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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章 第二审!程序 —     】第二百九十九条【  地方《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!。第一审判决、裁【定时应?当,告知被告人、自诉】人及其法定代—。理人:。不服判决、裁—。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!内以书?。面或者?口头形式《通过本院或》者直接向《。上一级?人民法院提出上诉;!被告人的辩护—。人、近亲属经被【。告人同意《也可以提出上诉【;附:。带民事?诉讼当事人及其【法定代理人可以对】。判决、?裁定中的附带民【事部分?提出:。上诉 》     【被告人、自诉人【、,。附带民?事诉:讼当事人《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!提出上诉以》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!一次的意《。思表示为《准 —。。    《 第三百条 — 人民法院受—理,的上诉?案件一般应当有上】诉状正本及副本【 :   —  上诉状内容应】当,包括第一审判决书】、裁定书的文号和上!诉人: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!民法:院的名称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!出上诉?的时间被告》人的辩护人、近【亲属经被告》人同意提出上诉【的还应当写》明其与被告》人的关系并》应当:以被:告人作为上》诉人: ? ,     第三百!零一条?  上?诉、抗诉必须在【法定期限内提—出不服判决的上诉】、,抗诉的期限为十日;!。不服裁定的上诉、抗!诉的期限《为五日上《。诉、抗诉的期—。限从接?到判决书、裁定书的!第二:日起计算 》 《   ?  对附带》民事:判决、裁定的上诉】、抗诉期限应当按照!。刑事部分的上—诉、抗诉期限确定】附带民事部分—另行审判《的上诉期限也—应当按?照刑事诉讼》。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! 》    第三百零二!条 : 上诉人通过—第一审人民法—院提出上诉的第【一审人民《法院应当审》查上诉符合法律【规,定的:应当在上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!诉状连同《案卷、证据移送上一!级人民?法院并?将上诉状副本送【交同级人民检察院】和对方当事人 【 《 ,    《第三百零三条 【 上诉人直》接向:第二审?人民:法院提出上》诉的第?。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!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!将上诉状交第—一审人民《法院第?一审人民法院—应当审查上诉—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!合法律规定的应【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!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!卷、证据《移送上一级人—民法院并将上—诉状副本送交—同级人民检察—院和对?方当事人 【 , :    第三—百零四条  —上诉:人在上诉期》限内要求《撤回上诉《的人民法《。院应当?准许 《 ,。  《。   ?第三百零五》条 :。 上诉人在》上诉期满后要—求撤回上诉的第【二审人民法院应【当,审查经审查认为原】判认定事《实和适用法律正【确量刑适当的应当】裁,定准许撤回上诉;认!为原判事实》不清、证据不足或者!将无罪判为》有罪、轻《。罪重判等《的应:当不予准许继—续,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!    】 ,被判处死刑》立即执行的被—告人提?出上诉在第二审【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!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!予准许继续》按照上?。诉案件审《理 : , 《    第》三百零六条  地】方各级人民》检察院对《。同级人民法院第【一审判决、裁—定的抗?诉,应当通过第一审【人民法院《提交抗诉书第—一审人民法院—应当在?抗诉期满后三—。日内将抗诉书连同】。案,卷、证据移送—上一级人民》法,。院并将抗诉书副本】。送交当事人》  【   ?第三百零七条 【 人民检察院在抗】诉,期限内撤回抗—诉的第?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!上一级人民》法院移送案》件;在抗诉期—满后:第,二审:人民:法院宣告裁判前【撤回抗?诉的第二审人民法】院可以裁定准许并】通,知第一?审人民法院和—当事人 !   ? 第:三百零?八,条  在《上诉、抗诉期满前撤!回上诉?、抗诉的第一审判】决、裁定在上诉【、抗诉?期满之日起》生效在上诉、抗诉期!满后要?求撤回上诉、—抗诉第?二审人民法院—裁定准许的第一审】判决:、裁定应当自—第二审裁定书送达】。上诉人?或者抗诉机》关之日起生效 !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零九《条  第二审人【民法院对第一审人】民法:院移送的上诉、抗诉!案卷、证据应当审查!是,。否包括?下列内容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》移送上诉、抗诉案件!。函;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上诉状或者抗诉!书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(三:)第一审判决书、裁!定书八份(每增加一!名被告人增加—一份)及其电子文】本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全部案卷、证【据包括案《件审:。理,报告和其他》应当移送的》材料 【    《 前款?所列材料齐全的第二!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!;,材料不全的应当【通知第一审人民法】院及时?补送 ? 》    第三—百一:十条  《第二审人民法—院审理?上诉、抗诉案—件应当就第》一审判决、裁—定认定的事实和【。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!查不受上诉、抗诉范!围的限制《 : 《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一十一条  】共同犯?罪案:件只有部分被告人】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!只对部分被告—人,。的判决提《出上:诉或者?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!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!诉的:第二审?人民法院应当—对全案进行审—查,一并:处理 【    《 ,。第三百一十二—条  共《同犯罪案件》上诉的被告人死【亡其他被告》人未上诉的第二审】人民法院《仍应对全案进行审】查经审查死亡—的被告人不》构成犯罪的应—当宣告无罪;构成犯!罪的应当终》止,审理对其《他同案被告人—仍应作出判决、裁定!。 ? , ,  :   第三百—一十三条  —刑事附带《民事诉讼案件只【有附带?民事诉?讼当事?。