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九章 — 第一】节 审查受理与【庭前准备 》 ? ?    《 ,第一百八十条  对!。提起公诉的案—件人民法院》应当在收到起—诉,书(一式八份—。每增加一名被告人】增,加,起诉书五份)—和案卷、《证据后指定审判【人员审查以》下内容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:一)是否属于本院管!辖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起诉书是否写明【被告人的《身份是否《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!事处罚?被,采取:强制措施的种类、羁!押地点?犯罪的时间》、地点、手段、【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!响定罪?量刑的?情节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(三)?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!罪事实的证据—材料包括采取—技,术侦查措施的批准】决定和?所收集的证据材料;!   】 ,。    《 (四)是否查封、!扣押、?冻结:被告:人的违法所得或者】其他:涉案财物并附证【明相关财物依法【应当追缴的证据【材料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?五)是否列明被害】。人的姓名、住—址、联系《方式:;是否?附有证人、》鉴定人名单;是否】申,请法:庭通知证人、鉴定人!、有专门知识的【人,出庭:并列明有关》人员的姓名》、性别?、年龄?、,职业、住址、联系】方式;是否附有需】要保护的证人—、鉴定人《、被害人名单;【。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)当事人!已委托?辩护人?、诉讼代理人或【。者已接受《法律:援助:的是否列明辩护人】、诉讼代理人的【姓名、住《址、联系方》式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七—)是否提起附带【。民事:诉讼;提起》附带民事诉讼—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!诉讼:当,事人的姓《名、住?址、联系方式—是否:附有相关证》据,材料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八)侦查、审查【起诉程序的各—种法律手续和—诉讼文书《是否齐全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:有无刑事诉讼法第】。十五条第二项至【第六项规定的不追】究刑事责任的情形】  【   ?第一百?八十:一条  人民法院】对提起?公诉的案《件审查后《应当按照下列情形】分别处理 【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一)属于告!诉才处?理的案件《应当:退回人民检察院【并,告,知被害人有权提起】。自诉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。二)不属《于本院管《辖或者?被告人不在案的应】当退回人民检察院;!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不符—合前条?第二项至第八项规】定之一?需要:补充材?料的应当《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!日内补送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依照刑!事诉:讼法第一百九十【五条:第三项规《。定,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!民检察院根》据新的事实、证据重!新起诉的应当依【法受理; ! ,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五)依照】本解释第二百四十】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!诉,。的案件没有新的事】实,、证据重新起诉的】应当退?回人民检察院;【。 ?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符合刑事诉讼】法第十?五,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!定情形?的应当裁定终止审】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!院;: :。 ?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七)被告人!真实身份《不明但符合刑事【诉讼法第一百—五,十八条?第二:款规定的《应当依法《受理 》     【对公诉案件是否受】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!完毕 】   ? 第一?百八十二《条  ?开庭审理前人—民法院应当进行【。下列工作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确定审判长及!合议庭组成人员;】 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开—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!本送达被告人、辩】护人;?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(三)通》。知当事人、法定代理!。人,、辩护?人、诉讼《代理人在开庭五日】前提供?证,人、鉴?。定人名单以》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!;申请证人、鉴【定人、有专门知【识的人出庭的—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!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!职业:、住址、联系方式】;,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—),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!时间、地点通知【人民检察院》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 (五)开庭—三日前将传唤当事人!的传票和通知辩护】人、诉讼《代理人、《法定代理人、—证人、鉴定》人等出庭的通知【书送:达;通知有关人【员出庭?也可以采取电话【、短信、《传真、电子》邮件等能够确—认对方收悉的—方式; 】 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六)公开审理的!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!布案由、被告—人姓名、《开庭:时间和地点》 ?。 ?    上述—工作:情况应当《记录在案 【 ,   《  第一百》八,十三条?  :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审?判,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!议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当事人及其辩护人】。、诉讼代理》人申请?排除非法证据的; ! ?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  (二)证—据材料?较多、?案,情重大复杂的; 】 ?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三)社—会影响重《大的; !。   ? ,。    (》四)需要召》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!形 ?。    【 召开庭前会议根据!案件情况《可以通知被告—人参加?  【  : 第一百《。八十四条  召【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!可以就下列问题【向控辩双方了解【情况听取意见 !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一)是否【对,案件管辖《有异议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是否?申请有关人员—回避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是否》申请调取在侦查、审!查起诉期间》公安机关、人民检】察院收?集但未随《案移送?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!者罪轻的《证据材料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四)是否提供新的】证,。。据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五,)是否?对出庭?证人、?鉴定人、有专门【知识的人的名单【有异议?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六)是否申请!排除非法证据—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?是,否申请?不公开审理; ! ,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八)与审判相【关的其他《。问题 《。 ?  :   审判》人员可以询问控【辩双方对《证据材?料,有无异议对有—异议的证据应—当在:庭审时重点》调查;无异议的【庭,。审时举证、质证可以!简化 —     —被害人或者》。。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!属提起附《。带民事诉讼的可【以,调,解 》。     庭前】会议情况应》当制作笔录 】 :  :   第一百—。八十:五条:  开庭审》理前合议《庭可:以拟出法庭审—。理提纲提纲一般【包括下列内容 ! 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(?一)合议《庭成员在庭审中【的,分工; 】。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二)起】诉书:指控的犯罪事实的】重点和认定》案件性?质的要点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?三):讯问被告《人时需了《解的案情要点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, (四)出庭的【证人、鉴《定人、有专门知识】的人、侦查人员【。的名单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五:)控辩双方申—。请当庭出《。示的:证据的目录; 】 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庭审中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!对,措施 《 《  :  第一百八—十六条  审—判案件应当》公开进行 —  》   ?案件涉及国家—秘密或?。者个人隐私的不【公开审?。理;涉?及,商,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!请的法庭可以—决,定不公开审理— 》     不公【开审理的案件—任何:。人不得旁听但—。法律另有规定的【除外 】    第一百八十!。七条  精神病人、!醉酒的?人、未经人民法院批!准的未成年人—。以及其他《不宜旁?听的:人不得旁听》案件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一百!八十八条  被【害人、?诉讼: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!知未到庭不影响开】。。庭审理的人民法【院可以开庭》审理 ?     !辩护人经通知未到】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!法院可以《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!于应当?提供法律援》。助情形的除》外 》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八十九《条  开庭审理前书!记员应当依次进行】。。下列工作 【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—)受审判《长委托查明公—诉人、当事人、【证人及其他诉—。讼参与?。。人是否到庭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【。宣读法庭《规则; 【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)!请,。。公诉人及相关诉【讼,。参与人?。入庭:; ?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请审判长、【审判员?(人民陪审员)入庭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审判人员就座后】向审:。判长报?告开庭?前的准备工作—已经:就绪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