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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二节: 宣:布开:庭与法庭调查— 】 ,   第一》百九十条《  审判长宣布【开,庭传被告人到庭【后应当查《明被告人的》下,。列情况 》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姓!。。名、出生日期、【民族、出《生地、文化程度【、,职业、?住址或?者被告单位的名称】、住所地、诉讼【。代表人的姓名—、职务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是否受过法律!处分及处《分的种类、时间; !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是否被采】取强制措施》及强制措施》的种类、时间; !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)收!到起诉书副本的日】。期;有附《带民事诉讼的—。。。附带:民事:诉讼被告人》收到附带民事起【诉状的日期》 《   《  被告人较多的】可以在开庭前查【明上述情况但—开庭时审判长应【当作出说《明 :  —   第一百九十】一条:  审判长宣—布案件的来源—、起诉的案由、【附带民事诉讼当【。事人的姓名》及是否公《开审理;不公开【。审理的?应当:宣布理由《 : 《。    第一百九十!二条  审判—长宣布合《议庭组成人》员、书记《员、公诉《人名单及辩护—人、鉴定《人,、,。翻译人员等诉讼【参与人的名单 】 :     第一百!。九十:。三条  审判长应】当告知当事人及其】。法定:代理:人、辩护人、诉讼代!理人在法庭审—理过程中依法享【有下列诉讼权利【  【 ,  :    (一)可以!申请合议庭》组成:人员、书记员—、公诉人、鉴定【人和翻译人员回避】; 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!知新:的证人到庭、—调取新的证》。据申请重新鉴定【或者勘验、检—查; 》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被告人《可以自行《辩护; —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四)《被告人可以在法庭】辩论终结后作—最后陈述 【     第一!百九:十四条  审判长】应,当询问当事》人及其法定》代理:人、辩护《人,、,诉,讼代理人是否申【。请回避、申请何人】回避和申请回避的】理由 》    — 当事人及其法定】代理人、辩护人、诉!讼,代,理人申请回》避的依照刑事诉【讼法及?本解释的有》关,规定处理 —  》   同意或者驳回!回避申请《的决定及《复,议决定由审判—。。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!要时也可以由院长】到庭宣?布 》 :    《。。第,一百九十五条 【 审判长宣布法【庭调查?开始后应当先由【公诉:人,宣读起诉书;有【附带民事诉》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!讼原告人或》者其法定代》理人、?诉讼代理人》宣读附带民》事起诉状 — ?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九十六条  —起诉书指《控的被告人的—犯罪事实为两起【以上的法庭调查一般!。。应当分别进行 【    】 第一百九十七【条 : 在审?判长主持下被—告人、被害人可【以,就起诉书指》控的犯罪事实—分别陈述 》    】 第一百九十八【条  在审判长主】持下公?诉人可以就起诉【书指控的犯罪事【实讯问被告人 】 , ,    》 经审判长准许【被害人及《其法:定代理人、诉讼【代,理人可以《就公诉人讯问的【犯罪事实补》充发问?;附带?民事诉讼原告人及】其法定代理人、【诉讼代?。理人可?以就附带《民事部分《的事:实向被?告人发问;被告【人的法?定代理人、辩护【人附带民事诉讼被】。告人及其法定代理】人、诉讼代》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!就某:一问题讯问完毕【后向被告人发问 !     第!一百九十九条 【 讯问同案审理的】被告人应《。当分别进《行必要时《可以传唤同》案被:告人:等到庭对质 !    》 第:二百:条  经审判长【。准许控辩《双方可以向被害人】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!人发问? :   —  第二百零一条】  审?判,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!必要时可以》向被:害人、附带民事诉】讼当事人发》问 《   》  第二百零二条】  公诉《人可以提《。请审判长通知证人】、鉴定人出庭作证】或者出示证据被害人!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诉!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!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!理人也可以提出申请! ,    】 在控诉一方举证】后被告人及》其法定代理人—、辩护?人可以提请审判【长,通,知证:人、鉴?定人出庭作证或【者出示?证据  !   第《二百零?三,条  控辩双方申请!证人:出庭作证出示—证据应当说明—证据的名称、来源】和拟证明《的事实法庭认为【有必要的应当准【许;对方提出异【议认为有关证—据与:案件无关或》者明显重复、不必要!。法庭经?审查:异议成立的可—以不予准许 【  》   ?第二百?零四条  已经移】送人民法院的证据控!辩,双方需要《出示的?可以:向法庭提《出申请法庭同意【的,。