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】劳动保护监督检查】 》    —。 第三十《四条  各级—劳动行政部门对劳】动保护工作实行国家!监察主?要职责是 】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一)监督检查【用人单位及其主【管部:门遵守国家》劳动保护法律、法】规,。。情况查处违反劳动】保护法律、法规的行!为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制定劳!。动保护规划、—计划和管理规—章并组织实施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。会同有关部》门,。参加工程项目—的劳动?安全卫生可》行性论证《、设计审查》和竣工验《收;参?加劳:动安全卫生科研成果!和有关新技术(包括!国外引进技》术)、新工艺、新】设备、新《材料:的鉴定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监督检】查用人单位劳—动卫生状况发现【存,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!重职业危害应—当及时制发劳动保】护监察?决定书督促其限【。期整治;《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五)监!督,用人单位劳动—安,全卫生宣传教育和】培训工作《;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组织特—种作业人员》的培训、《考核、发证;— —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六》)对特种劳动防【护用:品实施安全》审查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七》)参:加用人单位因工伤亡!事故的?调查、处理;在处】理意见不一致时【提出结论性意见【;负责事故审—理,的批复监督事故处】理批复?的执法情况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八)依法应履行的!其他监?察职:责 : ?  ?   第三》。十五条? , ,县级以上卫》生行政部《门行使下列监—督检查?职责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一)对》用人单位执行职业】病防治的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和标准的【情况:进行:监督:。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监督职》业性健康检查—。、职业病设计报告】和处理情况; 】。。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监督、指导职—。业病诊断《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!; 【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?(,四)参?加并监督《建设工?程项目卫生设施的审!查和:竣工验收; !   《  : ,。   (五)法律、!法规规?定的其他职责— —    第》三十六条  —。各级劳?动行政部门劳—动安全卫《生监察人员》(,含,根据工作需》要聘:任的兼职监察人员)!执行公务时有权【进入用人单》位的作业现场调【查劳动保《。护情况查阅必要的文!件和资料询问有【关人员发现》危及劳动者》。安全和?健,康的紧急情》况时有权采取或要】求采取紧急》措施 【     劳动安全!卫生监察《。人员执行公务必须】。出示证件《秉公执法并遵守有】关规:定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七条  各级人【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!应在各自职》责,范围内?对用人单位遵守【劳动安全卫生—法律、?法,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!监督 《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八条  各!。级工会依法》。。维护劳动者》合法:权益监督劳动保护法!律、法规的实施【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九条】  用人单位的职】工代:表大会或职工大【会应当定《期讨论?劳动保护工作审查本!单位劳?动保护措施方案【对违反劳动》保护法律、法规【的,决定:和措施有权否决【    ! 劳动?者对用人单位管【理人员违章指—挥强令冒险》作业:有权拒绝执行对【危害生命安》全和:身体:健康的行《。为有权?批评、检举和控告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