人及其法定代理【。人上诉的第二—审人:民法院应当》对全案进《行审查?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!刑事部分并无—不当:。的第二?审人民法院只需【就附带民《事部:分作出?处理;第一审判【决的附带民》事,部分事实《清楚适?用法律正确的—。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!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!诉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一十四条  】刑事:附带民事诉讼案件】只有附带《民,事诉讼当《事人及其法定—代理人上诉的第【一审刑事部分—的判:决在上?诉期满后即》发生法律效力 ! :     应当送监!执行的第《一,审,刑事被告人是第【二审附带民》事诉:讼被告人《的,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!讼案件审结前可【以,暂缓送监执行 !     【。。第三百一十五—条 : ,对上诉、抗诉—案件应当着》重审查下列内—容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第一审判决!认定的事实是否清】。楚证据是否确—实、充分; —。 ?。 , 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二)第一审判!决适用法律是否正】确量:刑是否适当; 】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三)在侦查】、审查起诉、第【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!法定诉讼程》序的情形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》)上诉、抗诉—。是否提出《新的事?实、证据; 【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,五)被告人的供述】和辩解情《况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六)》辩护人的辩护意【见及采纳情况; !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七)附带】。民事部分的判决【。、裁:。定,是否合法、》适当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:),第一审人民法院合】。议庭、审《判委:员会讨论的》意见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一十六条  第!二审期间被》告人除自行辩—护外还可以继续【委托第?一审辩?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!护人辩护 —。 :。     共同犯!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!人提出上诉》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!被告人的《判决提出上诉或者】。人民:检察:院只对部分》被告人的判决提出】抗诉的其他同案【被告:人也:可以委托辩护—人辩:护 【    第三百【一十七条  —下列:案,件,根,据刑事?诉讼:法第二百《。二十三条第一—款的规定应当开庭】审,理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一)被告人、自诉人!及其法?定代理人对第—一审认定的事实、证!据提出异议可—能影响定罪》量刑:的上诉?案件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二)被告人】被判处?死刑立即《执行的上诉案件【。;,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三)人民检察!院抗诉的案件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),应当开庭审理—。的其他案件 【 《   ? ,。被判:处,死刑:立即:执行:的被告人没有—上诉同案的其他【被,。。告人上诉的案件第】二审人民法》院应:当,开庭审?理, 》     被告人被!判处死刑缓期执【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!于第一款第》一项:规定的情形有—条,件,的也应当开庭—审理 》 ?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一十八条  】对上诉、抗诉案【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!审查认为《原判事实不清、证据!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!讼法第二百二—。十七:条规定的违》反法定诉《讼程序情《形需要发回重新审】判的:可以不开庭审理 !     第!三百:一十九条 》 第二审期间人民检!察院: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!人,提交新证《据的人民法》院,应当及时《。通知对方查》阅,。、摘抄或者》复,制 《   》  :第三:百二十条  开庭】审,理第二?审公:诉案件应当在决【。定开庭?审理后及《时通知?人民检察院》查阅案卷自通知【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!察院查阅案卷的【时,间不计入审理期限】 , 》。    第三—百二十一条 — 开:庭审理?上诉、?抗诉的公《诉案件应当通知同】级,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! ,     !抗诉案?件人民检察院接到开!庭通知?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!明原因的人民—。法,院可:以裁定按人民—检察院撤回》抗诉处理并通知第一!审人民法院和当事】。人 : 》    第三百【。二十二条  开庭】审理上诉、抗诉案件!除参:照适用第《一审程序的》有关规定《外应当按照下列规】定进行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一)法庭调查阶【段审判人员宣读第】一审判决《书、裁定书》。后,上诉案件由》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先!宣读上诉状或—者陈述上《。。。诉理由抗诉案—件由检察员先宣读抗!诉书;既有上诉又】有抗诉的《案件先由检察员【宣读抗诉书再由上】诉人:或,者辩护人宣读上【诉状或者陈述上【诉理由; 【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法庭《辩论阶段上诉案【件先由上《诉人、辩《护人发言《后由检察员、—诉讼代理人发—言;抗?诉案件?先由:。检察员、诉讼代理】人发言后由被—告人、辩护》人发言?;既有上诉又有抗诉!的案:。件先由检察员、【诉讼代理人发言后】由上诉人、》辩护人发言》  【   第三百二十三!。条  开庭审—理上诉、抗诉案【件可以?。重,点围绕对第一—审,判决、裁定有争议的!问题:。或者:有,疑问的部分进行根据!案件情况可以—按照下列《方式审理《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宣《读第一审判决书可以!只宣:读案由、主要—事实、证据名称和】判决主文等; 】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法庭—调查:应当重点《围绕对第一审判决】。