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五章 药】品经营 【  》。。   第五》十一条  》从事药品批发活【动应当经所在地省】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《药品:监督管理部门批【。准取得药品经—营许:可证从事药》品零售活动》应,当经:所在地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药品监?督管理部门批准取】得,药,品经营?许可证无药品—经营许可证的不【得经营药品 — ? :    药》品经营许《可证应?当,标明有?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!重新审查发证 【    】。 药品监督》管理:部门实施药品经营】。许可除依据》本法第五十》二条规定的条件外】。还应当遵循方便群】众购药的原则— — ,   第五十二条】  从?事药品经营活动应】当,具备:以下条件: 】 ? , ,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一):有依:法经过资格认定【的药:师或者其他药—学技术人《员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有与所【经营药?品相:适应的营业场所、】设备、仓储设—施和卫生《环境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三)有与《所经营药品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】。机构或者人员;【。 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。。。  (四《)有保证药品—质量的规章制度并】符合国务《院药品监督》管理部门依据—本法制定的药品经】营质量管理规范【要求 ? :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三条 】。 从事药品经营活】动应当遵守药品【经营质量管理—规范建立健》全药:品经营质量管—理体系保证》药品:经营全过程持续【符合法定要求 【 》  :  国家鼓励—、引导药《品,零,售,连,锁经营从《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!活动的企业》总部应?当建立统一的质【量管理?制度对所《。属零售企业的经营】活动履行管理责任】   】  :药品: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!。。人、主要负责人对本!企业:。的药品经营活—动全:面负责? 》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四条  国家—对药品实行处方药】与非:处方:药分类管理制度具体!办,法由国务院药—品监督管理部—门,会,同,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!部门制定《 《。 :。  :  第五十五条 】 药品上市许—可持有?人、药品《生产企业《、药品经营企—业和:医疗机构应当—从药品上市》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!。药品生产、》经营资格的企业购】进,药品;?但是购进未实施【审批管理的中药【材除外 】。  :。   第五十—六条:  :药,品,经营企业购进药品】。应当建立并执—行进货检《查验:收制度验明药品【合格证明和》。其他标识《;不符合规定要求的!不得购进《和,销售 ?  —   第五十七条 ! 药:品经营企业购—销药品应当有真【实、完整的》购销记录购》销记:。录应当注明》药品的通用名—称、剂型、规格【、,产品:批号、有效期、上】市,许可:持有人?、,生产企?业、购?销单位、购销数【量,。。、购销价格、—购销日?。期及国务院药品监】督管理部门规—定的其他《内容 ? 》    《第五十?八条:  药品经营企【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!无误并正《确说明用法、—用量和注意事—项;调配处方应当】经过核对对处方所】列药品不得》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!有配伍禁忌或者【。超剂量的处》方应当拒绝调配【;必要时经处方医】师更:正或者重新》签字方?可调配 】。     药品经】营企业销售中药材】应当:标明产地 》 , :   《  依法《经过资?。格认定?的,药师或者其他—药学技术人员负责】本企业的药》品管理?、处:方审核和调配、合理!用药指导《等工作 【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九条  药!品经营企业》。应当制?定和执行药》品保管制度采取必】要的冷?藏、防冻、防潮、防!虫、防?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!量   !  药品入库和【出库应当《执行检查《制度 ? 》    《第六十?条  城《乡,集市贸?易市场可《以出售中《药材国务院另—有规定的除》外 《     【第,六十一条《。  药品上市—许可持有人、药品】经,营企业通《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!遵守:本法:药品:经营的有关》规定具体《管,理办法由国》。务,院药品?监督管理《部门:会同国?务,院卫生健康主管部】门等部门制定 】  》。   疫苗》、,血液制品、》麻,醉药品?、精神药品、医疗】用,毒,性,药品、放《射性:药品、?药,品类易制毒》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!殊管理的药》品,不得:在,网络上销售 】     第六!十二条  药品网络!交易第三方平台提】供者应当《按照:国务:。院,药品监?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!所在地省、自—治区:。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药品监督》管理部?门备案 《 ,     】第三方平《台提供?者应当?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!。经营的药品上市【许可持有人、药品】经营:企业的资质等进行】审核:保证其符合法定【。要求并对发》生在平台的药—品经营行为进行【。管理 —  ? ,  第三方平台提】。供者发现进入平【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!可持有人、药品【经营:企业有违反本法规】。定行:为的应?。当及时制止并—立,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!民政府药《品监督管理部门【;发现严《重违法行为的—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!络交易平台服务 】  —   第《。六,十三条  新发现和!从境外引种的—药材经国务院药品】。监督管理部》门批准?后方可销售 —     !。第六十?四条:  药品应当从【允许药品进口—的口岸?进口并由进》口药品的企业向【口岸:所在地药品监督【管理部门备》案海关凭药品监督】管理部门出具的进】口药品通关单—办理通关手续—。。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!海关:不得放行《 —    《口岸所在《地药品?。监督管理部门—。应,当通知?药品检验机构按【照国务院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!规定对进口药—品,进行抽查检》验  】   允许药品【进口的口岸由国【。务,。院药:品监督管理》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提!出报国务院批准 】 : ?   ? 第六十五条  医!疗机构因临床急需】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!务院药品监督—。管理:部门:或者国务院》授权的省、自治区】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可以进口进【。口的:药品应当《在指定?医疗机构内》用于:特定医疗目》的,  【。   个人自用携】带入境?少量药?品按照国家有关规】。定办理? ?     第六!十六条 《 进口、出》口麻醉药品和国【家规定?范围内的精神药【品,应当持有国》务院药品监督管【理部门颁发的进口】准许证、出口准许】证 《     第六!。十七条  禁止进口!疗效不确切、不良】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!。因危害人体健康的】药品 —     第六十!。八条  国务院【药品监?。督管理部门对—下列药?品,在销售前《或者进口时应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】构进行检验;未经检!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!不得销售或者进口】: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一)首次在中!国境内销售的药【品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国务【院药品监《督管理部门规定【的生物制品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国务院规定的其他】药品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