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节 】宣布开庭与法庭调】查 : 【    《第一:百九十条  审【判长宣布开》。庭传被告人到—庭后应?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!。情况 》 :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姓名、出!生日期、民》族、出生《地、文化《程度、职业、住【址或者?被告单位的名称、住!所地、?诉讼代表人的姓名】、职务; 【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二)?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!处分的种类、时间;!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—是否被采取》强制措施及强—制措施?的种:类,、,时间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收到!起诉:书副本的日期;有附!带民事?。诉讼的附带民事诉】讼被告人收到—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日!期 —  : ,。  被告《人较:多的可以《在开庭前查明—上述情况但》开庭时?审判:长应当作出说—明 : 《     第一百九!十一条  审判长】宣布案件的》来源、起诉》的案由、附带—民事诉讼当事人的】姓名及是否公—开审理?;不公?开审:理的应当宣布理由】   】  第一百九十二条!。  审判长宣布合议!庭组成人《员、书记《员、公诉《人名单及辩护人【、鉴定人《、翻:译人员等诉讼参【。与人的名单 ! ,  :  : 第一百九十三【条  审判长—应当告知当事人及】其法定代理人、辩】护人:、诉:讼代理人在》法庭:审,理过程中依法享【有下列诉《讼,权利 【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可以!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!、,书记员、公诉—人、鉴?定人和?翻译人员回避—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可以提出证】据申请通知新的【证,人到:庭、调取新的证【据申请重新》鉴定或?者勘验、《检查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被—告人可以自》行辩护?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四)被告人可】以在法庭辩论终结】后作最后陈述 【     !第一百?九十四条  审判长!应,当询问当事人及其】法定代理人、辩护】人,、诉讼代理人是【否申请回避》、申请何人回避和申!请回避的理由 】。   —  当事人及其法定!。代理人、《辩护人、诉》讼代理?。人申请?回,避,的依照刑事诉—讼,法及本?解释的有关规定【处理 ? 》    同意—。或者驳回回避申请】的决定及复》议决定由审判长宣】布并说?明理由必要时也可】以由院长《到庭宣布 !     》第一:百九十五《条  审判长—宣布法庭调查开始】后应当先由公诉【人宣读起诉》书;有附带民事诉】讼的再由附带民事】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!定代理人、》诉讼代?理,。人,宣读附带民事起【诉状 《  》   第一百九十】六条  起诉书【指控的被告人的犯】罪事实为两起以上】的,法庭调查《一般应当分别—进,行 》。  ? ,  第?。一百九十七条—  在审《判长主持下被告人、!。被害人可以》就起诉书指控的【犯罪事?实分别?陈,述 : 《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九十八条  在】审判:长主持下《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!指控的犯罪事实【讯问被告人 【 《    经审判长】。准许被害人及—其,法定代理人、诉【。。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!人讯问的犯罪事【实补:充发问;《附带民事《诉讼原告人及其【法定代理人》、诉讼代《理人可以就附—带民事部分的—事,。实向:被告人发问;被【告,人的法定《代理人、辩》护人附带民》事诉讼?被告人及《其法定代理》人、诉讼《代理人可以在—控诉一方就》某一:问题讯问完毕—后向被告人发问【 》     第一百九!十九条  讯问同案!审理的?被,告人应当分别进行必!要时可以传》唤同案被告人等【到庭对质 — ,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条  【经审判长准许控【辩,双方可?以向被害人》、附带民事诉讼原】告人发问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百零一条》  审判人员—可以讯问被告—人必要时可以—向,被害人、附》带民事?诉讼当事人发—问 《   》 , 第二百零二条【  :公诉人可以提请审】。。判长通知《证人、鉴定人—出庭作?证或者出示证据被害!人,及其法定代理—。人、诉讼代》理人:附带民事诉讼原告】人及其诉讼代理【人也可以提出—申请: :     】在控诉一方举证【后被告人及其—法定代理人》。。、辩护人可以提请】审判长?通知证人、鉴定人】出庭作证或者出【示证据 】  : , , 第二百零》三条  《控辩双方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!示证据应当说—明,证据的名称、来源】和拟证明的事实法庭!认为有必《要的应当准许;对方!提出异议认为—有关证据与案件无】关或者明显》重,复、不?必要:法庭经审查异议成】立的可以不予准【许 ? ,    — 第二?。百零四条  已【经移送人民法院【的证据控辩双方需要!