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第四:章 劳?动保:护监督检查 【 :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四—条  各级劳动行政!部门对劳《动保护工作实行【国家监察主要职责】是 《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,一)监督检查用人】单位及其主管部【门遵守国家》劳动保护《法律、法规情况【。查处:违反劳动保护—法律、法规的行【为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二)制定劳动【保护规划、》计划和管理规章【并组织?实施; 《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会同有【关部门参加工程项目!的,劳动安全卫生可行性!论证:、设计?审,查和竣?工验:收;参加劳》动安全卫生》科研成果和有关【新技术(包括国外】引进技?术)、新工艺—、新设?备、新材料的—鉴定; 【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四)监督检!。查用人单《。位劳动卫生状况发现!存在重大《事故隐患和严—重,职,业,。危害应当及时制【发劳:动保护监《察决定?书督促其限期整治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五?)监督用人单位劳动!安全卫生宣传教育】和培训?工作:。;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组织特种作》业人员?的培训、考核、发证!; 《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六【)对特种劳动防【护用品实施安全审查!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七)参》加,。用人单位因工伤【亡事故的调查—。、处:理,;在处理意》见不一致时提出结】论性意见《;负责事《故审理的批复监督事!故处理批复的执【法情况; —。  》 ,   ?。   (八)依【法应:。履行的其他监察职责!    ! 第三?十五:条  县级以上【卫生行政《部门:行使下列监督检查职!责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:)对用人单》位执行职业病—防治的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【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!督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二)《监,督职业性《健,康检查、职业病【设计报告和处—理,情况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【)监督、指导职业病!诊断和?劳,。动能力鉴定工作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四)参加并监督【建设:工程项目卫生设施】的,审查和竣工验收【; : 《 ,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《(五)法《律、法?规规定的其》他职责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六》条  各级劳动【行政部门劳动安全卫!。生监察人员(含根据!工作需要聘任的【兼,职监察?人员)执行公—务时有权进入用人】单位的作业现—场调查劳动保护情况!查阅必要《的文件和资料—询问有关人》员发现危《。及劳:动者安全《和健康?的紧急?情况时?有权采?取,或要求采取紧—急措施 》 :。 :  :  劳?动安全卫《生监察人员执行【公务必?须出示证《。件秉公执《法并遵守有关规【定 《     第三!十,七条  《各级人民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!在各自职责》范围内对用》人单位遵守劳动【安全卫生法律、【法规和标准》。的情况?进,。行监:督 《 :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八条 【 各级工《会依法?维护劳动者》。合,法权益监《督劳动保《护法:律、:法,规,的实施 》     第!三十九?条  用人单位【的职工代表》大会:或职工大会应当定期!讨论劳动保护工作】审查本单《位劳动保护》措,施方案对违反劳动】保护法律《、法规的《决,定和措施有权否决】 : 《    劳》动者对用人单位管】理人:员违章指挥强—令冒险作业有—权拒绝?执,行对危?。害生命?。安全和身《体健康?的行为?有权批评、检—举和控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