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十三章】 第二审程序 【 : 》  :  第?二百:九十九条《  地方各级—人民法院在》宣,告第一审判决、裁定!时应当告知》被告人?、自诉人《。及其法?定代:理人:不服:判决、裁定的有权】在法定期限》内,以书面或者口头【形式通过本院或者】直,接向上一级》。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】;被告人的辩护人、!近亲属经《被告人同意也—可以提?。出,上诉;附带》民,。事诉讼当事人—及其法定代理人【。可以对?判决、裁定》中,的附带民事部分【提,出上诉 《     !被告人、自诉人【、附带民《事诉讼当事人—。及其法定《。代理:人是否提出》上诉以其《在上诉期满前—。最后一次的意思【表,示为准 《    】 第三百条》  人民法院—受理的?上,诉案:件一般?应当有上诉》状正:本及:副本 》  《   上诉状内容】应当:包括第一审判—决书、裁定书—的,。文,。号和:上诉人?收到:的时间第《一审:人民法?院的名称上诉的请】求和理由提》。出上诉的《。时间被告人的辩护】人、近亲属》经被告人同意—提出上诉《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!告人的关《系并应?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!人, — ,  : 第三百《零一条 《 上诉、抗诉必须在!法定: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!的上诉、抗诉的期限!为十日;不服裁定】的上诉、抗》。诉的期限为》。五,日上诉、抗》诉的期?限从:接,到判决书、裁定书】的第二?日起计算 】   《  对附带民事判】决、:裁定的上诉、抗【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!部分:的上诉、抗诉期限】确定附带民事部【分,另行审判的上诉【。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!诉讼法规《定,的,期限确定 【     第三!百零:。二条  上诉人通】过第一审人民—法院:提出上诉的第一审】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!诉符:合法律规定》的应当在《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!上诉状连同》案,卷、:证,据移送上一级人【民法院并将上诉【状副本送交同级【人民检?察院:和对方当事人 【。。 , ,    — 第三百零三条【  上诉人直接向第!二审人民法院—提出上诉的第—。二审人?民法院应当》在收到?上诉状后三日内将】上诉状交第一审人】民法院第一》审人:民法: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!符合:法律规定《符合法律《规定的应当在接【到上诉状后三日内】将,。上诉状连同》案卷、证据移送上一!级,人民法院并将上【诉状副?本送交同级人民【检察院和对》方,当事:。人 【    《第三百零四条— ,。 上诉人在上—诉期限内要求撤回】上诉的人《民法院应当》。准许 】    《第三:百零:五条  《上诉人在上》诉期满后《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!审人:民法院应当》审查:经审: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!和适用法律正—确量:。刑适当的《应当裁定准许撤回】上诉;认为原—判事实不清》、证据不足或者将无!罪,判为有罪、》轻罪重判等的应【当不予准许继续【按照上诉案件审理】 》     被判处】死刑:立即执行的被告人】提出上诉在》第二:审开:庭,后,宣,告裁判前申请—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!准许:继续按照上诉案件】审理 ?  —   第三百零六】条  地方各—级人民检察院对同】级人民法院》第一审判《。决、裁定的抗诉应当!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!提交:。抗诉书第一审人民】。。法院应当在抗—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!诉书连同案》卷、证据移》送上一级人民—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!送交当事人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。百零七条  人民检!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!回抗诉的第一审人】民法院不《再,向上一级《人民法院《移送案件;在—抗诉期满后第二【审,人民法?院宣告?裁判前撤回抗诉的】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!裁定:准许并?通知第一审》人民法院和当事人】 :  》   第《三百零八《条 : ,在上诉、抗》诉期:。满前撤?回上诉、抗》诉的第一审判决、裁!定在上诉、抗诉【期满之日起生效在】上诉、?抗诉期满后要—求撤回上诉、抗诉】第二审人民》法院裁定准许—的第一审判》决、裁定应当自第】二审裁定书》送达上诉人或者【抗诉机关《。之日起生效 】    — 第三?。百零九条  —第二审?人民:法院对?第一审人民法院【移送的上《诉、抗诉案卷、证】据应当审查》是否包括下》列内容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一)移!送上诉、抗诉案件函!; ? ,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二)上《诉状或者抗诉书; ! :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。)第一审判决书【、裁定书八份(每】。增加一?名被告人《增加一份《)及:其,电子文本《。; ?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》。全部案?卷、证据包括案件】审理报告和其他应当!移送的材料 —     !前款:所列材料齐全—的第二?审人民?法院应当《收,案;材?料不全的应当通知】第一审人民法—院及时补送 — 》   ? 第三百一十—条  第二审人【。民法院审《理,上诉:、,抗诉案件应当—就第一审判决、【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!。用法律进行全面【审,查不受?。上诉、?抗,诉范围的限制—  【   第三百一十】一条 ? ,共同犯罪《案件:只有部分被告—。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!人只对?部分被告人的判决】提出:上诉或者人民检察】院只对部《分被告人的判决【提出:抗诉的?第二审人民法—院应当对全》案进行审查》一并:处理 》     【第三百一十二条  !共,同犯罪?案件上诉的》被告人死亡其—他,被,告,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!民法院仍应对全【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!亡的被告人不构成】犯罪的应当宣告【。无罪;构成》犯罪:的应当终止审理【对其他同案被告人】。仍应作?出判决、裁定 】     】第三百一十》。三条  刑事—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!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!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!诉的第二《审人民法院应当对】全案进行审》查经审查《第,。一审判?。决,的刑事部分并—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!