出,示,的可以向法庭提出】申请法庭同》意,的应当指令值庭法】警出示、《播放;需要宣读的】。由值庭法警交由申】请人宣读《   】  第二百零五条 ! ,公诉人?、当事人或者辩护人!、诉:讼代理人对证人【证言有异议且该证】人证:言对定罪《量刑有重大影响【。或者对鉴定》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!通,知证人、鉴定人出庭!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!必要的应当》通,知证人?、鉴定人出庭—;,无法通知或者证【人、鉴定人拒绝出庭!的应当及时告知【申,请人  !   第二百零六】条  证人具有下】列情形?之一无法出庭作【证,的人民法《院可以准许其不【出庭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在庭审期间身患】严重疾病或者行【。动极:为不便的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?二,)居:所远离开庭地—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?)身处国外短期无】法回国的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四):有其他客观原—因确实无法出庭的】 ?     具有!。前款规定情形的可】以通过视频等方【式作证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二百零七条】  证人出庭作证所!支出的?交通、住宿、—就,餐等费用人民法【院,应,当给予补助 】   》  :第二百零八》条  强制》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!长签发?强制证人出庭令 】     !第二百零九条  】审判危害《国家: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!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!组织:犯罪、毒品》犯罪等案件证人、鉴!定,人、被害人因出庭作!证本人或者其—近亲:属的人身安全面【临危险的人民法【院应当采取不公【开其真实姓名、【住址和工作》单位等个《人信息或者不—暴露其外貌》、真:实声音等《保护措施 》   【  审?判期间证人、鉴定人!、被:害人提出保护请求的!人民法院应当—。立即审查;认为确】。有,保,。护必要?的应当及《时决定采取》相应保护措施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二百一十条 】 决定对出庭作【证的证人、鉴定人、!被害人采取不公开】个人信息《的保护措施的审判】人,员应当在开庭前【核实其身份》对证人、鉴定人如】。实作证的保》证书不得公开—在判:决书、裁定书—等法律文《书中可以使用化名】等代替其个》人信息 》。。  》   ?。。第二百一十一—条,  证人、》鉴定人到庭后审【判人员?应当核?。实其身份、》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!关系并告知其有【关作证的权》利义务和《法律责任 【 :     》证人、鉴定人作【证前应当《保证向?法庭如实提供证言】。、说明?鉴定意?见并在保证书上签名!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百《一十二条  向证】人、鉴定人发问应当!先由提请通知的【一方进行;发—问完毕?后经审?判长准许对方也可】以发问 【     第【二百一十三条—  向证人》。发,问应当遵循》以下规则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发问的内【容应当与本》案,事实有关; ! ,  :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二,)不得以诱》。导方式发问;— : :。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不《。得威胁证人; 】 :  ?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不得损害证!人的人格《尊严 】  :  前款《规,定适用?。于对被告《人、被害人、—附带民事《诉讼当?事人、鉴定人—、有专?门知识的人》的讯问、发问 !  《。 ,  第二百一十四】条  控辩双方的】讯,问、发问《方式不当《或者内容与》本案无关的对方可】以提:。出异议申请审判长制!。止审判长《应,。当判明情《况予:以支持或者驳回;】对,。方,未提出异议的审判长!也可:以根据情况予以制止! :   —  第二百一十【五条  审判人【员认为必要》时可以询问》证人、鉴定人、有】专,门知识的《人 : : :     第—二百一十六条 【 向证人、鉴定人、!有专门?知识的人发问应【当分别进行》证人、鉴定人、有】专门:。知识的?人,经控:辩双:方发:。问或者审判人员【询问后审判长应【当告知?其退庭 】 ,    证人—、鉴定人、有专门知!识的人不得旁听对本!案的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百一十七条 【 公诉?人、当事人及其【辩护:人、诉讼代理人申】请法庭通知有—专,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!定意见提出意见【的应当说明理由【法庭认为《有必要的应当通知】有专门知识的人出】庭 ?   — , 申请有专门知识的!人出庭不得超过二】人有多种类鉴定意】见的可以《相应增加《人数 《 ?     》。有专门?。知识的?。人出庭适用鉴—定人出庭的有关【规定 】 ,   第二百—一十八条  举证方!当庭:出,。示证:据后由对方进行【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!双方可?以互相质问》、辩论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二百一十九!