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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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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第:三十八条 违反本!办法:规定:未取得?出租汽?车,经营资格证》擅自从?事出:租汽车客运经营的】由,市、县人《民政:府交:通运:输行政主《管部门所《属的出租汽车管【理,机,构责令停止经—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!法所得2倍》以上10倍以下的】罚款;?没有违法《所,得或者?违法: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!3万:元,以上10万》元以下的《罚款
】 第三十九】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:定出租汽《。车,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市、县】人民政府交通运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】属,的,。出租汽车管理—机构按照下》。列,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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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(一)使《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!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!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!责令:。改正:没收违法所得—处5000元以上1!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!期未改正的由原【许可机?关吊销?出租汽车经营—资,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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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】二)聘用未取得出租!汽车:驾驶员?从,业资格证的人—员驾驶出租汽—车的责令改正没收】违,法所得处《200?0元的罚款;逾期】未改正的由原许可】机,关吊销?车辆:营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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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未报告!原许可机关》擅,自终止出租汽车客】运,经营的?责令改正;逾—期未: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!吊销出租汽车经营】资格证和车辆营【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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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擅自转让出!租汽车经营资格证】、车辆营《运证的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吊》销出租汽车经营资】格证和车辆营—运证没?收违法所《得处20《00元以上》1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! 》 , (五?)未按照国家有关】技术规范对出租汽】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!测,的责令限期改—正处100》0元以上50—0,0,。元以下的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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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 (六)未按照!国,家有关规定在出租汽!车上安装和使用具】有行驶?信息采集、存储、】交换、监控》功能的设施的责令限!期改:正给:予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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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七)未》建立出租《汽,车,车辆及驾驶》员档案或者未按时向!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!送统计资料的—。责令:限期改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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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八)未及《时处:理乘客投诉》或者拒不《。配合出租汽车—管理机构《调查处理乘客对其投!诉的责令限期—改正给予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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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四十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定出—租汽车驾驶员有下】。列行为?之一的由市、县人民!政府交通运输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所属的出租汽—车管:理机:构责:。令改正并《按照:下,列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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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《 (一)未持出!租汽车驾《驶员从业资格证上】。。岗或者未在显著【位置放置服务—质量监督卡的给【。予警告;《拒不改正的》处20?。元以上200—元,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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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—。 (二)超出许可】的,营运区域营运的没收!违法所?得处1?000元以上—300?0元以?下的:罚,款;情节严重—。的由原?许可机?关吊销出租汽车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】
! (—三)故?。意绕行或者》营,运中未经乘客—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!没收:违法所?得处1?00:元以上500元以下!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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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无故拒载乘】客的处100元以上!500元以》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,重的由原许可机【关吊销?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!资格证?
— , 《 (五)—采取欺骗手段招揽乘!客或:者强迫乘客乘车【的处:100?0元:以上20《00元以下的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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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【)未在出租》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!排,。队候客?场,外揽客的《处100元以上【500元以下的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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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十一条 【。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县,级以上?人民政?府交通运输行—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!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!有下:列行为?之一:。的对直接负》。责的主管人》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,给予:处分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,
— ? (—一):不,按照法定《的条件、程序—和期限实施行政许】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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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参与或者变!相,参与出租汽车—。客,运经营的《;
! 》 (三)发现违【法行:为不依法查处—的;
! (四!)不按照规定受【。理、处理乘客投诉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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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—)违法扣留出租汽车!或者车辆营运证的;!
】 (六】)索取、收受—他人财物或》者谋取其他利益的;!
— ? (七【)有其他滥》用职权、玩》忽职守、《徇私舞?弊,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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