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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路政管!理,
】 : 第三十》二条 县级人【民政府应当确定【县道、乡道两侧自边!沟(截水沟、坡脚】护坡道)外缘—起,不少于?一米的范《围为公路用地自公】路用地外缘起县道不!少于十米、乡道不少!于五米的范围为【。建,筑控制区并向—社会公告《
】 村道的公路【用地范围《由,村民委员《会通过村民会—。。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!确定乡(镇)人民政!府应:当根据?具体情况《确定村道自公路用地!外缘起一般不少【于三米的《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!向,村民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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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三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占用、》挖,掘农村?公路不得损坏—或者擅自移动—、涂改农村》。公路附属设》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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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【。条 ?进行下列《。。。施工活动涉及—县道、乡道的建设】单位应当经县级农村!公路管理机构许【可
! (一)!。因修建铁路、机场、!供,电、水利、》通信等建设工程需】要占用、挖掘农村】公路、公《路用地或者使农【村公路改线;—
! : : (二)跨越、【穿越农村公路修建】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!、埋设管道》、电缆等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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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在公路用地】范围内架设、埋设】管道、电缆等设【施;
】 《。 (四)利】用,农村公路桥》梁、:公路隧道、涵洞铺】设电缆等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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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?(五)利用》跨越农村公路的【设施悬挂《非公路标志》;
【 , (六!)在农村公路上增】。。设,或,者改造?平面:交,叉,道口;
】
》 (七)在】。农,村公路?建,筑控制区内埋设【管道、电缆》。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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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】款所列施工》活动涉及村道的应】。当事先征《。得相关?村民:委员:会,的意见并《经乡(镇)人—民政府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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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!。上施工活动影—响交通安全的还【应当:征得有关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《部门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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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五条 !禁止在?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!范,围内:从事:下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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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)设置集贸市—场;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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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【。 (二)堆放物料和!其他障碍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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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《三)挖砂、采石、】挖,沟,引,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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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)—非法设卡、》收费、罚款和拦【截车辆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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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其—他损坏、《污染和影响农村公路!畅,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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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—农村公路《防护、养护》需要外不得在农村公!路两:侧建筑控制区内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建【筑物和地《面构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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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六条】 超限车》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!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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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载不!可解体物品》的超限车辆》确需行驶的应当按】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!。的有关规定办—理许:可,手续并?采,取有效的防护措【施所需费用》由运输单位或者【个人承?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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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第三十】。七,条 除农》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!业需要在农村公路】上短距离行驶外铁】轮车:、履带?车,以及其他可能—损害农村公路的机具!不得在农村公路【。上行驶确需在县道】、乡道上行驶的应】当经县级《农村公?路,管理机构同》。。意在:村道上行《驶的:应,当经乡(镇)人【民政府同意》;并采?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按!照,指定的?时间:、路线行驶
】
— 第三十八条 】县级农村《公路管?理机构或者乡—(镇)人民政—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!、村道的需要在【乡道、村道的—出入口设置》必要的限高》、限:宽设施但是》不,得影响消防和卫生】急救等应急通行【需要:。不得:向通行车辆收费【
! 第三十九条 】县级农村公路管【理机构在监督—检查中?通过流动检测等【。方式发?现车辆有超限行为】的应当就《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!测站点?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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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条 ? 乡(镇)人民政府!应当组?。织村民委员会—以及村道沿》线的单位和》个人做?好本行?政区域内农村公【路路产路权的保护】。;对侵害农村—公路路产路权—的行为应当予—以制止并及时—向县级农村公—路,。管理机构《报告由县级农村公】路管理机构依法处】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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