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章 监督检—。查 【   《  :。。第三十二条  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交通运输》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对出租汽—车,。管理机构实施出租】汽车客运《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!。、监:。督, ?     出租!汽车管理机构—应,当加强对《出租:汽车客运经营者【。和,驾驶员的监督管理】按照国家《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服!务,质量信?誉考核制度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?。十三条  》出租汽车管》理机构应当每—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!次审验审验内容【包括车辆结构、【外观颜色变动情【况按照规定》安装、使用出租【汽车顶灯、》空,车待租?标志、计价》。表以及具《有行驶信息》采集、存储、交【换、监控功能的设】施等情况 【 ,    》 出租汽车管理机】构应:当结合审验》情况监?督,出租汽?车客运经营者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!周期对出租汽车【进,行检测 》   —。  第三十四—条  出《租汽车管理》机构及?其,执法人员应当严格】按照法?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!督检查 》 ,     出】租汽车管理机构【执法人?员在履?行监督检《查职责时应当—有2名以上人—员参加并出示执法】。证,件规范着装》文明执法 【 ?。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五条  出—租汽车?。管理机构执》法人员应当重点在出!租汽车?停车场及停》靠站点、客流集【散地和经省》人民政?。府批准设立的公路稽!查站等?场所实施监督—检查  !   出租汽车管】理机构执法人—员实:。施监督检查时—可以向有关》单位和个人了解【。情,况查阅?。和复制?有关材料但》应当保守《被检查单《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! , 《     被检【查单位和个》人应当接《受出:租汽车?管理机构执》法人员依法实施的】监督:。检查如实提供有【。关材料或《者情况 — ? , ,  第?三十六条  出租汽!车管理机构》执法:人员在实《。施监督检查时对没】有车辆?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!供,其他有效证明的营运!。。车辆:。予以暂扣《的应当制作并当场】交付暂扣决》定书和清单》并,告知当事人》依法享有的》权利:  【  : 当事?人应当在暂》。扣决定书规定的期限!内到指定地点—接受处理对提供【车辆营运证等有【效,证明的出《租,汽车管理机》构应当?及时退还被暂扣的】。车辆;对不能提【供有效证明或—。者经查?实,属于无车辆》营运证从事出租汽】车客:运经营的应当依【法作出处罚决—定当事人履》行处罚决定后—应,当立即退还被暂扣】。的车辆 》    【 出租汽车管—理机构对暂扣的【。。车辆应当妥》善保管不得使用【不得收取《或者:变相收取《保管:费用车辆在被暂扣】期间因保管不—善,造成损坏或》。者灭失的出租汽车管!理机构应《当依法赔偿 【 《    《第,。三,十七条 《 ,出租汽车管理机【构在监?督检查中《。发现出租汽》车客运经营者已不具!备,本办法规定条件的】应当责?令其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依—法撤销其相应的出】。租汽:车经营许可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