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五章 法《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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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三十八条 违!反本:办法规定未》取得:。出,租汽车经营资格证】擅自:从事: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:的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交,通运输行《政主管部门所—属的出租《汽车:管理机?构责令停止经—营没收违法》所得处违法所得2】倍以上10》倍以下的罚》款;没?有违法所《。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足2万元的处3!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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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九条— 违反本办法规定!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者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—市、县人民政—府交通运输行政主】。管部门所《属,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!。按照下列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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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:。(一)使用未取得出!租汽车车辆营运证】。。的,车,辆从事?出租汽车客运—经,营的责令改正没收】违法所得处5000!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!期未改正《的由:。原许可机关吊—。销出租汽车》经营资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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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聘用未】取得出租《汽车驾?驶员:从业资格《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!车的责令改》正没收违法所—得处2000元的罚!。款;逾期未》改正的?由原许可机关吊销】车辆营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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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三)未报告原许】可机关擅《自终: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!的责令改《正;逾期未改正的由!。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!汽,车经营资格》证和车辆营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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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【)擅自?转让出租汽车经营】资格证、《。车,辆营运证《的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吊销出租汽车】经营资格证和—车辆:营运证没收违法所】。得处:2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?下,。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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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, (五)—。未按照国《家有关技《术规:范对:出租:汽车进?行定期维护和—检测的责令限期【改,正处1000元【以上5000元【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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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未按【照国家有关规—定在出租汽车上【安装和使用具—有,行驶:信息采?集、存储、交换、监!控,功,能的设施的责—令限期改正给予警】告,
! (七【)未建?立出租汽车车—。辆及驾驶员档案【或者未按时向出【。租汽车管理机—。构报送统计》资料的责令限—期改正?
】 : :。。 (八)未—及,时处:理乘客投诉或者拒】不配合出《租汽车管理机构调】查处理乘《。客对其投诉的责令限!期改:。正给:予警: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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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十《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出租《汽车驾驶《员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市、县人民!政,府交通运输行政【。主管部门所属—的,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】责令改?正,并按照下列规—。定,。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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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一)?未持出租《汽,。车驾驶员从业资格】证上岗或者》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服!务质量监《督卡的给予警告【;拒不改正的处20!元,以上:200元《以下的?罚款
】 — (?二)超出许可—的营运区域营运的没!收违法所《得处1000元【以上3000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—节严重的《由,原许可机关》。吊销出租《汽,车,驾驶员从业》资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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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。 :(三)故意绕—行,或者营运中未—经乘客同意搭乘其】他乘客的没收—违法所得处100】元以:上500元以下的罚!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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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无故拒载】乘客的处100元】以上50《0元以下的罚款【;情节?严重的由原许—可机关吊销》出租汽?车驾驶员《从业资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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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采】取欺:骗手段招《揽乘客或者》强迫:乘客乘车的处—1000《元以上?。2,000元以下的【罚款
】 ? (六【)未在出租》汽车专?用停车场依》次,排队候客场外揽客的!处100《元以上50》0元以下的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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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》十一条 违—反本办?法,。规定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!。政,主管部门《及其所属的出租【汽车管理机构有下】列,行为之?一的对?直接: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》给予处分构成—。。犯,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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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一》)不按照《法定:的条件?、程序和期》限,实施行政许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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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 ? (二)《参与:或者变相参与出【租汽车客运经—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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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发现违法【行,为不:依法查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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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四)不按照规定受!理、处理乘客投诉的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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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?(五)?违法扣留出租汽【车或者车辆营—运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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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【),索取、收《受他: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!利益的?;
【。 》 : ,(七)有《其他滥?用职权、《玩忽:。。职,守、徇私舞弊行【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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