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章 管【理与服务《 ?。 , ,    — 第十?八条  《出,租汽车客运经—营者及驾驶员应【当执行价格》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制:定的:客运价格并》。明码标价《使,用税务部门监—制的:发票 】  :  出租汽车客【运价格的制定或者】调整应当依照法定程!序进行遵循公开、公!平、公正的原则 】 《。     第十九条!。  出租汽车客运服!务实行站点租乘【、招手租乘、电【话预约、网上预定等!方,式   !  出租汽车—客运经营者及驾驶】。员应当为乘客提供】方便、及时、安全、!卫,生,、文明的服务对急需!抢救以及老、—。弱、病、《残、孕等人员优先供!车,   】  :第二十条 》 出租汽《车里程计价表—应,当按:照国:家,有关规定进行检【定确保其《准确度 ! ,   出租汽车【里程计价表的标【准和更换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! 》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一,条  出租汽车客】运经:营者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《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按照国家和省!有关技?术规范对出租汽车进!行定期?维护和检《测确保车辆技术状】。况良好; 】  ?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)按照规定在出租】汽车上安装和—使用具有行》驶,信息采集、》存储、交换、监控功!能的设施; 】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三)遵守—出租汽车《行,业服务规范》。。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!和安全生产、职业道!。德等方面的教育【。和培训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依法【办,理乘客意《外伤:害保险、第三—者责任保险和国家】规定的?其他强制性保险【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建《立健全?车,辆,及驾驶员档》。案按时向出租—汽,车管理机构报送【统计资料; 【 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公布服务电话并配】合出租汽车管理机构!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! ? :   ?  第二十二条【  :出租汽?车驾驶员应当持【出租汽?车驾驶?员从业资《格证上岗并》遵守下列规定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随车携带车辆营!。运证并在显》著位置放置服务质】量监督卡;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遵守交通法【规和出租汽》车行业服务规—范着装?整洁文明《礼貌; —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对营《运车辆?定期清洗和消毒【保持车辆整洁卫生、!设备设施完好; !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出租汽《车,空驶待租时》应当显示空车待【租标志白天亮牌【。夜间亮灯《载客后倒下空车标志!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在许【可的营运《区域内营运不—。得异:地营:。运但可以送乘—客到异地并载—客返程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按照【乘客指定的目—。的地选择《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!意,。绕行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七《)未经乘客同意不得!搭乘其他乘客;【 《   《 ,。。     》(,八)不得《在禁停路段内停车】载客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:不得采取《欺,骗手段招揽》乘客或者强迫乘客】乘车;?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《)进入机场、—火车站?、汽车站、码头等】设有出租汽车—专用:。停车:场的区域营运的应当!。在出租汽车专用停】车场依?次排队候客》不得场外揽客; 】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十一)法律、法规!和规章的其》他,规定 《     前!款第五项所称异地】营运是指起讫地均不!在许可?的营:运区:域内或者送》。客到异地《后就地绕城喊客【、拉客、等客—等招揽乘客》的行为 《 ?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三:条  出《租汽车驾驶员不【得有下列《拒载行为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车辆开启空车待租标!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车!而拒:载的; 《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二》)车辆开启空车待】租标志后在停靠【站点或者路边候【客而拒载乘客的; !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《无正当理由》中断、终《。止服务或者》将乘:客移交他《人运:输的:;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在【城区内营运因乘【客不同意议价而【拒载的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【)在营运期间—挑拣乘?。客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六)无正!当理由拒载乘客【的其他行为 【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四条  乘客!应当文明乘车并遵】守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》)不得携带违禁【。和易燃、易爆—、有毒等危险品【。乘车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不,得要求驾驶员—违反交通管理规【定,行车:、停车; !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【醉酒者?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!。应当有?人,员陪同或者监护【; 》。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四)按照】出租汽车《里程计价《表显示?的金额?付款并支付因运送乘!客而产生的》过路、过桥、停【车等费用 — ,     乘客!违反前款《规,定的出租汽车驾驶】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!服务:;终止服《务,前的:运费乘客应当按【照出租汽车里程计】价表显示的金—额支付? ,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  有下列情形】之一:的乘客有权拒—绝支付?。运费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一)不按照规定使!用出:租汽车里程计—价表:的; ? :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二《)不出?具税务部门监制的】发票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三?)因驾驶员的责任或!者车:辆原因不《能将乘客送达目的】地的; 【   《  : ,  : (四)驾驶员【无故绕行的》 , : ,  ?。  : 第二十六条  】乘客要求驶往边【远、偏僻地区的出】租汽车驾驶员—有权要求乘客—随,同到就近的公安【。。派出所、治安—报警:点办理登记手续;乘!客不予?配合的驾驶员可【。以拒绝提供运—送服务 】     第—。二十七条  —出租汽车驾驶员发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】当设法及时归还;无!法归还的应当交【给,出租汽?车管理机《构或者公安机关 】 , 《。。   ? 出租汽车》客运经营者或者驾驶!。员因:归还乘客遗失—物品而?。发生的车辆行—驶费等合理费用【由遗失物品的—乘客承担 】。 ,     第二十八!。条  市《、县人民《政府应?当合理规《划出:租汽车?营运站?点   !  机场、火车站】、,汽车站、码》头以:及客流比较集中【的公共场所的经营】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划!设置出租汽》车专用通道》、,候客点、停》车场并免费向出租】汽车开放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!九条  《出租:汽车管?理机构和出租汽车客!。。运经:。营者应当建立服【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!制度公开《举报电话《、通信地《址或者电子邮—。件信箱接受社—会监督 】     乘客认为!出租:汽车客运经营者或者!驾驶:员,侵,。犯其合?法权益的有权向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】或,者出: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投!诉并提供出租—。汽车:车牌号码、》乘车发票、起止地点!、,。本人:联系方?式及:真实姓名等有关【证据和材料 【 《    第三—十条  出租汽车】客运经?营者接到《投诉:后应当自《受理之日起3日内】作出:答复乘客对答—复有异议的》可以向出租汽车管】理机构投诉 — ?。  ?   出租汽—车管:理机:。构接到投诉后应【当自受理之日起5】日内处?理完毕?;,情况复杂的可以在1!0日内处理完—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!投诉人被投》诉的出租汽》车客运经营者—或者驾驶员应当接受!出,租汽车管理》机构的调查积极【配合出租汽》车管:。理机构?处理投诉 —   —  第三《十一条  乘—。客投诉出租》汽车里?程计价表失准的出】租汽车客运经—。营者应当提供法【定计量检定机—。。构出具的检定合【格证明乘客仍有异议!要求重新检》定的:出租汽车《客,运经营者应》当将出租汽》车里程计价》表送法?定的计量检定机【构检定检定合格的检!定费及由此造—成的经济损失由【乘,客承担;检》定不合格的》。出租汽车客》运经营者应当退回多!收价款校正》或者更换《出租汽?车,里程计?价表并承担检定费】及乘客支付的其他】。。合理费用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