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保 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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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: 勘查、开采矿【产资源应当保护矿】山地质环《。境依法做好》水土保持《、植被恢复和土地】复垦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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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 【 探矿权人应当【按照批准《的勘:查设计?施工对勘查矿产资源!遗留的钻孔、—探井:、探槽、巷》道进行回填、封【闭对形成的危—岩、危坡等采取治】理措施消除安全【隐患
】 第十五【条 : 申请开采矿产【资源的?采矿权?申请:人应当委托》具有相应地质灾【害治理资质的单【。位编制矿山地—质环境保护与综合】治理方案《报有采?矿许可权的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—批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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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已建和在—建的矿?山企业未编制—。矿山地?质环境?保护:与综合治理方案的】采,矿权人应《当编制并报原采【矿许可?机关批准《。。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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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矿山地】质,环境保护与》综合治理方案—应当包括下列内【容
!。 ? (一》)矿山基《本情况及《地质环?境现状?;
】 》 :(,。二)开采矿》产,资,源对矿山《地质环境可能造成影!响,的分析、《预测、?评估;?。
【 : (三【)矿山地《质环境治理措—。施及保障措施;
】。
】 (四)矿!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经!济损益?分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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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五)国家规定的其】他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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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【 采矿权人》扩,。大开:采规模、变更矿区范!围或者开《采方式的应》当重新编制矿—山地质环《境,保护与?综合:治理方?案并报原批》。准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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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十八条 采矿【权人:。应当按照批》准的矿?山,地,质,环境保护与》综合治理方》案开采避免崩—塌,、滑坡?。、地裂防止或—者控制地面塌陷等】矿山地质灾害事故】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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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 开采矿产资】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!。保护和矿《山安全的《法律、法规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《处置开采活动中【产生的废水》、废气、废渣、【废石和尾矿》等废弃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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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二十条 开【采矿产资源应—当依法保《护和利用《水资源减少对—地表水和地下水【。水质、水量的影响】防止水?污染、水源枯竭和水!。系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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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: 在勘查、开【采矿产资源过程【中,对具有科研和利用价!值的地?质遗迹、景观以及文!。物古迹应当采—取保护措施并及时】报告省人民政—府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】他有关部《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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