应当指?令值庭法警》出示、播放;需要】宣读的由值庭法警交!由申请人宣读— ? ?   ? 第二?百,零五条  公诉【人、当事人或者辩】护人、诉讼代—理人对证《人证言有异》议,且,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!刑有重大《影响或者对鉴—定意: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!知证人、鉴定人出庭!作证人民法院认【。为有必?要的应当《通知:证人、鉴《定人:出庭:。;无法通知或—者证人、鉴定—人拒绝出庭的应当】及时告知申请人 !。 ,     【第二百零六条  证!人具: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,无法出庭作证—。的人:民法院可以准—许其不出庭 】 ,。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(一)在庭审期间】身患严重《疾病或者行》动,极为不便的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二)居所远离开庭】地,点且交通极为不便】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身处国—外短期无法回—国,。的;: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)】有其他客观原因【确实无法出庭的 】。。。    】 具有?前款规?定情:形的可以通过视【频等方式作证 】 :     第二】百零七条《  证人《出庭作证所支出的交!通,、住宿?。、,就餐等费用》人,民法院?应当给予补助 !     第】二百:。零八:条  强制证人出庭!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!制,证人出庭令 【。     第!二百零九条  【审判危害国家安【。全犯罪、恐怖活动】犯罪:。、黑社会性质的【组织犯罪《、毒品犯罪等案件】证,人、鉴定人、被害】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!者,其,近亲:属的: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!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!公开其真《实姓:名、:住址和工作单—位等个人信》息,或者:不暴露其外貌、【真实声音等保护【措,施 ? :    》。 审:判期间证人、鉴定】人、被害人提出【保护请求的人—民法院应当立即审】查;:。。认为确有《。保护:必,。要的应当及时决定采!取,相应保护措施 】。    【。 第:二百:一十条  决定【对出庭作证的证【人,、鉴:定人、被害人采取】不公开个人信—息的保护措》施的:审判人员应》当,在开庭前核实—其身份对证》人、鉴定人如实作】证的保证书不—得公:开在判决《书、裁定书》等法律?文书中可以使—用化名等代替其个】人信息 《   【 , 第二?百一十?一,条  ?证人、鉴定人—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!核,实其身份、与—当事:人以及?本案的关系并告【知其有关《作,证的权利义务—和法律?责任  !   证人、—鉴定人作证》前应当保证向法【庭如实提供证言、说!明鉴定意见并在保证!书上签名 》  —  : 第:二百一十二条  】向证人、《鉴定人发《问应当?先由提请《通知的一《方进行;发问完毕】。后经审判长》准许对方也可以【发问  !   第二百一【十三条?  向证人发问应当!遵循以?下规则? 》   ?  :。  : , (一)发问的内】容,应当与本《。案事实?有关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二)不得以诱导】方式发问; —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三【)不得威《胁证人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不得损害】证人的人格尊严 ! 《    前款—规定适用于对被告】人、被害《人,、附:带民事诉讼当—事人、?鉴定人、有》专门知识《的人:的讯问?、,。发问 【     》第二:百一十四条  控辩!双方的?。。讯,问、发?问方式不当或者内容!与本:案无关的对方可以提!出异议?申,请审判长制止审判】长应当判明情—况予:以支持或者》驳回;?。对方未提出异议【的审判长《也可以根据情况予以!制止 【  :   第二百一【十五条  审—判人员?认为必?要时可以询问证【人、鉴定人》、有:专门知识的人 【。。    】 第二百《一十:六条  《向证人、鉴定人、】有专门知识的人发】问应:当分别?进行证人、鉴定人、!有,专门:知识的人经控辩双方!发问或者《审判人员《询问后审判长应当】告,知其退庭 —。。 : :    证人—、鉴定人《、有专门知识的【人不得旁听对—本案的?审理 【     第二百】一十七条 》 公诉?人、当事人及其辩护!人,、诉:。。讼代:。。理人申请法》庭通:知有专门《知,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!见提出意见的—应当说明理由法庭认!为有必要的应当通】知,有专门知识的人出】庭 《    — 申请有专门知识】的人:出庭不得超过—二人有多种类鉴【定意见的可以相应】增加:人数  !   有《专门知识的人出庭】适用鉴定《人,出庭的有《关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—第,。二百一十八条—  举证《方当庭出《示证据后由对—。方进行辨认并—发表意见控》辩双方可以互相质】问、辩论 【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一十九条】  当庭出示的【证据尚未移送人【民法:院的应当在质证后】移交法庭《    ! 