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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章 自诉案件第一!审程序? — ,。 ,    第二百五十!九条 ? 人民法院受理自诉!案件必须《符合下列条件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】符合:刑事诉?讼法第二百零四条】、本:解,释第一?条的规?定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二)属于本院管辖】; 【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三)被害!。人告诉; 》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四)有《明确的被告》人、具体的诉讼请求!和证明被告人犯【罪事实的证据 ! :   ?。  第二百六十条】  :本解释第一条规定】的案件如果》被害:人死亡、《丧失行为能力或者】因受强制、》威吓等无法》告诉或者《是,限制行为能力人【以及因?。年老、?患病:、盲:、聋、哑等不能【亲自告诉其法定代】理人、近《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!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!法受理 《  —  : 被害人的法定代理!人、近亲属告诉或】者代:为告:诉应当提《供与被害《。人关系的《证明和被害》人不能亲《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!。 , :    —。 第二百《。六十一条  提起自!诉应当提交刑事自】诉状;同时提起附带!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!刑事附?带民:事自诉状 — 《 ,   ?第二百六十二条  !自,诉状应当包括以下】内容 】 ,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一)自》诉人(代为告—诉人)?。。。、被:告人的姓名、性别】、年龄、民族—、出生地《、文:。化程度、职》业、:工作单?位、住址、》联系方式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: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!间、地点、》手段、情节和危害后!果等; —。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具体的?诉讼请求;》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】致送的人民法院和】。具状时?。间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证据的名称、来】源等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证人【的姓名、《住址、?联系方式等 —。 》    对两—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!诉的应当《按照被?。告人的?。人数提供自诉—状副本 【。     第【二百六?十三条  对—自诉案件人》。民法院应《当在:十五:日内审查完毕—经审: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!当决定立《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!或者代为《告诉人 !    具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应当说服自诉人【撤回:起,诉;自诉人不—撤回起诉的裁—定不予受理 —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不属于—本解释第一》条规定的案件的【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二)缺乏罪证的;! : 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犯罪【已过追?诉,时,效期限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》被告:人死亡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?)被告人下》落不明的《; :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。 (六)除因—证据不足而》撤诉的以外自诉【人撤诉后《就同一事实又告诉】的; 【 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:。。 , (七)《经人民法《院调:。解结案后自诉人反】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!诉的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六十四条】  对已经》立案经审《查缺乏罪证的—自诉案件自诉—人,提不:。出补充证据的人【民法:院应当说服其撤回】起诉或者裁》定驳:回起诉;自诉人撤】回起诉或者》被驳回起诉后又提】出了:新的足以证》明被告人《有罪的证据再次【提起自诉的人民法】院应当受理 — : ,     第二】百六十五条  【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!者,驳回:起诉:的裁定不服》的可以提起》上诉 】   ? 第二审人民法【。院查明?第一审人民法院【作,出的不予受》理,。裁定有错《。误的:应当在撤《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!第一审人民法—院立案受理;查明】第一审人《民法院驳回起诉【裁定有?错误的应当》在撤销原裁定的同】时指令第一审人民】法,院进:行审:理 【    第二百六】十六:条,  自诉人明知有】其他共同《侵害人但只对—部分:侵害人提起自诉【的人民法院应当受】。理并告知《其放弃告《诉的法律后》果;自?诉人放弃告诉判决】宣告后又对》其他共同侵害人就】同一:事实: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!不予受理《   】  共?同被:害人中只有部分【人告诉的人》民法:。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!人参加诉讼》并告知其不参—加诉讼的法律后果】。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!表示不?参加诉?。讼或: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!告诉第?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!就同一事实又—。提起自诉的》人民法院《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!另,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!受本解释限制— :     第!二百六十七条  】。被告人?实施两?。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!属于公诉案件和自】。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!一并审理《对自:诉部分的审理适用】本章的?规定 《   —  第二《百六十八条 —。 自诉案件》当事人因客》观原因不能取—得的证?据申请人民法院调】。取的应当说明理【由并提供相关线【索或者材料人民【法院认为有必要的】应当及时调取 】 ?  :   ?第二百六十九条【  对犯罪》事实清楚有足够【证据的自诉案件【应当开庭审理 【 》   ? 第二?百,七,十条  自诉案件符!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!的可以适用简易【程序审理 】     不【适,用简易程序审理的】自诉案件《参照适用公》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!序,的有关规定 【 ?    《 ,第二:百七十一条》  :人,。民,法院审理自》诉,案件可以在查明事】。实、分清是非的基】础上根据自愿—、合法的原则进行】调解调解达成协【。议的应当制作—刑,事调解书《由审判人《员和书?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!法院印?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!。人签收后即具—。有法律?效力调解没有达成】协议或?者调:。解,书签收?前当事人反悔—的应当及《时作出判决 !。 :。    刑事诉讼法!第二百零《四条第三项规定【的案件不适用调解】  【   第二百七十】二条  《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!的当事人可以自【行和解自诉》人可:以撤回自诉 ! :    人民法院经!审,查,认为和解、撤回自诉!确属自愿的应—当裁:定准许;认》。为系被强迫、威吓】等并非出于自愿【的不予准许 【   —。  第二百七十【三条 ? ,裁定准?。许撤诉或者当—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!案件被?告人被采《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!院应:当立即解《除, , ,。   —  第?二,百七:十四条  自诉【人,经,两次传唤《无正当理《由拒不?到庭或者未经法【庭准许中途退庭【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!按,撤诉处理 —     部!分,自诉人撤诉或—者,被,裁定按撤诉处理【的不影?响案件的《继续审理 —。     第!二百七十五》条,  被告人在自诉案!件审判期《间下落不明》。的人民?。法,院应当裁《定中止审理被—告人到案《后应当?恢复审理必》要,时应当对被告—人依法采取强制措】施 【    第二百七】十六:条  对《自诉:案件应?当参:照刑事?诉讼法第《。一百九十五条和本解!释第:二百:四十一条的有关规】定作出判《决;:对依法宣告无罪【的案件其附》。带民事部分》。应当依法进行调【解或者一并作—出判决?   】  第二百七十七条! , 告诉?才处理和被害人【有证:据证明的轻》。微,刑事案件的》被告人或者其—法定代理人在诉【讼过程中可以对自】诉人提起《反诉反?诉必须符合下列条】件 【 ,。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反】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!自诉人; 》 , ,    —。。 ,    (二)【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!本,案有关的行为; 】 》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(三)反!诉的案件必》须符:合本解释《第一条第一项、第二!项,的规定 【 ,     反诉【案件适?用自诉?案件:的规:定应当与自诉案件】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!的不影响反诉案【件的继续审理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