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【 法庭纪《律与: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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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百:。四十九条 》 ,法,庭审:。。理,。过程中诉《讼参:与人、旁听人员【应当遵?守以下纪《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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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一)服从法庭【指挥遵守法》。庭礼仪;《
】 ? : (二)不得鼓掌】、喧哗、哄》闹、:随意走动;》
! 《 (三)《不得对庭《审活动进行录音、】录像、摄《影或者通过发送邮】件、博客、微—博客等方式传—播庭审情况但—经人民法院》许可的新闻记者除】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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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旁《听人员不得发言【、提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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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? (五)不得实施】其,他扰乱法庭》秩序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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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百五】十条 ? 法庭审理过程【中诉讼参与人或者】旁听人员扰》乱,法庭秩序的审—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!形分别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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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情节较轻!的应当警告》制止并进行训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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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 (二—)不听制止的可【以,指令法警强行—带出法庭《;
】 , (三】)情节严重》的报经院《长批准后可以—。对行为人处一—千元以?下的:罚款或者十五—日以下的拘留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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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四)未经【。许可录音、录像、】摄,影或者通过》邮件、博客、微博客!等方式传播庭—审情况的可以暂【扣存储介质或者【。相,关设备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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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诉讼参与《人、旁听人员对罚】款、拘留的决—定不服的《可以直接向上一级】。人,民法院申请复议也】可以:。通过决定罚》款、拘留的》人民法?院向上一级》人民法院申请—复议:通过决定罚款、拘】留的人民法》院申请复议的该【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!复议申请《之日起三日》内将复议申请、罚款!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!关,事实、证《据,材料一?并,报上一级《人民法?院复议复议期间不】停止决定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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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?百五十一条 担任!辩护:人、诉讼代》理人的律师严重【扰,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!出法庭或者被处以】罚款、拘留的人【民法院应当通—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可!以建议依法》给,予,相应处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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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。 第二百五十二】条 聚众哄闹、冲!击法庭或者侮辱【、诽谤?、威胁?、殴打司法工作人】员或者诉讼参与人】严重扰乱法庭秩【序构成犯罪的应【当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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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百五十三条— :辩护人?严重扰乱法庭—。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!或者被处以罚款、】拘留被告人》自行辩护的庭审【继,续进行?;,被告人要求另行委】。托辩:护人或者被告人【属于:应当提供法律援助】情形的应当宣布休】庭
【 第二百五十!四条 被告人当庭!拒绝辩护《人辩:护要求另行委托辩】护,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!议庭应?当准:。许,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!护后没?有辩护?人的应当《宣布休庭;仍有辩护!。人的庭审可》以继续进行》。有多名?被告人的案》。件部分被告人拒绝】辩护人?辩护:后没有辩护》人的根据案件情况】可以对该被告—。人另案处理》对其他被告人的庭】审继续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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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!新开:庭后被告人再—次当庭拒绝辩护人】辩,护的可以准许但【被告人不得再次另】。行委托辩护》人或者?要求另行指派律【师由其自行辩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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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】属于应当提》供法律援助》的情形?重新开庭后再—次当庭拒绝辩—护人:辩护的不予准许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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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五十】五条 法》庭审理过程中辩护】人拒绝为被告—人辩护的应当—准,许;是否继续庭【审参:照适用前条》的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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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百五十六条 依照!前两条规定另行委】托辩护人或者—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!布休庭之日起至第】十五:日止由?辩护人准备辩护但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!愿缩短时《间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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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百?五十七条 有多】名被告人的》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!刑事诉讼法第—二百条第一款规定】情形的人民法院可】以对:全案:中,止审:理;根据案件情况也!可以对该部分被告】。人,中止审理对其—他,被告人继续》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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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中:止审理的部分—被告人可以根据案】件情况另案处—理
】 第二》百,五十八条 》 人民检察院认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】件违:反法定程序在—庭审后提出书面纠】正意见?人民法院认为正确】的应当采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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