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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 工伤医疗和工】伤康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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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八条《 经办机构与医疗!机构:、康复机《构、:辅助器?具配置?机构在平《等协商的基础上签】订服务协议并—公布签订《服务协议的医—疗机构、康复机【构、辅助器具配【置机构的《名单:具体办法《。按照国家和省有【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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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九】条 职工》治疗工伤应》当,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!疗机构就《医情况紧急时可【。以就近抢《救伤情稳定后—应当及?时转入协议医疗【机,构治疗职工治疗终结!后,。应当及时办理—出院手续
》
【 就近抢救—治,。疗的:用人:单位应?当在:伤害发生后的5【日内报告统筹地区经!办机构并补办—有关手续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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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条 》职工治?疗,事故伤害所需—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!。付经社?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!为工伤后由用—人单位向经办机构】申请:结算;继续发生【的医疗?。费用由协议医—疗机构与经》。办机构直《接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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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一条 逐步【。建立先康复后鉴【定、医?疗和:康复并重的工伤康】复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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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职工需要工伤康复】的经设区《的市劳动能力鉴定】委员会确认》后可以?到,协议康复机构进行】工伤康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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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十》二,条 工伤职工或】者用人单位与统筹地!区经办?机构结算工伤医疗】费、工伤康》复费时应当提供以下!材料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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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一:),工伤认定决定书;】。
【 : ? (?二)需要工伤康【复的:确认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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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三)协?议,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康!复机构按照规定出】具的诊断证明、费】用单据、费用清【单和相关病案—资料等?
!。 ,第四十三条 因】下列情形发生—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!不予支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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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, (?一)未经批准在非协!议医:疗机构、康复机【构发生的工伤—医疗:费和工?伤康复费用》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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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》 (二)《在,非协议辅助器具配置!机构发生《的辅助?器具配置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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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三)》工伤: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】外、: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】外、工伤保险住院服!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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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四)《与治疗工伤无关【的医疗费《用;
! (】五,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《定不予支付的—其他费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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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本,条第一项、第—三项发生《的费用在紧急—抢救的情形下—工伤保险基金应【当予以支《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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