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】 在法定刑以—下判处刑罚》和特殊假释》的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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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:第三百三十六条 】。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!核准在法定》刑以下判处》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!下列情形分别—处,理
】 : (一)被!告人未上《诉、人民检》察院未抗诉的在【上诉、抗诉期满【后三日内报》请上一级人》民,法,院复核?上一级人《民法院同意原判【的应当书面》层报最?高人民法院核准;】。不同: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!新审判或者》改变管辖《。按照第一审》程序重?。。新,审理:原,判是基层人民法【院作出的高》级,人民法院《可以指定中》级人民法院》按照第一审》程序重新审》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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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【。)被告人上诉或者人!民检察院抗》。诉的应当依照第二】审程序审理第二【审,维持原判《或者改判后》仍在法定刑以—下判处刑罚》的应当依照前—项规定层报最—高人民法院》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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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百《三十七条 报【请最高人民法—院核准?在法定?刑以下?判处刑罚的》案件:应当报送判决书、报!请,。核准的报告各五份】以及:全部案卷、证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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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百《三十八条《 对在《法定刑以《下判:处刑罚的案件最高人!民法院予以核—准的应当作出核【准裁定书;》不予:核准的应当作出不核!准裁定书《并撤销原判决、裁定!发,回原:审,人民法院《重新审判或者指定】。其,他下级人民法院【重新审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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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百—三十九条 依【照本解释第三百三十!六条、第《三百三十八条—规定发?回第二审人民法【院重:新审判的案》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!以直接改判;必须通!过开庭查清事实【、核实证据或者纠正!原审程序违法—的应:当开庭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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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百四十条 》 最高人民法院和】上,级人民法院复—核在法定刑以下【。。判处刑罚案件的【审理期限参照适【用刑事诉讼法第【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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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百四十一条 】报请最?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罪!犯具有特殊情况不】受执行刑期》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!按照:。下,列情形分别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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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中级人民法!院依:法作出假释》裁,定后应当报请高级】人民法院复核—高级:人,民,法院同意的应当【。书面报请最高人民】法院核准;不同意】的应当裁定撤销【中级人民法院的假】释裁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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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》高级人民法院依法】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!报请最高《人,。民法院核《准
! 第三百四十二】条 报请最—高人民法院核准因】罪犯具有特殊情【况不受执行》刑期限制的假—释案件应当报—。送报请核准的报告】。、罪犯具有特殊情】况,的报告、假》释裁定书各五份以及!全部:。案卷
! 第三百—。四十:三,条 对因罪犯具有!特殊情况不受执行】刑,期限制的《。假释案件最》高人民法院予—以核准的应当—作出核准《裁定书;不予核【准,的,应,。当作出不核准裁定书!并撤销原《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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