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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五章 路政管!理, 】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二条  县级人【民政府应当确定【县道、乡道两侧自边!沟(截水沟、坡脚】护坡道)外缘—起,不少于?一米的范《围为公路用地自公】路用地外缘起县道不!少于十米、乡道不少!于五米的范围为【。建,筑控制区并向—社会公告《   】  村道的公路【用地范围《由,村民委员《会通过村民会—。。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!确定乡(镇)人民政!府应:当根据?具体情况《确定村道自公路用地!外缘起一般不少【于三米的《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!向,村民公告 —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三条  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占用、》挖,掘农村?公路不得损坏—或者擅自移动—、涂改农村》。公路附属设》。施 ?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四【。条  ?进行下列《。。。施工活动涉及—县道、乡道的建设】单位应当经县级农村!公路管理机构许【可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)!。因修建铁路、机场、!供,电、水利、》通信等建设工程需】要占用、挖掘农村】公路、公《路用地或者使农【村公路改线;—    !  :  : (二)跨越、【穿越农村公路修建】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!、埋设管道》、电缆等设施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在公路用地】范围内架设、埋设】管道、电缆等设【施; 】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四)利】用,农村公路桥》梁、:公路隧道、涵洞铺】设电缆等设施; !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(五)利用》跨越农村公路的【设施悬挂《非公路标志》;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在农村公路上增】。。设,或,者改造?平面:交,叉,道口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七)在】。农,村公路?建,筑控制区内埋设【管道、电缆》。等设施 —     前】款所列施工》活动涉及村道的应】。当事先征《。得相关?村民:委员:会,的意见并《经乡(镇)人—民政府同意 【     以!。上施工活动影—响交通安全的还【应当:征得有关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《部门的同意 !   《。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!禁止在?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!范,围内:从事:下列活动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设置集贸市—场; 《。 :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二)堆放物料和!其他障碍物; !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《三)挖砂、采石、】挖,沟,引,水; —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—非法设卡、》收费、罚款和拦【截车辆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其—他损坏、《污染和影响农村公路!畅,通的行为 !     除—农村公路《防护、养护》需要外不得在农村公!路两:侧建筑控制区内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建【筑物和地《面构筑物 —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六条】  超限车》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!行驶 —     运载不!可解体物品》的超限车辆》确需行驶的应当按】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!。的有关规定办—理许:可,手续并?采,取有效的防护措【施所需费用》由运输单位或者【个人承?担 ? ?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。七,条  除农》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!业需要在农村公路】上短距离行驶外铁】轮车:、履带?车,以及其他可能—损害农村公路的机具!不得在农村公路【。上行驶确需在县道】、乡道上行驶的应】当经县级《农村公?路,管理机构同》。。意在:村道上行《驶的:应,当经乡(镇)人【民政府同意》;并采?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按!照,指定的?时间:、路线行驶 】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八条  】县级农村《公路管?理机构或者乡—(镇)人民政—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!、村道的需要在【乡道、村道的—出入口设置》必要的限高》、限:宽设施但是》不,得影响消防和卫生】急救等应急通行【需要:。不得:向通行车辆收费【    ! 第三十九条  】县级农村公路管【理机构在监督—检查中?通过流动检测等【。方式发?现车辆有超限行为】的应当就《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!测站点?进行处理 【     第四!十条 ? 乡(镇)人民政府!应当组?。织村民委员会—以及村道沿》线的单位和》个人做?好本行?政区域内农村公【路路产路权的保护】。;对侵害农村—公路路产路权—的行为应当予—以制止并及时—向县级农村公—路,。管理机构《报告由县级农村公】路管理机构依法处】理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