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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第四章 《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!。止 】。   ?。 , 第:二十四条  —经劳动合同当—事人协商一》致劳动合同可以【解除 《    【 第:。二十五条  劳动】者要求?解除劳动合同的【应当提前《30日以书》。面,形式通知用人单【位,用人单?位与劳动《者就劳动者》要求解?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!期另有约定》的除外 【 ,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》 用人单位有—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劳动者可—以随:时解除劳动合—同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在试用期内【。的,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二)以》暴力、威《。胁或:者非法限制人身【自由的手段强迫劳】动者劳动的; !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三)侮辱、!。体罚、殴打、—非法搜查和》拘禁劳动者的; !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四【)用人单位》未按照国家规定【和劳:动合同约定》支付劳动《报,酬,或,。者提供劳动安全、卫!生,条件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用人单位拒不为】劳动者缴纳社—会保:险费的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法》律、法规《规定劳动者可以【随时解除劳动—合同的其他情形【 》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,七条  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用人单位可】以解除劳动》合,同但应当提前—30日?以书面形式通—知劳动者本人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(一)劳动者患病或!者,非因工负伤致残【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!不能从事原工作也】不能从事《用人: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!身,。体状况?相适:应的:工作的;《 ,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】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!工作岗位《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! , :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劳动合同订立【时所依据《的客观?情况: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!动合同无法履—行当事人又不能【就变:更劳动合同达—成协议的《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八条】  劳动者有下【列情:形之:一的用人单位可【。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!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,在,试用期内《被证明不符合—录用条件的; !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二)严重】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!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!章制度依法》或者依照劳》动合同约定可以解】除劳动合同的;【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严重失职或!。者营私舞弊对用【人单位利《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被?。劳动教养或者被追】究刑事责任》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法律、!法规:规定用人单位可【。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!的其他情形》 ?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九条 》。 已建立工会的【用人单位依据—本条例第《二十七、第二—十八条规《定解:除合同?的应当将解除劳动】合同的理由》通知本?单位:。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!位违反法律、法【规和有关合同约定】。要求用?人单位?重,新作出决定》的,用人:单位:应,。当研究工会的—意见并将处理结【果通知工《会其中依据本条例第!二,十七条规定》解除劳动合同—应当提前《。30日通知工会 !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条 》 ,用人:单,位濒临破产、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!难或者资本、生产经!营结构发《生重大变《化确需裁减人员的】应当提?前30日向工会或者!全,体劳动者说明情况听!取工:会或者劳动者的意见!经向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!减人员 】     》用人单?位依据?前款规定裁减—人员后在6个月内】又录用人《员的应当优先录用符!合条件的被裁减人员! ?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一条 》 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劳动合同终】止  】。    《 ,。  (一)劳动合同!期满的; 】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当事人约定—的劳:动合同?终止条件出现的;】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用人单】位破产、解》散、被撤销的; ! 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四):劳动者退休》、退职的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五)劳动者死亡!或者被人民法—院宣告失踪》、死亡的 ! ,  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(《六,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情形 【。    — 第:三十二条《  劳动者有—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用《人单位不得依—据本条例第》。二十七条《、第三?十条、第三》十一:条第(一)项、【第(二)《项的规定解》除或:者终止劳动》合同 》 :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患职业病或者—。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!级至六级伤残—的;: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》),患病或?者负伤在《规,。定的医疗期》内,。的,; :     ! ,  : (三?)疑似职业病或者疑!似严重传染性疾【病患者在诊断或【者医学观察》期间:的; 》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女职工!在孕期、《产期、哺乳》期,内的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五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:其他情形 》   【  劳动合同期【满或者当《事人约定的劳动合】同终:止条:件出现但劳》动者有前款第(【二)项、《第(三)项》、,第(四)项、第(】五)项?情形之一的》。劳动合?。同顺:延至所列情形消失 !   【  :第三:十三:条  劳动者—患职业?。病或者因工致—残被鉴定为七级至】十级伤残劳》动合同期满终止【或者劳动者》本,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!的由用?人单位?支付一次性》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!。残就业补《助金 》     劳动!者患职业《。病或者因工致残被】鉴定为五《。。级、六级伤残的保留!与,用人单位的劳—动关系? ?。   》  经?劳动者本《人提出可《以与用人单位解除】或者终止劳》动,合同由用人》单位支付一次—性,工伤医疗补助—。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!    !。 ,劳动者患职》业病或者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!级至四级伤残的【保留劳动《关系退出工作岗【位享受国家和省【规,定的有关《待遇: :。   —  工伤医疗补【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!金按照国《家和:省,有关规?定执行 !    第三十四条!。。  劳动合》同解除?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!当向劳?动者出?具解除或《者终止劳动合同【的证明书《 ,。   【  劳动者因—解除:、终止劳《动合同而失》业的可以持》解除、终止劳动合】同证明书申》请办:。理失业登记手—续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