法院只需就附带民】事部分作出处理;】第,一审判决的附带民】事部分事实》清楚适用法律正确】的应当以刑》。事附:带民事裁定维持原】判驳回?上诉 【     第三【百,一十:四条  刑事附带民!事,诉讼案件只有—附带: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!法定代理人上诉【的第:一,审刑事部分的—判,决,在上诉期《满后即发生法律【效力 —     —应当送监《。。执行的第一审刑事】被,告人是第二》审附带民事诉—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!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!结,前,可以暂缓送监执行】 —。。。    第三百一】十五条?  对上诉、抗诉案!件,应,当着重?审查下列内容 !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一)—第一审判决认定【的事实是否》清楚证据是否确【实、充分《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二)第一》审判决适《用法:律是否正确量刑【是否适当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在侦查【、审:查起:诉、第一审程—。序中有无违反法【定诉讼程序的情形;!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 ,(四)上诉、抗诉】是否提出新》的事实、证》。据,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被告人】的,供述:和辩解情《况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, (六)辩护—人的辩护意见及【采纳情?况;  !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七)附带民!事部分的判决、裁定!是否合法、适当【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八)!第一:。审人民法院合—议庭、审判委员会】讨论的意见 【 , :     第三百一!十六条  第二审】。期间被?告,人除自行《辩护外?还可以?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!。。人或:者另:行委托辩《护人辩护 》 《   ?  共同犯罪案件】只有部分被告—人提出?上诉或者自诉人【只对部分被告—人的判决提出—上诉或者人》民检察?院只:对部:分被告?人的判决《提,出抗:诉的其他《同案被?告人也可《以委托?辩护人辩护》。 ?    — 第三百一十七条 ! 下列案件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!百二:十三条第一款的规】定应当开庭审理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被》告人、自诉人—及其法定代理—人对:。。第一审认定的事【实、证据提》出异议?可能:影响定罪《量刑的上诉案件; !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二)被告!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!行的上诉案件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人民检】察院抗诉的案件;】。    !   ?。 , (四)应当开【庭审理的其他案【件 【    《被判处死刑立即【执行的被告人—没有上诉同案的其】他被告人上》诉的案件第二审【人民法院应当开【庭审理 【     被告】人被:判处死刑《缓期执行的》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!。一款第?一项规定的》情形有?条件的也应当开【庭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—。三百一十《八,条  ?对上诉、抗诉—案件第二审人民法】院经审查认》为原判事实不—清、:证据: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!讼法第?。二百二十七条规【定的违反法定诉讼】程序情形《需要发回重新审判】。的可:以不开庭《审,理,    ! 第三百一》十,九条 ? 第二审期间人民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及!其辩护人提交—新证据的人民法院】应当及时通知—对方查?阅、摘抄或者复制】 ,   【。  第三百二—十条:  :开庭审理第二审【公,。诉案件应当》在决定开庭审—理后及?。时通知人民》检,察院:查阅案卷自通知后的!第二日起人民—检察:院查阅案《卷的时?间不计入《审理期限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三百》二十:一条:  开庭审理上诉、!抗诉的公诉案—。件应当通《知同级人民检—察院派员出》庭 《     抗诉!。案件人民检察院接】到开庭通知后不派】员出庭且未说—明原因的人民法院】可以裁定按》人民:检,察院撤回抗诉—处理:并通:。知第一审人民法院】和当事人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百二十二条【 , 开庭?审理上诉、抗诉案】件除参照《适用第一审程—序的有关规定外应】当按照下列》。规定进行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法庭调查阶】段审判人《。。。员宣读第一审判决】书、裁定书后—上诉案件由上—。诉人或?者,。辩护人先《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述!上,诉理由?抗诉:案件:由检察?员先:宣读抗诉《书;: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!案件先?由检察?员宣:读抗诉书再由—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宣!读上:诉状:或者:陈述上诉理由;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法庭辩—论阶段上诉案件【。先由上诉人、—辩护:人发言后《由检察员《、诉:讼代理人发言—;抗诉?案件先由检察—。员、诉讼代理人发言!后由被告人、辩护】人发言?;既:有上诉又有》抗诉的?案件先由检察—员、诉讼代理—人发言后由》上诉人、辩护—人发言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二十—三条  开庭审【理,上诉、抗诉案—件可以?重点围绕对第一审】判,决、裁?定有争?议的问题或》者有:疑问的?部分:进行根据案件—。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!式审理 】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—宣读第一审判决【书可:以只宣?读案由、主要事【实、证据名》。称和判决主文—等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法庭调?。查应:当重点?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!出异议的《事实:、证据以及提交【的新的证据等进行;!对没有异议的事实】、证:据和:情节可以直接—确认;?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对同案审理案件!中未上?诉的被告人未—被申请出庭或者人】民法院?。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!可以不再传唤到庭;! ?  《 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,(,四):被告人?犯有:数罪:。