提出异议《的事实?、证据以及提交【的新的证据等进行】;对:没有异?议,的事实、证据—和情节可以直接确】认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。(三)对同案审【理案:件中未上《诉的:被告人?未被: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!。院认为没有》必,要到庭的《。可以不再传》唤,到庭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被》告人犯有数罪的【案件对其中事实【清,楚且:无异议的犯罪—可以不在庭审—时审理 】     同—案审: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!、人民检《。察院也未对》。其判决提出抗诉【的,被告人要求出庭【的,应,当准许?出庭的?被告人可以参加法】庭,调查和辩论 !     第三百!二十四条  第二审!案件:依法不?开庭审理的应当【讯问被告人听—取,其他当事《人、辩护人、诉【讼代:理,人的意见合议—庭全体?成员应当阅卷必要】。时应当提交书—面阅卷意见》 —。  :  第三百》。。二,十五条  审—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!代理人、辩护人、】。近亲属提出》上诉的案件》不,得加重被告人的刑】罚并应当执》行下:列规:定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一)同案审理的案】件只有部分被—告人上诉的既不【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!也不得?加重: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!罚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。)原判事《实清楚证据确实【、充分只是认定【的罪名不当的可【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!重刑罚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。)原判对被告—人实行数罪并罚的】不得加重决定执行】的,刑罚也不得加重数】罪,中,某罪:。。的刑罚; 》 ?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原《判对被告人》宣告缓刑的》不得撤销缓刑或【者延长缓刑考验【期;: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。 (五)原判没有】宣告禁止《。令的不得增加—宣告;原判宣告禁】止令的不《得增加内容、延长】期限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原判对被告人判【处死刑缓期执—行,没有:限,制减刑的不得—。限制减刑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七)原判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、!充分但?判处的?刑罚畸轻、应当适】用,附,加刑而没有适用【的,不得直接加重刑罚】、适用附加刑也不】。得以事实不清、证】据不:足为由发回第—一,审人民?法院:重,新审判必《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!第二:审判决、裁定生效】后依照审判监—督程序重新审判 】 《     》人民检察院》抗诉或者自》诉人上诉《的,案件不受前款—规定的?限制 】 ,   第三》百二十六条  【人民: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!人的判?决提出抗诉或者【自诉人只对》部分被告人的—判,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!人民法院不得—对其: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!罚 》   《  第三百二—十七条  被—告,人或:者其:法定代理《。人、辩护人、—近亲属提出》上诉的案《件第二审人》民法院发回》重新:审判后除有新的【犯罪事实人民—检察:院补充起诉的—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!。。得加重?被,告人:的刑罚 】     第—三百二?十八条  》原判事实不清、【证据不足第二审【人民:法,院发回重新》。审,判的案件原审人【民法院重新》作出判决《后,被告人上诉或—者人民检察院抗【诉的第二《审,人民法院应当依【法作出判《决、裁定不得再【发回:重新审?判  】   第《三百二十九条—  第二审人民法院!发现原?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!判过程中《有,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?二十七?条规定的情》形之一或者违反第】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的!应当裁?定撤销原判发回重】新审:判 ?     第!三百三十《条,。。  第二审人民法】院审理对刑》事部分?提出上?诉、抗诉附》带民:事部分?已经发生法律效【。力的案件《。发现第一审判—决、:裁,定中的?附带民事部分确【有错误的应当—依照审判监督—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!予,以纠:。正 》     第【三百三十一条  】第,二审人?民法院审《理,对附带民事部分提】出上诉刑事部分【已经:发生法律效力的【案件发现《第一审判决、裁【定中的?。刑事部分确有—错误的应当依照审】判监督程序对刑事】部分:进行再审并》将附:。带民事部分与刑事】部分:一,并审理 —     第三!百三十二条》  第?二审期间第一审【附,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!加独立的诉讼请求】或者第一审附带【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!反诉的第二》审人民法《院可以根《据自愿、合法的原】则进行调解;调解】不成的告知当—事人:另行起诉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三十三条 ! 对第二审自诉案】件必要?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!可以自行和解调【。解结案的应当制作】。调解书第一审判决、!裁定视为自动—撤销;当事人自行】和解的应当》裁定准许撤回自诉】并撤销第一》。审判决、裁定— 》     第—三百三十《。四,条  第二审期间】自诉案件的》。当事人?提出反诉《的,应当告?。知其另?行起诉 !    第三百三十!五条 ?。 第二?审人民?法院可?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!院代为宣判并向【当事人?送达第二审判决书、!。。裁,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!应当在代《为宣判后五日内【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!审人民法《院并:在送达?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!证送交第二审人【民法院 —    —。 委:托宣判?的第二审人民—法院应?当直接向同级人民】检察院送《。达第二审判》决书、裁定书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