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治: 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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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开】采矿产资源造—。成矿山地质》环境破坏《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!理恢复治《理恢复费用列入生】产成本矿山》。被批准关闭或者闭】坑前:采矿:权人应当按》照矿山地质》环境: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!完,成矿山地质环境的】治,理恢复
! 第二十【三条 《按照企业所》有、政府监》管,、专户储《存、专款专》。用的原则《。。建立矿山《地质环?境治理恢复保—证金制度采矿权【人应当?按照国?家和:省有关规定缴存【矿山地质《环,境治理恢复保证金(!以下简称保证金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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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保,证金缴存、使用和管!理的:。具体办法由省人【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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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二:十四条 《。 采矿?权人应当按》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!与综合治理方案确】定,。的矿山地质环境【治理措施对矿山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】工程进行勘查、设】计矿山地质环境治】理恢复工程经勘查、!设计后方可》施工矿山地质环境治!。理恢复工程在施【工过程中应当由【相应资质的监理【单位实施监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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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采矿—。权人不?。具,。备治理?恢复能力的》应当委托具有相【应地质灾害》治理工程资》质的勘查、设计、】施工和?监理单位承担矿山地!质环:境治理恢复》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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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五条 】承担矿山地》质环:境治理恢复》工程的勘《查、设?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!应当根据矿山—地,质环境保护与—综,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按!照国家?有关标准和技—术,规范进行《矿山地质环境—的治理恢《复不得弄虚》作假、降低治理【恢复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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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山地质!环境治理《恢复:工,程的勘?查、:。设计:、施工和监理单位不!得超越资质等级许】可的:范围或?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!承揽矿山地质—环境治理恢复业【务;不?。得允许其他》。单,位以本单位》的名义承揽矿山地】质环境治理恢—复业务?
】 , 第二十六条 】矿山地质环境治【理过程中采矿权人】或者:承担治理责任的【单位应当每年将治理!情况报告矿山—所在地市、县人民政!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。部门
! 第《二,。十七条 矿山地】质环境?治,理恢复应当达到下】列主要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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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一)《整,治被破坏或者—废弃的土地使之恢复!到适宜植物》生长、水产养—殖或者其《。他可供利用状态;】
】 ? , (二《)整修?露天采矿《的边坡、断面—。并实:施绿化无滑坡、【。崩塌、泥石流等【安全隐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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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)采取封闭!、充:填,或者人工放顶等【措施使地下井、【巷等采空《区达:到安全状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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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四)—处置矿山开采—活动中产生的各类】废弃物达《到国家规定的标准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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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,。五)地表水水质得到!恢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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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具有观赏价值!、研究价值》的矿山遗迹鼓励开】发为地质地貌—景观保护区、旅游】区或者?矿山:公园
】 第二十八】。条 矿山》地质环境治》理恢复?后由:采矿权?。人向矿?山,所在地?县以上人民政—府,国土资源行政主【。管,部门提出验收申请】由国土资源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组织验收法律、行政!法规另有《规定:的从其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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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矿山地【质,环,境治理恢复工程经验!收未达到治理恢【复标准?的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《限期治理逾期治理】仍达不到标》准的:由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组织重—新治:理治理费《用,从保证金中列支【保证金不足支付治理!恢复费用的由—采矿权人补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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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《十九条 本—条例实施前已关闭】或,者废弃的矿山由矿】山所在?地市、?县人民政府》组织对其矿》山,地质:环境进行治理—。恢复:市,、县人民政府—可以通过多渠道融】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!弃,的矿山投资治理【已关闭或者废弃的】矿山投资人》可以依法享受投资】。收,益但:不得损害《他人的?合法权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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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【规定的?已关闭或《者废弃的矿山其地质!环境治理恢复—工程:的勘查、设计、施工!和,监理应当由》具,。有相:应治理恢复能力或者!地,质灾害治理》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!矿,山地: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!后,由,矿山所在地县—以上人民政府国土】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组?织验收法律、行政法!规另有规定的从【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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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条 因采矿】而挖损、塌陷、压占!的,。土地治?理后可用于耕种的经!验收:确,认后可以依》法折抵建设占用耕】地的补偿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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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一条 采矿权!人按照矿山地—质环境保护》与综合治理》方案进行矿山地【质环境治《理,。恢复:从废石(《矸石)?、尾矿中《回,收矿产品《的可以依法减免【矿产资源补偿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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