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!楚且无异议的—犯罪可以不》在庭审时审理 【。 :     【同案审?理的案件《未提出上诉、—。人,民检察院也》未,对其判决提出—抗诉的被告人—要求出庭《的,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!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!和辩:论 ?  》。   第三百二十】四条  第二—审案件依法不—开庭审理的应—当,。讯问被?。告人听?取其他当事人、辩护!。人、:诉讼代理人的意【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!当阅卷必要时应【当,提交书?面阅卷意见》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【百二十五《条 : 审理被告》人,或者其法定》代理人、《辩护人、近亲属【提出:上诉的?案件:不得加重被告人的】刑罚并应当》执,行下列规定》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一)同—。案审:理的案件《只有部?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!得加重上诉人的【刑罚也不得》加,重其他?同案被告人的刑罚;!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原判事实—清楚证据确实、【充分只是认定的罪】名不当的可以改【变罪名但不得—加重刑罚;》 ,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。三)原判对被告【人,实,行数罪并《罚,的不: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!罚也不得《加重数罪中》某罪的?刑罚:。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。 ,(四)原判》对被:告人宣告缓刑的不】得撤销缓刑》或者延长缓》。刑考验期;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?)原:。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!不得增加宣告—;原:判宣:告,禁止令的不》得增加?内容、延长期—限;: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六)原判对!被告:人判处?死刑缓期《执行没有限制减【刑的:不,得限制减刑; !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,。原,判,事实清楚证》据,确实、充分但判处】的刑罚畸轻、应【当适用?附加刑而没有—适,用的不得《直接加?重刑罚、适用—附加刑也不得以事】实不:清、证?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!审人民法院重新【审判必?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!第二审判决、裁定】生效后依照审—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! ? :     人—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!诉,人上诉的案件不【受前款?规定:的限制 —     第三!百二十六《条,。  人民检察院只对!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!出抗:诉或者自诉人只对】部分被告《人的判?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!人民法院不得对【其他同案被告人【加重刑罚 !     第三百】二十七条  被告】。人或者其法定代【。理人、?。。辩护人?、近亲?属,提出上诉的案件第】二审人?民法院发《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!的犯罪事实人—民检察院补》充起: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!院不得加重被告人】的刑罚 《 ,   — , 第三百《。二十八条《  原判事》实不清、《证据不足《第二审人民法—院,发回重新审》判的案?件原审人民法院【。。。重新作?出判决后被告人上诉!或者人民检》察院抗诉的第二审】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】作出判决、裁定不】得,再发回重新审—判 【    第三百二十!九条  第二审人】民法院发现原审【人民法院在重新【审判过程中有刑事】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!条规定的情》形之一或者违—反第: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的!应当裁?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!审判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三十条 — 第二审人民法院】审理对刑事部—。分提:出上诉、抗诉附带民!事部分已经发生【法律效力的案件发】现第一审判》决、裁定中》的附带民事部分确】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!判监督?程序对附带》民,事部分予以纠正 】 : :   ?  第三百三十【一条  第二—审人民法院》审理对附带民—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!部分:已经发生法》律效力的案件发【现,第一审判决、裁定】中,的刑事部分确有【错误的?应,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!对刑:事部:分进:行再审并将附带民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】一并审理 —。。 ?  :   第三百三十】二条  第二审期间!第一审附带民—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!立的诉讼请》求或者?第一审附带民—。事诉讼被告人—。提出反诉的第二审】人,民法:院可以根据自—愿、合法的原则【进行调解;调—解,不成的告知》。当事人另《行起诉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百三十三】条  ?对第二?审自诉案件必要时】可以调解当事—人也可?以自行和《解调解结案的应【当制作调解书第【一审判决、裁—定视:为自动?。撤销;?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!当裁定准许撤回自】诉并撤销第一—审判决、《裁定 《   —  第三百三十【。四,。。条  第二》审,期,间自诉案《件的当事《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!知其另行起诉 !  《   ?。第三百?三十五条  —第二审人民法—院可以委托第一【审人民?法院代为宣判—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!审判决?书、: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!院应当在代为宣判】后五日内将宣—判笔录?送交第二审人民【法院并?在送达完毕后及时】将送达回证送—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! ,    【 委托宣判的第二】审人:民法:院应当直接向同级】人,民检:察院送?达第:二审:判决书、裁定—书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