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章 法律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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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第:三十八条 》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未取得出租!汽车:。经营:。资格证擅自》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】经,。营的由市、县人民政!府交通运输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!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!令停止经营没收违】法所得处违法—。所得:2,倍,以上10倍以—下的罚款《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!违法所得不》足,2万元的处》3,万元以上《10万元以下—的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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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《十九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!经营者有下列行为】之一:的,由市、县人》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!主管部门所属的出】租汽车管《理机构按照》下,列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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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一)?使用未取得》出租汽车车辆—营,运,证的车辆《从事出租汽车客运】经营的责《令改正?没收违法《。所得处50》00元?以上1万元以—下的:罚款;逾期未改正】的由原许可机关吊】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!证
】 》 (二)聘用未取!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!业资格证的人员【驾驶出租汽车的责】令,改正没收违》法所:得处2000元【。的罚款;《逾期未改《正,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!车辆营运证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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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三)?未报告原许可—机关擅自终》止出租汽车客—运经营?的,责令改正;》逾,期未:改正的由原许—可机关吊销》出租汽车经营—资,格,。证和车辆营运—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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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擅自】。转让出租汽》车,。经营资格《证、车辆营运证的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!销出租汽车经营资】格证和车辆营—运证没收违法所得】处2000》元,以上:1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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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《)未按?照国家?有关技术规范—对出租汽车》进行定期《维护和检测的责令限!。期改正处《1000元以上【50:。00元以下的罚款】
】 —(六:)未按照国家有【。关规定?在,出租汽车上》安,装和使用具有行【驶信息?采集:、存储、交换、监控!功能的?设施的责令限—期改正给《予警:告
!。 —(,七):未,建立出租《汽车:车辆及驾《驶,员档:案或者未按时向出租!汽车管理机构报送统!计,资料的责令限期【改正
】 【 (八)未及时处理!乘客投诉或者拒不配!合出租汽车管理机构!调查处理乘》客对其投诉的—责令限期改正给【予警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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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四十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?出租汽车驾驶—。员有:下列行为之一—的,由市、县人民政府】交通:运输行政《主管部门所属的【出租汽车管理—机构责令改》正并按照下列规【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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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)未!持出租汽车》驾,驶员从业资格—证上岗或者未—在显著位《置,放置服?务质量监督卡的【给予警告《;拒不改正的处【20:元以上?200?元以下的罚款
【
! (》二)超出《许可的营运区域营】运的没收违法所得】。。处10?00元以上300】0元: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?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!吊销:出租汽?车驾:。。驶员从业资》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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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三)故意绕!行或:者营运中未经乘客】同意搭乘《其他乘客的没—收违法所《得,处10?0元以上5》00元以下的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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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!无故:拒载乘客的处—100元以上5【0,0元以下的罚款;情!节严:重的:由原许?可,机,关吊:销,出租汽?车驾:驶员从业资格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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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】采取欺骗手段招揽乘!客或者强迫乘客【乘车的处10—00:。元以上2《000?元以下的罚》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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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—)未: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!场依次排《队候客?场外揽客的处100!元以上5《00:元以下的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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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一条 】 违反本办法—。规定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交通运》输,行政主管部门及其】所属的出租汽—车管理?。机构:有,。下列行?。为之一的对》直接负?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?。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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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不按照!法定:的条:件、程序和期限实施!行政许?可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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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参与或!者,变相参?与出:租汽车客运经营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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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发现违》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!;
【 《。 (四)不按!照规定受理、处理】乘客投诉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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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五》。)违法扣留出租汽车!或者车辆营》运证的;
】
】 (六)索取、收!受,他人财物或者—谋取其?他利益?的;
【
】 (七)有其他【滥,用职权?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:。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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