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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《二节 宣布开庭【。与法庭调查 】。    】 ,。第一百九十条 【。 审判长宣布—开庭传被告人到【庭后应当查》明被告人的下列情】况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(一)姓《名、出生日》期、民?族、出生地》、文化程度、—职业、住址》或者被告单位的名】称、:住所地、诉讼—代表人的姓名、职务!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是否受过!法律:处,。分,及处分的《种类、时间;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是否被采【取强制措施及强制】措施:的种类、时间; !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四)—收到起?诉书副?。。本的日期《;有附?带民事诉讼的—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!收到附带民事起【诉状的日期 !。   《。  被告人较多的】可以:在开:庭,前,。查明上?述情况但开庭—时审判长《应当作出说明 【     !第一百九十一条  !审判长宣布案件的】来,源、起诉的案—由、附带民事—诉,讼当事人的》姓名及是否公开【审理;不《公开:审理的应当宣布理】由 ?     第!一百九十二条  】审,判长宣布合》议庭组成人》员、:书记:员、:公诉人?名单:及辩护人、》。鉴定人、翻》译人员等诉讼—。参与人的名单 】     】第一百九十三条【  审判长应当告知!当事人及其法定代】理人、辩护》。。人、诉讼代》理,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!依法:享有下列诉讼—权利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可以申请】合议庭组成人员、书!记员、公诉人、鉴定!人和:翻译人?员回避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】可以提出《证据:申请通知新》的证人到庭》、调取新的证据【申请重?新,鉴,。。定或者勘验、—检查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。(三)被告人可【以自行辩护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—)被告人《可以在法庭辩—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! —    第一百九】。十四:条  审判长应【当,询问当事人及—其法定代《理人、辩护人、【诉讼代理人是否申】请回避?、申请何人回避和】申请回避的》理由 》。  《  : ,。当事人及其法定【代理:人、辩护人》、诉讼代理人—申请回避《的依:照刑事诉讼法—及本解释的有关规】定处:理 : 》  :。  :同意或者《驳回回避申》请的决定及复议【决定由审判》长宣布并《说明理由必要—。时也可以由》院长到庭宣》布 ?     】第一百九十》五条  审判长宣】布法庭调查开—始后应当《先由公诉人宣—读起诉书;》有附带民事》诉讼的再由》附带民?事诉讼原告人或者】其法定代理人、【。诉,讼代理人宣读—。附,带民:事起诉状《 , ,  》  : 第一百九十—六,。条  ?起诉书指控的被告】人的犯罪事实为【两起以上《。的法:庭调查一般应—当分:别进行 】     第一百九!十七条?  在审判长主持下!被告人?、被害人可》以就起诉书指控【。的犯罪事实分别【陈述 【   ?  第一百九—十八条 《 在审判长主—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!诉书指控《的犯罪事实》讯问被告人 【 ,  《 ,  :经审:判,长准许被害》人及其法《定代理?人、诉讼代理—人可以就公诉人【。讯问的?犯罪事实补充—发,问;附带民事诉【讼原:告人及其法定—代理人、诉讼代【理,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!分的事实向被告人】发问;?。被告人的法定代【理人、辩护》人附带?民事诉讼《被告人及其》法定代理人、—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!诉一方?就某一问题讯问完毕!后向:。被,告,人发问 》    【 ,第一百九《十九条  讯问同案!审,理,的被告?人应当分别进行【必要时?可以传唤同案被【告人等到庭》对质 —  ?  : 第二百条 — 经审?判长准许控辩双【方可:以,。向被害人《、附带民事诉讼【原告人发问 】。     第】二百零一条  【审判人员可以讯【问被告?。。人必要时可》以向被害人、附带民!事诉讼当事人—发问 —     第二百!零二条  公—诉人可以提请审【。判长通知证人、【鉴定:人出庭作证或者【。出,示证据被害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】、诉讼代理人附带民!事诉讼?原告人及其诉—讼代理人也可—以提出申请》 《     在【。。。。控诉:一方举?。证后被告《人及其法《定代理人、辩护人可!以提请审判长—通知:证人:、鉴定人出》。庭作证或者出—示证据?。 —    第二百【零三条  》控辩双方申请证人】出庭作?证出示证《据应当说明》证据的?名,称、来源和拟证明的!事实法?。庭认为有必要—的应当准许》;对方提出》异议认为有关证【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!显重复、不必—要法庭经审查—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!准许 ? ?     第二百!零四:条  已经移送人】民法院的证据控【辩双方需《要出示的可以向法】庭提出?