单:;
《
! (五)园林施工!图纸及树种》清单;
! 】。(六:)业主?名册;
》
】 《(七)?。物业的使用、维护、!管理必需《的其他?资料
?
】。 前期物业服务合】同终止?时,物,业服务企《业应当将物》业服务用房和—物,业共用部位》。、共用设施设备及相!关资料?移交业主《委员:会
》
? : 建设单位、—物业:服,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!。。及其:工作人员不》得泄露业主个人信】息资料
【
第【五十三条 物【业服务企业应当【自物业交接后三十】日内持?下列文件向县级人】民,政府物?。业管理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】:,
?
,
! (一)前期物【业服:务合同;
》
》 (!二,)临时管《理规约;
》
,
【 , (三)【物,业承接查验协议;】
?
! (四)》建设单位移》交资料清单;
【
】 《 (五)查验记录】;,
— 《 : (六)交接记】录;
》
》 《 (七《)其他承接查验有】关的文件
!。
: 第五十四【条 建设单位【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】的保修期限和—保修:范,围承担物业》。的保:修,。责任
》
【建设单位提取的工】程质量?保证金应当专—户存储专项》用于:物业保修《期内的维修并接受】业,主、业主委员会和物!。业服务企业的监【督保证?金期满后建设单位申!请返还的设区的市、!县(市)人民政【府建设?行政:管理部门应当征【。求业主委员》会、物业服》务企:业和县级《人民政府物业—管,理行政主管部—门意:见工:。程质量保《证金提?取,的比:例与管理使用办法】由设区的市人民【。政府制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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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五条 》 新建?物业管理区域—内的供水、供电【。、,供气、?供热、?通,信等最终用户的分】户计量表或者最【终用户入户端口以外!的专业经《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!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!技,术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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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。设单位在《组织竣工验收—时应:当通知供水、—。供电、供气》、供热、通信等【专业经营单》。位,参加:;在竣工验收—合格后应当》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!。业经营设施》设,备移交给专业经营】单位负责《管理专业《经营单位《应当接收并承担维】修、养?护,和更新?的责任?有关费用《由专业经营单位承】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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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老旧:住宅小区内的专【业经营设施设备需】。要改造?的按专业经营单【位要求改造后—业主:大会:决定移交给专—业经营?单位:管理的专业经营单位!应当:接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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