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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 工!伤保险待遇》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 职工》。因工致残被鉴—定为一?级,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!动关系退《出工:。作岗:位按照?条例:第,三十五?条规定享受》相关待遇并由用人单!位和职工个人—以伤残?津贴为基数》缴,纳基本医疗保—险费:扣,除个人?缴纳的基本医—。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!实,际金:额低于当《地最低工资标准【的,由工:伤保险基金补足【差额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四条  职工因工致!残被鉴定为》五级、六级伤残的】按照条例第三十【六条规定享受相【。关待遇 【 :    职工—领,取,伤残津贴期间用【人单位和《职,。工个人应当》。以伤残津贴为—基,数按规?定缴纳各项社会保】险费扣?除个人缴纳的各【项,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!贴实际?。金额低于当地—最低工资《标准:。的由用人《单位补足差》额 —     经工伤职!。工本人提《出职工可以与用【人单位解《除或者终止劳—动关系由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!次性工伤医疗—补助金由用》人单位支付一次性】伤残:就业补助金以—。统筹地?区,。上年度职工》月平均工资》为基数?。一次性工伤医—疗补助金的标准:】五级伤残为24【个月六级伤残为1】8个月;《。。一次性伤残就业【补助金的《。标准:五级伤残【为,40个月六级伤【残为:34个月 ! ,   ? 第:二十五条 》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!定为七级至十级伤】残的按照条例—第三:十七:条规定享受相—关待遇 —     劳动!、聘:用合:同期:满终止或者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】劳,动、聘用合同—的由:工伤:保险基金支付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!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!次性伤残就》业补助金《以统:筹地:区上年度《职,工,月平均工资为基数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】助金的标《。准:七级伤残—为1:。0个月八《级,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!残为6个月》十级伤残《为,4个月;一次性【。伤残就业补助金的】标准:七《级,伤残为20》个月八级伤残为1】5个月九级伤残为1!0,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!月 —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《六条 ? 依照本办法第二十!四条、第《二十五条规定—享受一次《性伤残就业补助【金,待遇的职工》距法定退休年龄不】足,五年的一次性伤残】就业:补助金按照》下列标?准执行: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一)不?足一年的按照—全额:的30%支付;【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不足【两,年的按照全额的6】0%:支,付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不足【三年的按照》全额:的70%支付;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四)不足四》年的按照全额的8】0%支?付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不足五年的!按照全额的90%支!付 : 》  :。  :第二十七条 — 伤残职工按—。照规:定办理退休手—续,的不享受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】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!业补助?金待遇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八条 ? ,职工:。因工死亡其近亲【属按照?条例第?三十九条规定领【取丧葬补助金、【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!次性工亡补助金【   】  申请供养亲属】抚,恤金:待遇的应当》向统筹地区经—办机构提交》供养亲属身》份证明、户口—簿,以及乡(镇)人民政!。府或:者街道办事处出【具的被?供养人依靠》因工死亡职工生前】提供主要生活—。来源的证明》材料:    ! 第二十《九条:  工伤职工在停】工留薪期或者—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!护理的凭医》疗机:构证明由用人单位】负责护?理或者按月》支付护理费护理【费标准为统筹地区】上,年度职?工月平均工》资的80%其中已】享受生活护理费的】由用:人单位支《付工伤复发治疗【期间:护理费与生活护【理费的差《额,部分  !   ?对需要护《理有争议的可以【在停工留薪》期,内或者工伤复—发治疗期《间向设区的》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!会提出确《认申请 】   ?  第三十条  下!列工伤保险待—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!付: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工伤医《疗费:、康复费《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二)住院伙食补!助费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三《)伤残辅助器具【费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到统筹【地区以外就医—的交通食宿》费,; 》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五)】生活:不能自?理的: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!会确认的生活护【理费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》)一次性《伤残补助《金和一级《至四级伤残职工的】。伤残津贴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)一次性《工伤医疗补助金【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八)一?。次,性工亡补助金—。; —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丧葬补助金【; 《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。(,十):供养亲属抚恤金; !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十】一):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! ?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一条  下列】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!单,位支付: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一【)停工留薪期护【理费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:。)停工?留薪期工资福—利待遇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三)工伤复》发治疗期间的—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!的差:额部分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》五级、六级》伤残职?工,的伤残津贴》; 》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五)一】次性伤残就业补助】金, — ,   ?第三:十二条  职工在劳!动关系所在单位【输出劳务期间遭【受事故伤《。害的由其劳动关系】所,在单位承担》工伤保险责任—劳动关系所》在,单位应当与用工【。单位约?定工伤保《险补偿办法》 ? ,     已【办理:。国内工伤《保险的职工》在其被?派遣出境工》作期:间发:生工:伤且获得境》外赔偿的不》再支:付其国内的》工,伤保:险待遇;但境—外,赔偿低于统》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!的由统筹地区社【会保险经办》机构补?足差额部分 !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三条  —具备用?工主体资格的承包】单位违反法律—、法规规定将承【包业务转《包、:分包给不具备用工】主体资格的》组织或?。者个:人该组织或》者个:人雇用?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!务时因工伤亡的【由该具备用工—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!。承,担用人?单位依法应当—承担的工伤》保险责任 【    — 第:。三十四条《  未?给职:工参加工伤保险的】。用人单位破产、【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!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!伤残津贴和生—活护理费以及—因工死亡《职工供养亲属抚【恤金:按照国家和省—规定的标准发—放, ,。 ,     上!述,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!。时予以预留并一次】性支付?给统筹地区经办机】构由工伤保》险基金?承担用人单位破【产、:解散或者被撤销后】一,级,至四:级工伤?职,工,的,工,伤保险待遇及因工】死亡:职工供养《亲属:。抚,恤金:具体预留办法由省】社会保险《行政部门制定— 《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五条【  工伤《职工经?复查鉴定伤残等级】发生变化《从复查?鉴定结?论作出次《月,起,按照新的鉴定—结论:支付伤残《津贴、生活护理费】 ?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六条  !省劳动?能力鉴定委》。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!前工伤职工的一次】性伤:残补助金暂不—支付其他工伤保【险待遇按照设—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!委员会作出的鉴【定,。结,论支付 【 :    省劳动能】。力鉴定委员会—作出鉴定结论之后】工伤职工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!和其他工伤保险待】遇按照新的鉴定结】论支付 —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七条— , 伤残津贴、供养】亲属:抚恤金待遇水平【由省社会保险—行政部门会同省财】政,。部门适时《调整 《     】生活:护理费待遇水—。平由统筹地区社【会保险行《政部门每年》7月按?照,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】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!行调整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