申请法?庭同意的应当指令】值庭法警出示—、播放?;需要宣读》的由值庭法警交由】申请人宣读 【 : ,     第—二百零五条 — 公诉人《、当事人或者辩护人!、,诉,。讼代理?人对:。证人证言有异议【且该证人《证言对定罪》量刑有?。重大影响《或者对鉴定意见【有异议?申请法庭通知证人】、鉴:。定人出庭作》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!要的应当通知—证人、鉴定人出庭;!无法通知或者证人】。、鉴定人拒绝出【庭的应当及时告【。知申请人 —     】第二百零六》条  证人具有下】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!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!准许其不《出庭 《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一)《在庭审期《间身患?严,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!不便的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居所远离】开庭地点且交通极】为不便的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)!。。身处国外短期—无法回国的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。(四)?有其他客观原—因,确实无法《出庭的 】     具有前】款规定情形的可【以通过视《频,。等方:。。。式作证 — ,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零《。。七条  证》人,出庭作证所支出的】交通:。。、住宿、就餐—等费用人民法院【应当给予补助 】 :    》 第二百《零八条  强制证人!出庭的应当由院【长签发强制证人出】庭令 】  :  第二百零九条 ! 审判?。。。危害国家《安全犯罪、恐怖活】动犯罪、黑》社会性质《的组织犯罪、毒【品犯罪等案件证人】、鉴定人《、被害人因出庭作证!。本人或?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!全面:临危险的人》民,法院应当采取不【公开其真实姓名、住!址和工?作单位等个人信息】或者:不暴露其外貌、真实!声音等保护》措施 】    《审判期间证人、鉴】定,人、被?害,人提出保护请求的】人民法院应当立即】审查;认为确—有,保护必要的应当及时!。决定采取《相应保护措施—。 —    第二—百一:十条  决定对【出庭:作证的证人、鉴定】人,、被:害人采取《不公开个人信—息,的保护措施的审【。判人员?应当在开庭》前核实其身》份对证人、鉴定人】。如实作证的》保证书不得公—开在判决《书、裁定书等法【律文书?中可以使《用化名等代替—其个人信息 — , ? ,。  : , 第二百《一十一条  —证人、?鉴定人到庭后审【判人员应当》核实其身《份、与当事人—以及本案的关—系并告知其有—关,作证的?权利义务和》法律:责任 《    【 证人、鉴》定,人作证前应当—。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!证言、说明鉴定意见!。并在保证书上—签名  !   ?第二百一十二条 】。 向证人、鉴—定人发问应当先【由提请通知的一方】。进行;发《问完毕后《。经审:判长准?许对方也可以发问 !    】 第二百一十三条 ! 向证?人发问?应当遵循以下规则】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?(一)发问的内【容应:当与:本案事实有关; 】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二)不得以诱导方!式发:问;: 《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不得【威胁证?。人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,)不得损害证人的】。人,格尊:严 ?  》  : 前款规定适用【于对被告人、—被害人、附带—。。民事诉讼《当事人、鉴》定人、有专》门知识的人的—讯问、发问 】     【。第二百一十》四条  控》辩双方的讯》问,、发问方式不当或】者内容与本案无【关的对?方可以提出》异议申请《审,。判长:制止审判长应当判】。明,情况予以《支持或者驳回;【。。对方未提《出,。异议的审判长也可】以根:据情况予以制—止, ?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一十五条 ! 审判人员认为必要!时,可以询问证》人、鉴?定人、有专门知识的!人 ?  》   ?第二百一十六条 】 向证?人、鉴定《。人、有专门知识的人!发问应当分别进【行证人、鉴》定人、有专门—知识的?人,。经控辩?。双方发问或者审判】人员询问后》审判长应当告知【其退:庭   !  证人《、鉴定人、有专【门知:识的人不得》旁听对本案的—审理 《    【 第二百一十—七条  公》。诉人、当《事人及其辩护人、诉!讼代理人申请法庭通!知有专门知识的【人出庭就鉴》定,意见提出意见的应】当说明理由法—庭认为有必要—的应当通《知,有专:门知:识的人出庭》 ?。 ?   ? 申请有专门知识】。的人出庭不》得超过二人有多【。种类鉴定意见的可以!相应增加人数 】    【 ,有专门?知识的人出庭适【用鉴定人出庭的有关!规定 ? ? :    第》二百:一十八?条 : 举:证方当庭出示证【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!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!可以互相质问、辩论! ,    】 第二百一十九条】  :当庭出示《的证据尚未移送【人民:法院的应当在—。质证后?