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。。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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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二】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?对出租汽车管—理机构实施》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管理工作—的指导、监》。督
【 ? 出租汽车管理【机构应当加强—对出租汽《车客运经营者和驾】驶员的监督管—理按照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《实行服务质量信誉】考核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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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《三条: 出租汽车管【理机构应当每年对】出租汽车进行一次】审验审验《内容包括车辆—结构:、外观颜《。色变动情况按照【。规定安装、使—用出租汽车顶灯【、空车待租标—志、:。计价表以及具有【行驶信息采集、存储!、交换、监控—功能的设施等情况】
】 , 出租汽《。车管理机构》应当结合审验情【况监督出租汽车客运!经营者按《照国家?规定的检《测周期对出》租汽车进行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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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三十四条 》 出租汽车管理【机构及其执法—人员: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!限和程?序进行监督检—查
【 出》租汽车管理机构【。执法人员在履行【监督:检查职责《时应当有2名—以上人员参加并【出示执法证件规范】着装:文明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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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?三十五条 出租】汽车管?理机构执法人员【应当重点在出租【汽车停车场及停靠】。站点、客流集—散,地,和经省?人,民政府?批准设立的公—路稽:。查站等场所实—施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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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出租汽《车管理机构执法人】员实:施监督检查》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!个人了解情况—。查阅和复制有—关材料但应当保【守被检查单位—和个人的商业—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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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检!查,单,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出!租汽车?管理机构执》法,人员依法《实施的监督》检,查如实提《供有关材料或—者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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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六条 出!租汽车管理机构【执法人?员在实施监督—检查:时对没有车》辆,营运证?又无法当场提供【其他有效证》明的营运车》辆予以暂扣的应【当制作并当场交【。付暂扣决定书和清】单并告?知当事人依法享有】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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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事人应】当在:暂,扣决定书《规定:的期限内到指定【。地点接受处》。理对提供车辆营【运证等?有效证明《的出租汽车管—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!被暂扣?的车辆;对不能【提供有?效证明?或,者经查实《属,于无车辆《营运证从事出—租汽车客《运经营的应当—依法作出《处罚决定当》事人履行处罚决定】后,应当立即退还—被,暂扣:的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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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出租汽车】管理机构《对暂扣的车辆应【当妥:。善保管不得使用不】得,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!管,费用车辆在被—暂扣期间《因,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!者灭失的出租汽车】管理机构《应当:依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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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?三十七?条 出租》汽车管理机构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】出租汽车客运经营】者,已不:具备本办《法规定?条件的应当》。责令其限期》改正;逾《期,不改正的依法撤销其!。。相应:的出:租汽车?经,营许可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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