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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】治 :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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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开采矿—产资源造《成矿山地《质环境破《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!治理恢复治理—恢,复费:用列入生产成本矿】山被批准关闭或【者闭坑?前采矿权《人应当?按照:矿山地质环境保【护与综合《治,理方案完成》矿山地质《环境的治理》恢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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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?十三条 》。按照企业《所有、政府监—管、专户储存、专款!专用的原则建—立矿山地质环境【治理恢复保证金制】度采矿权人应—当按照?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!存矿山地质环境治】理恢复保证金(以】下简称保证金—)
【。 保证金【缴存、?使用和管《理的具体办法—由省:人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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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:十四条 《。 采矿权人应—当按照矿山地质【。环境保护与综—合治:。理方:。案确定的《矿山地质环》境治理措施对矿【山地质环境治—理恢复工程进行勘】查,、设计矿山地—质环境治理恢—复工程经勘查、【设计后方可施工矿】山地质环境治理恢】复工程在施》工过程?中应当由相应资质的!监理单位实施—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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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采矿权人不具!。备治理恢复能—力,的应当委托具有【相应:地质:灾害:治理工程资质的勘查!。、设计、施工和监理!单位承担矿山地【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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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五条 — 承担矿山地质【环,境治:理恢复?工,程的勘查、》设计:、施工和监理单位应!当根据矿山》。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!治理方案《的要求按照国家有】关标准和技术—规范进行矿山地【质,环境的治《理恢:复不:。得弄虚作假》、降低治理恢复质量!
【 ?矿山地质《环境治理《恢复工程的勘查、设!计,、施工和监理—单位不得超越资质】等级许可的范围或】者以其他单位的【名义承揽矿山地质】环境治理恢复业务;!不得允许其他—单位以本单位的【名义承揽《矿山:地质环?境治理恢《复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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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六条》 矿山地质—环境治?理过程中采矿权【人或者?承担:治理责?任的单位应当每年】将治:理情况报告矿山【所在地市、县人民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!。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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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七条】 矿山地质环境】治理恢复应当—达到下列主要—标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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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, (一》)整治被破坏或者废!。弃的土地使之恢复到!适宜植物生长—、水:产养殖或者其他可供!利用状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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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《整,。修露天采矿的—。边坡、断面并实【施绿化无滑坡、【崩塌、泥石流等【安全隐患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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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采取!封闭、充填或者人】工放顶等措施使地下!井、巷等《采空区达到》安全状态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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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处》置矿山?开采活动中产生【的各类废《弃,物,达到国家《规,定的标准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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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地!表水水质得到—恢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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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具】有,观赏价值、研—究价值的矿山遗迹】鼓励开发《为地质地貌》景,。观保:护区、旅游区—。。或者矿山公》园,
【 :。 第二十八条 【 矿山地《质环境治理恢—复后由采矿权—人向矿山所在地县以!上人民政《府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?验收申请由》国土资源《行政主?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!、行:政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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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矿?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!工程经验收未达到治!。理恢复标准的国土】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责?令限期治理逾期治】理仍达不到》标准的由《国,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。门组:织重新治理》治理费用从保证金中!列支保证金不足支】付治理恢复费用【的由采矿权》人补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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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九条 —。本条例?。实施前已关闭或者废!弃的矿山由矿山【所在地市、县人【民政府?组织对?其矿山地《质环境?进行治?理恢复市《、县人民《政府可?。以通过多渠道—融资治理已关—。闭或:。者废弃的矿山投资治!理,已关闭或《者废弃的《矿山投资人》可,以依法享受投资收】益但不得损害他人的!合法权益《
】 , 前款规定》的已关闭或者废【弃的矿山其地—质环境治理恢复工】程的勘查、设—。计、施工和监理应当!由具有相应治理恢】复能力或者地—质灾害治理》工,程资质的单位承担矿!山地质环境治理【恢复完成《后由矿山所在—地县以上人民政府】国土: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!织,验,收法律、《行政法?规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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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 因采矿而挖】损、塌陷、》压占的土《地治理后可》用于耕种的经验收确!认后可?以依法折抵建设占用!耕地的补偿》指标:
】 第三十一—条 采矿权人【按照矿山《地质环境《保护与综合治—理方案进行矿—山,地质环境治理—恢复从废石》(矸石)、尾矿中】回收:矿产品的可以依【法减免矿产资源补偿!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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