条  当庭出示的证!据尚未移送人民法院!的应:。当在质证后移交【。法,庭 ? : :。 , ,  第二《百二十条 》 法庭对证据有疑】问的可以告知公诉】人,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!理人、辩护人—、诉讼代理人—补,充证据?或者作?出说明;必要时可以!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!调查核实 —。  》 ,  对公诉人、当事!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】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!人,补充的和《。法,庭庭外调查核实取得!的证据应当经过当庭!质证才能作为—定案的根据但是【经庭外征求意见控】辩双方没《有异议的除外 【 :     有关!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!   【 , ,第二百二《十一条?  公诉《人申请出示开庭前未!移送:人民法院的证据【辩护方提出》异议的审判长应当】要,求公诉人说明理【由;理由《。成立并确有出示必】要,的应:当,准许:。。 《     —辩护方提出需要对新!的证:据作辩?护准备的法庭可以宣!布休庭并确定准备】辩护的时间 【   — , 辩护方申请出示开!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参!照适用前两款的规】定  】   ?第二百二十二—条  法庭审—理过程?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!、诉讼代理人申请】通知新的证人到【庭调取新《的证据?申请重新鉴定或者】勘,验的:应当提供证人—的姓名、证据的存放!地点:说明拟证《。明的案件事实要【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!的理由法庭认为【有必要的应当同【意并宣布延》期审理;不》同,意,。的应当?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!   】  延期审理—的案:件符合刑事诉讼法】第二百零二》条,第一款规《定的可以《报请上级人民—法院批准延长审理】期限 ? , :     人民法!院同:意,。。重新:鉴定申请的应当及】时委托鉴《定并:将,鉴定:。意,见,告知人民检察院【。、当事人《及,其辩护人、诉讼代理!人 《     第】二百二十三》条  审判期—间公诉人发现—案件需?要补充侦查建—议延期审《理的合议《庭应当同意但建议】延期审理不得超【过,两次 ?   【  人民《检察院将补充收【集的:证据移送《。人,民法院的人民法【院应当通知》辩护人、《诉讼代理人查—阅、摘抄、》复制  !   补充侦查【期限届满《。后经法庭通知人【民检察院《未将:案件移送人民法【院且未说《明原因的人民—法院可以《决定按?人民检察院撤—诉处理 》    【 第二百《二十四条  人民】法院向?人民检察院调—取需要调《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或!者根据被告人、辩】护人的?申请向人民检察【院调取在《侦查、审《查起诉期间收—集的有?。关,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!的证据材《料应当通知人民检察!。院在收到调取—证据材料决定—书后:三日内移《交 【    《第二百二十》五条  《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!。。量刑有?关的事实、证—据应当进行调查 ! ?     人—民法院除应当审查被!告,人是否具有法定【量,刑情节外还应—当,根据案?件情况审查以—下影响量刑的—情节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案件起因—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二)!被害人有《无过错及过》错程度是否对矛盾】激,化,负有责任《及责任大小;—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三)被告人的近亲】属是:否协助抓获被告【。人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四?)被:告人平时表现有无】悔罪态度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五)《退赃:、退赔及赔》偿情况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六)被告人是—否取得被害人或者】其近亲属谅解;【 ?。       !。。  :(七)影响》量刑的其《他情节 》 《 , ,  第?二,百二十六条  审判!期间合议庭》发现被?。告人可能有自首、】坦白:、立功等法定量刑情!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!的案卷?中没有相关》证,据材料的《应当通知人民检察】院移送 —    —。 审判期间被—告人:提出新的立功—。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!建议人民检察院【补,充侦查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二十七条【  对被告人认罪】的案件在确认被【告人:了解:起诉书指控的—犯罪:事,实,和罪名自愿认—罪且:知,悉认罪的法》律后果后法庭调查】可以主要围》绕量刑和其他有争】议的问题《进行 【   ?  对被告人不认罪!或者辩护人作—无罪辩?护的案件法庭调查】应当在查明定罪事】实的基础《上查明有关量刑事】实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