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 法律责任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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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:一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的行—为涉及县道、乡【道的由县级农村公】路管:。理机构依据权限【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公?路法和公路安—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!规的规?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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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《定的行?为,涉及村?道,的由:县级农村公路管理】机构按照下列规【定给: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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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》 (一《)违反本条例—第三十三条规—定擅自占用、—挖掘村道的》责令改正可》以处二百元以上【五千:元以下的《罚款情节严重的【可以处五千元以上】。。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损坏或者擅自移】动、涂改村道附属】设施的责令停止【。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!元以下的《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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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二《。)违反本条》例第三十四条第一】款规定未经许可进】行相关涉《路施:。工活动的《责令停止违法—。行为可以《处五千元以》上一万元以》下,的罚款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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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《。 (三)违反本条】例第三十《五条第二款规定在】村道:两侧建筑控制—区,内新建、《改建、?扩建建筑《物和:。地,面构筑物的责令【限期拆除可以—处五千元以上—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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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?(,四)违反本条例第】三十六?条第一款规》定超限车《辆在:村道上行驶的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!百元以上五千—元以下的罚款情节】。严重的可《。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!元以下的罚款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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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违反!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!定铁:轮车、履带》车,以及其他《可能损害《村道路?面的机具擅自在【村道上行《驶的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可以处一】千元以上《。五,千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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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三】条 ?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交通运输行【政主管部门、—农,村公路管理》。机构以及乡(镇【。)人民?政府有下列行为之】一尚:未构:。成犯罪?的由本级或者上一】级人民?政,。。府、上级人民政府交!通运:输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!以通报批评;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。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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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一)?违法组织农村公路】建设项目《招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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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违!法实施农村公路建设!项目和?路政管理行政—审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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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未—依法: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!目安全生产和工【程,质量监督管理—。职责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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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】。农村公路建设项【目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合》。格,即交付使用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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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未依法履!行,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!职责:造成人身《伤害:和,财产损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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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 (?六)侵占《、挪用和截》留农:村公路建设、养护资!金的;
! , 《 (七》)其他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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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:十四条 《 对农村公路及其】附,属设施造成破坏、】损坏的?应当按照不低于农村!公路原有的技术【标准予以修复、改】建或:者按照破坏、损【坏程度给予相应【的赔偿或者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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