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劳!动,能力鉴定
》
?
【 第十?八条 省和设【区的市劳动》能力鉴定《委员会分别》由社会保险、卫生、!。民政、财政等部门】和工会组织、经办】机构代表《以及用人单位—代表组成
—。
,
【第十九条 设【区的市劳动》能力鉴定委》员会承担以下工【作:
?。
【。 : (一)【劳动:功能障碍程度—的初次?鉴定和复《查鉴定;
!
!(二)生《活自:理,。障碍程度的初—次鉴定和复》查鉴:定;
—
— 《(三)延长停工留】薪期:。的确认;
!
, 】(四)停工留薪期】满后仍?需,要继续?治疗的确认》;
【 (!五)停工留薪—期或者工伤复—发治疗期间对需【要护理?有争议的确认—;
?
?
【 (六《)工伤直接导致疾病!的确认;
》
:
? (!七,),工伤:康复的?确认;
! , (八!),旧伤复发《。的确认?;
—
? (【九)配置辅助器具的!确认;?
》
《 (—十):供养亲属《劳动能力《的鉴定;
!
: 》 (?十一: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《定的其?他鉴定和《确认项目
—
【 上述情形需要通】过专家鉴定才能【确认: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!。力鉴定委员会—组织专家鉴定—。
《
: 第二十【。。条 省劳动能力鉴!定委员会承》担以下工作:
】。
?
, —。 (一)》劳动功能障碍—程度:再次鉴定;
!
【 (二)—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!次鉴:定;
【
, 》 (三)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的其《。他鉴定
—
《 第二》十一条 劳动能】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费!用标:。准,由,省社:会保险行政》部门提?出意见省物价—部门会同省财政部】门核定?
! 第二?。十二条 工—伤职工?。。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!治疗:。、康复伤情相对【稳定后存在残疾【、影响劳动能力【的,应当:进行劳?动能:力鉴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