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规 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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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九条 《县以上?人民政府国土—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组织开】展本行政区域内【的矿山地质环境调】查
【 被》调,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按照国?。家和省规定如实【向开: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!。的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提】供矿山地质环境的】相关资料涉及国【家秘密和商》业秘密的《国土资源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当,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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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省人—民政府国土》资,源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应当《会同环境保》护、发展改革—、建设等部门依【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!本省实际《利用矿山《地质环境调查结【果编制本省矿山地质!环境保?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!批准后公布实—施
! 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。部,门应当会同》。环境保护《、发展改革、建【设等部门依据—上一级矿山地质环】境保护规划利用矿】山,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!制本行政区域的【矿山: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!本,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!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!民政府?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部—门,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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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经批准的矿山地【质,环境保护规》划不得擅自修改确】需修改的应当—报原:批准机关批》准
】 第《十一条 编制矿山!。。地质环?境保护规划应当【符合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并与土地【利用总体规划—、矿产资源规划、环!境保护规划、—地质:灾害防治规划、【水土保持规划、城】市总体规《划、村庄和集镇规划!等相: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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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【条 矿《。山地质环《。。境保护规划应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!
— ? : : (一)《矿山地质环境—状,况和发展趋势—;
! (二】)矿:。山地质环境保护的】原则、目《标和任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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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? , (?三)矿山地质环境保!护的重点区域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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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(四)矿【山地质?环境保护《措施和治理》。。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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