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工资支【。付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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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七条 用人【。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!制定工资支付制度】并,告示本单位全—体劳动?。者工资支付制度应】当包括工资项—目、标准《及,其确定、调整方法;!工资支付的周期和】日期;?加班:、,延长工?作时:间和特殊情况—下,的工资?。及支付办法》;工资的代扣、代】缴及扣除事项—等
【 《第八:条, 用人单》。位与劳动者应当【在劳动合同中约【定与其岗位》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及!支付办法约》定的工资标准不【得低于当地最—低工资?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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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劳动合同履—行地与用人》单位所在地》的最:低工:资标准不一致—的适用有利于—劳动者的标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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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九条 《。 用人单《。位应当以货》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!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!价证券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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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条? 用人《单位:应当按?照约定的《日期支付劳动者【工资至?少每月支付一次【遇法定节假日或休】息日:应,当,提前在法定节—假,日或:。休息:日,最近的工作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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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周】、日、小《时工资制的》工资支付周期可以】。按周、日、小时确】。定;实行年薪—制,或者按考《核周期支《付,工资的用《人,单位应当每月预付部!分,工资年?终,或者考核周期届满】时应当付清》;实: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!完成一定任务计发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!可以按计件或任【务完:成情况?约定:但支付周期超过1】个月的用《人单位应当每月【预付部分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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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!款,用人:单位预付的部分工资!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!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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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— 用人单位—应当书面记录—支付劳?动者工资的应发【。项目及数额、—实发数额、》支付:。日期、支付周期【。、依:法扣除?项目:及数额、领取者的姓!名等内容并》保存2年以》。上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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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单位应当将】工资支付给劳动者】本人并提供工—资清单劳动者实【际取得的工资—与工:资清: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!资支付记录应当一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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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!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!业金:融机构代发工资委托!银行业金融》机构:代发工资的》应当:在约定的工资支【付日前将劳》动者工资足额存入】。其本人银行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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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— 用人单》位可以按照》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!资中代?扣下列款《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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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一)劳动者应【当缴纳的个人所得】税;
! (二》),劳动者个人应当缴】纳的社?会保险费和》住房:公积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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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(三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—或者双方约定—。应当代?扣的:其他:款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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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十三条 因劳动!。。者过错造成用—人单位?直接经济损》失依法应当》赔偿的用人单位可】以从其工资》中扣除赔偿》费,但,应当提前书面告【知劳动?者;未书面告知的不!得,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!月,工资:余额不得低于当【。地最低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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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》条, 劳?动者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。的,用,人单位可以》。不支付其期间的工】。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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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事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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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无正当理由!不提供?劳动;
! ?。 (:三)由?。于劳动?。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!。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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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五条 用人单位!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!劳动:关系时用人单位应】当一次付《清劳动?者的工资双》方,另有约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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