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资金筹集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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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》十八条 农村【公路的建《设,、,养护应当建立政【府投入为主、多【。渠道筹资为辅—的资金?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!
!。。 》。。。(一)?国家补助的》专项资金和中—央财政转移支付资】金;
】 《 (二)各】级人民政《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!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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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: (三)村民委】员会依照国家有关】规定采取“一事一】议”和政府奖补相】结,合方式筹集的—用于村道《建设、?养护的?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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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四)企业、个—人,等社:会捐:助或者?利,用农村公《路冠名权《、,绿化经营权等方【式筹集的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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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通【过其他方式筹集【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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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九【条 县级人民【政府负责筹集农村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】金专:项用于农村公路【的建:设,和养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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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—、,设区:的市人民《政府:除拨付本条》例第二?十八条第一项规【定的资金外应当安】排财政性资金用【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!的补助具体办法由省!人民政府《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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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鼓,励单位、个人和农】村公路沿线受益【单位采取自》愿捐资等《方式建设和养护农】村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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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条【。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当将政府】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农!村公路管《理、养护所需经费以!及农:村公:路管理机构行使【农村: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!需经:费纳入本级人—民政府财《政预算
! 第三十一条! 农村公路建设、!。养护资金实行统一管!理、:专款专?。。用任何单位和个人】。不得挤占、挪用和】截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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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交【通运输行《政主管部门和农村】公路管理《机构应当加》强农村公《路建设和养》护资金的管理提高资!金的使用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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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、!审计等部门应当【依法:对农村公路建设、养!护资金的使》。用情况进行监督和】检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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