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工伤医疗和工伤康!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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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八条》 ,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!构、康复机构、辅助!器具配置机》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!上签订服务协议【并公布签订》。服,务协议的医疗机构】、康复机构》、辅助器具配置机】构的名单具》体办法按照国家【和省有关规定执行】
— : 第三十九—条 职工治疗工】伤应当在《。签订服务协议的医】疗机构就医》情况紧急时可以【。就近抢救《伤情稳?定后应当《及时转入协》议医疗机构》治疗职工治疗终结】后,应当:。及,时办:理出院手《续
—。
? 就近抢救治疗的!用人单位应》当在伤害发生后【的5日内报告统筹地!区经办机构并—补办有关《手续
【。
: , 第四十条— 职工治疗事【故伤害?所需费用《先由用人单》位垫付?经社会保《险行:政部门认定》为工伤后由》用人单位《向,经办机构申》请结算;继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!协议医?疗机构与经》办机构直《接结算
》
》 : 第四十一》条 逐步》建立先康复》后鉴定、《医疗和康《复,并重的工伤康—。复制度
》
— :职工:需要工伤《康复的经设区的市劳!动,能力鉴定委员会确】认后可以到协议康】复机构进《行工伤康复
】
第】四十:二,条 工《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!与统筹地区经办机】。构结:算工伤医疗费、工伤!康复费?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!:
:
《
— (一)工伤认!。定,决定书;
】
!。 ,(二)需要工伤【康,。复的确认证明;
!
,
】。 (三》)协议医疗机构【或者协议康》复机构按照规定【。出具的诊断证明【、费用单据、费【用清单和相关病案资!料等
《
,
》 第四十三—条 因《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!工伤保险基金—不予支付:
【
— ? (一)未【经批准在非协—议医疗机构》、康复机构发生的工!。。伤医疗费和工伤康】复费用?;
—。
, , 》 (二)在非【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!构发生的辅助器具配!置费;
—
,
】 , (:三)工伤保险—诊疗项目目录外、】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!、工伤保险住—。院服:务标准?范围外的费用—;
:。
?
《 —(四)?与治:疗工伤无关》的医疗费用;—
【 》 (五)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规—定,不予支付的其—他费用
】
? 本条第一—项、第三项发生【的费用在紧急—抢救的情《形下:工伤保险基》金应当予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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