第二百《二十条  法庭【对证据有疑》问的可以告》知公:诉人、当事人及【其法:定代理人、》辩护:人,、,。诉讼代理《人补充?证据或者《作出说明;必要时可!以,宣布休庭对证据【进行调查《核实 【     》对公:诉人、当事人及【其法定代理人、辩】护人、诉讼代理人补!充的和法庭庭外【调查核实取》得,的证据应当经过【。当庭:质证:。才能作为定案的【根据:但是经?庭外征求意》见,控,辩双方没有异—议的除外《 》   ?  有?关情况应当记录【在案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百二?十一条?  公诉人申请出】示开庭前未移—送人民法《院的证据《辩护方提出异—议的审判《长,。应当要求公诉人【说明理由;》理由成立并》确有:出,示必要的应当准许】 :     辩!护方提出需要对新】。的证据作辩护—准,。备的法?。庭可以宣布休—庭并确定准备辩【护的时?。间   !  辩?。护方:申,请出:示开庭前未提交【的证据参照适用前】两款的规《定 【    第二百二】十二条?  法?。庭审理?过程中当事人及【其辩护人、诉—讼代理人申请—通知新的《证人:到庭调取新的—。证据申请《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!应当提供证人—的姓名、证据的存放!地点:说明:拟证明的《案件事实要》求重新鉴定或者【勘验的理由法庭【认为:有必要的《应,当同意并宣布—延期审理;不—同意:的应当?。说明理由《并继续审理 !     延期】审,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!讼法第二百零二【条第:。一款规定的可以【报请上级人民—法院批准《。延长:。审理期?限  】   人民法院同】意,重新鉴定申》请的: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!将鉴定意《见告知?人民检察院、当事】。人,。及其辩护人、诉讼代!理人 】    第二百【二,十三条?  :审判期间《公诉人发现案件需】要补充侦查建议【延期:审理的?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!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!两次 — ,     》人民检察院将补充】收,集的证据移送人【民法院的《人民:法,院应当?通知辩护人、诉讼】代理人查阅》、摘抄、复制— ,。     !补充侦查期》限届满后经法庭通知!。人民检察院未将案】件移送人民法—院且未?说,。明原因的人》民,法院可以决定按人】民检察院撤诉处理】 :   —  第二百》二十四条 》 ,人民法院向人—民检察院调》取需要调查核实的】证据材料或者根据被!告人、辩护》人的申请向人民【检察院?调取在侦查、审【查起诉期间收集的】有关被告人无罪或】者罪轻的证》据材料应当通知人】民检察院在》收到调取证据—材,料决定?书后三日内移交 ! , :  : ,  第?二百二?十五条  法庭审理!过程中对与》量刑有?。关的事实、证据应】当进行调查》    ! 人民法院》除应当审查被告【人是:否具有?。法定量刑情节—外还:。。应当:根据案件情况审【查,以下影响量刑的情】节 》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一)案件起!因;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:二)被害《人有:无过:。错及过?错,程度是否对矛盾激】化负有?责,任及责任大小;【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?)被告人的近亲属】是否协助抓》获被:告人; — 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)!。。被告人平《。时表现有《无悔罪态度; 】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五)退》赃,、,退赔及赔偿情—。况; 《。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六)被?告人是否取得—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!谅解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七)影响量刑的其!他,情节 】    第》二百二十六条—  审判期间合议】庭发:现被告?人可能?有自首、《坦白:、立功等法定量【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!移送的案卷中没有】相关证?据材料的《应当通知人民检察】院移送 【 ,  :。 ,  审?判期间?被告人提出》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!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!。察院补充侦查 【 :。  《 ,。  第二百》二十七条  —对被告人认》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!人了解起诉书指【控的犯罪事实和【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!认罪的法律后果【后法:庭调查可以》主,要围绕?量刑:和其他有争议的问】题,进行  !   对被告人【不认:罪或者?辩,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!件法庭调查应当【在查明定罪事实的】基础上查《明有关量刑事实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