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管!。理与服务 【 》 ,   第十八条 】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!。者,。及驾驶员应当执行】价,格行政主《管,部门依法制定的【客运价格并明码【标价使用税务—部门监制的发票 ! :     出租】汽车客运价格的【制定或者调整应当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】遵,循公开、公》平、公正的原则 】。    】 第十九条  出租!汽车:客运服务《。实行站点租》乘、:招手租乘、电话【预约、网《上预:。定等方式《   】  出租汽车客运经!营,者及驾驶员应当为】乘客提供方便—、,及,时、安全、卫生、文!明的服?务对急需抢救以及】。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!等人员优《先供车 —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条  出—租,汽车:里程计价表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进:行检定确保其准【确,。度  】   出租汽—车里程计价表的【标准和更换按—照,国家有关《规定执?行 《   》  第二《十一条?  出租汽车客运】经营者应当》遵守下列规定 ! ,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按照国家和【省有关技术规范对出!租汽车进行定期维】护和: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!况良好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按—照规:定在出租汽车上【安,装,和,使用具有行驶信息】。采集、存储、交换、!。监控功?能的设施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)!遵守出租汽》车行业服务规—范加强对《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!生产:。、,职,。业道德等方》面的教育和》培训;?。 ,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四)依?。法办理乘《客意外伤害保险【。、第三者责任保【险和国家《规定:的其:。他强制性《。保,险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建立健全!车辆及驾驶员档【案按时向《出租:汽车管理机构报送】。统,计资料; —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,(六)公布》服务电话并配合【。出租汽车管理机【构及时处理乘客的】投诉 ? 《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《二,条  出租》汽车驾驶员应当持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!资格证上岗并—。遵守下列规定 !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一)随】车携带车辆营运证】并在显著位置—放置服务《质量:监督卡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遵【守交通法规和—出,租汽车行《业服务规范着装整洁!文明礼?貌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对营】运车辆定期》清洗:和消:毒保持车辆整—洁卫生、设备—设施完好; 【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四》)出租汽车空—驶待租时应当显示】空车待?租标志白天亮牌夜】间亮灯?载,客后倒下空车—标志; 】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?(五)在许可的营】运区域?内营运不得异地【。营运但可以送乘客】到异地并载》客返程; 【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《六)按照乘客指定】的目的地选择—合理路?。线,行驶不得故意绕行】; 【。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: (七?)未经乘客同意不】得搭乘其他乘—客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八)不】得在禁?停路段内停车载客;!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(九)!不得采取《欺骗:。手,段招揽乘《客或:者强迫乘客乘车【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):进,入机场、火车站【、汽:。车站、码头等设有】出,租汽车?专用停车场的区域营!运的应当在出租汽】车专用停车场依次】排队:。候客不得场》外揽客; 》。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十一《)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的其?他规定?   】  :。。。前款第?五项所称异》地营运?是指起讫《地,均不在许《。可的营运区域—内或者送客到异地后!就地绕城喊》客、拉客、》。等,客等招揽乘客—的行为 】  : ,  :第,二十三条《  出租汽》车驾驶?员不得有下列拒载行!为 ?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】车辆开启空车待租标!志后遇乘客示意停】车而拒载的; 】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车【。。辆开启?空车待租《标志后在《。停靠站点或者—路边候客而》拒载乘客的; 】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【)无正当理由—中断:、终:止服务或《。者将乘客移交他【人运输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在》城区内营《运因乘客不同意议价!而拒载的;》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五【)在营运期》。间挑拣乘客的; 】。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(六)无》正当理由《拒载乘客的其他行】为 【  :  第二《十四条  乘客应当!文明乘车并遵—守下:列规:定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一)不—得携带违禁》和易燃、易爆、【有,。毒等危险品乘车; ! :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(二)】不得要求驾》驶员违?反交通?。管理规定行》。。车,、,停车; 《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醉!酒者:。或者精神病患者【乘车应当《有人员陪同或—者监护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四)?按照出租《汽车里程计》价表显示的金额付款!并支付因《。运送乘客而产生的过!路、过桥、》停车等费用》。 《    》 乘客违反前—款规:定的出?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!绝或者终《止服务?;终止服务前—的,运,费乘客应《当按: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!表显示的金额支付 !  —   第二》十,五条 ? 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乘》客有权拒绝支付运】费 ?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)不!按照规定使用出租】汽,。车里程计价表的; ! ,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二)不出具税务【部,门监:制的发票的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。因驾:驶,员的责任或》者,车辆原因不能将乘】客,送达目的地》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驾驶】员,。无故绕行《的 —  : ,。  第二《。十六:条  ?乘客要求驶往边【。远、偏僻地》区的出租汽车驾驶】员有权要求乘客随】同到:就近的公安派出【所、治?安报警点办理—登记手续《;乘客不予》配合的驾《驶员:可以拒绝提供—运送服务 】  ?   ?第二十七条  【出租:汽,车驾:驶员发现《乘客遗?失物品应《当设法及时》归还;无法归还的应!当,交给出租汽车管理机!构,或者公安机关 】 ,     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】者或者驾驶员因归还!乘客遗失《物品而发《生的车辆行》。驶费等?合理费?用由:遗失物品的》乘客承担 】  ?   第二十—八条  市》、县:。人民政府《应当合理规划出【租汽车营运站点【  【   机场、火车】。。站、:汽车站、码头—以,及客流?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!。的经营管理者应当】按照:规划设置出租汽【车专:用通道、候客点【、停车场并免—费向:出,租汽车?开放 】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九条  出租汽车管!理机构和出租汽车客!运经营者应当—建立服务质》量投诉举报受理制度!公开举报电话、【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!件信箱接受社会【。监督 》 ? ,   乘《客认为出租汽车客运!经营者或者驾驶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】的,有权向出租汽车【管理机?构或者出租汽车【客运经?营者:投诉并?提供出?租,。汽车车牌号码、乘】车发票、起止地点、!本人联系方式及真实!姓名等有关证据和】。材料  !   第《三十条?  出租汽车客运】经,营者接?到投诉后应当自【受理之日起3日【内作出答《复乘客?对答:。复有:异议的可以向出租】汽车管理机构—投诉 】    出租汽车】管理机构接到投诉后!应当自?。受理之日起》5日内处《理完毕;情况—。复杂的可以在—10日内处》理完毕?并将处理《结果通知投诉人被投!诉的出租汽车客运】。经营者或者驾驶员】应当:接受出租《汽车管?理机构的调查积【极,。配合出租汽》车管理机构》处理投?。诉   !  第?三,十一:。条  乘《客投诉出《租汽:。。车里程计价》表失准的出租汽车】客运经营者》应当提供法》定计量检定机构【出具:的,检定合格证》。明乘客?仍有异议要求重新】检定的出租》汽车客?运经营者《应当将出租汽车【里程计价表送法定】的计量检定》机构检定检定合格的!检定费及由此—造成的经济损失由】乘客承?担;检定不合格的】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者应《当退回多收》价款:校正或者更换出租】汽车里程《计价表并《承担检定费及乘客支!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