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节? ,法庭辩论《。与最后陈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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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。百二十八条 合议!庭认为案件》事,实已经?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!判长宣?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!就,定罪:、量刑的事实、【证据和适用》法律等?问题进行法》庭辩论
! 第二百【二十九?条 :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!。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!列顺序进《行
【 》 : (一)公诉人发】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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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《 (二《)被害人及其诉【讼,代,理,人,发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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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三)被—告人自行辩护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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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:)辩护?人辩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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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 (五)控辩双方】进行辩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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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三十—条 人民检—察,。院可以提出量刑建】议并说明理》由量刑建议》一般应当具有—一定的幅度当事人】及其辩护人、—诉讼代理人可以【对量刑提出意见并说!明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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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百三:。十一条 对被告】人认罪?的案件法《庭辩论?时,可以引导《控辩双方主》。要围绕量《刑和其他有》争议:的问题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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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被告人不认罪】或者辩护人作无【罪辩护的案》件法庭辩论》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!先辩论定《罪问题?后辩论量刑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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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百三—十二条 附—。带民事部分的辩论应!当在:刑事部分《的辩论结束后—进,。。行先由附带民—。事诉讼?原告人及《其诉讼代理人发【言后由附带》民事诉讼被告人及】其,。诉讼代理《人,答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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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百三十三条— 法庭辩论过【程中审判长应当充】分听取控辩双方的】意见对控辩双方【与案件无关、重复或!者指:责对方?的发言应当》提醒、制止》
【 第《二,百,。三十四条 》 法庭辩论》过,程中合议《庭,发现与定罪、—量,刑,有,关的新的事实有必】要调查的《审判长可以宣—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!调查在对新的—事实调查后继—续,法庭辩论《
! 第:二百三十五条— 审判长宣—布法庭辩论终结【后合议?庭应:。当保证?被告人充分行使【最后陈述的权利被】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!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!。审判长可以制止【陈述内容蔑视法庭、!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!会公共利益或者与】本案无关的应—当制:止
【 在公开审理!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!陈述的内《容涉及国家秘—密、个人隐私—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!制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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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百【三十六条 被告】人在最?后陈述?中提出新的》事实、证据合议庭】认为可能影》响正确裁《判的应当恢复法庭】调,查;被告人提出新的!辩解理由《合议庭认为可能【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!恢复法?庭,辩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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