移交法庭 【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百二十条 — 法庭对证据有疑问!的可以告知公诉人、!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!人、辩护人、诉【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!者作出说《明;必要时可以宣布!休庭对证据进—。行调查核实 【。    【 对:公诉人、当事人及其!法定代理人、辩护】人,、诉讼代理》人补充的和法庭庭外!调,查核实取得的—证据应当经过—当庭:质,证才能作为定—案的:根据但是《经,。庭外征求意见控辩双!方没有异议的除外 ! 》    有关情【。况应当记录在—案 《 :   ?  第二百二十一条!  公诉人申请出示!开庭前未移》送人民法院的证据辩!护方提出异》议的审判长应当【。要求:公诉人说明理由【;理由成《立并:确有出示必要的应】当准许 !    辩护方提】出需要对新的证【据作辩?护准备的法庭可【以宣布休庭并确定准!备辩护的时间—  【  : 辩护方《申请出示开》庭前未?提交的证据参照适】用前两款的规定【。 : :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二十二—条  法庭》审理过程中》当事人及其辩护【人、诉讼代理—。人申请通知》新的证人到庭调【取,新的证据《申,请重新?鉴定或者勘》。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!姓名:、证据的存放地点说!明,拟证明的案件事实】要求重新《鉴定或?者勘验的理由—法庭认为有必要【的应当同《。意并宣布《延期审?理;:不,同意的应当说明理】由并继续审理 【    】。。 延期审理的案【件符合刑事诉—讼法:第二:百,零二条第一款—规定的可以报请【。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】延长:审理期限 —     人!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!申请的应当》及时委?托鉴定并将》鉴定意见告知人【民检察院、当事人】及其辩?护人、诉讼代理【人 ?。    【 ,第二百二十三条【  :审判期间公诉人【发现案?件需要补充侦—查建议?延期审理的合—议庭应?当同意?但建议延《期审:理不:。得超过两次 【。 ,    — 人民?检察院将补充收【集的证据移》送人民法院的人民】法,院应当通知》辩护人、诉讼代【理人查阅、摘抄、】复制 》。     补】充侦查期《限届:满后经法庭通知【人民检察院未—将案件移送人民法】。院且未说《明原因的人民法院可!以决定按人民检察院!撤诉处理《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百二》十四:条  人民》法院向人《民检:。察院调取需》。要调查核实的证据】材料:。或者根据被告人、辩!护人:的申:请向人?民检察院调》取在侦查、审查【起诉期间收集的有关!被告人无《。罪或:者罪轻的证据材料】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!在,收到调取证据—材料决定书后—三日内移《交   !  :。第二:百二:十五条  法庭审理!过程:。中对与量刑》有关的事实、—。证据应当《进行调查 【。。。 , ,     人民【法院除应《当审查被告人—是否具有法定量【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!案件: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!刑的情节 !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一—)案件?起因;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被害—人有无过错》及过错程度是否【对矛盾激化负有【。责任及责任大小;】。。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三)!被告人的近亲—属是否协《助抓获被告人;【。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【)被告人平时表现有!无悔罪态度; ! ,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?五)退赃、退赔及】赔偿情?况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被?告,人是:否取:得被害人或者其近】。亲属谅解《; : :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?影响量刑的》其他情节 !     第二百二!十六条  》审判期间《合,议庭:。发现被告人可能有】自首、坦白、—立功等法《定量刑情节而人民】检察院移《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!证据材?料的应当《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!  【   审判》期间被告《。人提出新的立功【线索的人民法—院可以建议人民【检察院补《充侦查 —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二十—七条  对被告人认!罪的案件在》确认被告人》了解起诉书指—控,的犯罪事实和罪【名自:愿认:罪且知?悉认:罪的法律后果后法】庭,调查可?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!他有争议《的问题进行》   】  对?被告人?不,。认罪或者辩护人作】无罪:辩护的案《件法庭调查应当【在查:明定罪?事实的基础上查【明有关?量刑:事,实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