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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第九章 】 《 , ?。第一节 审查受理】与庭前准备 】   【  第一百八十【条  对《提起公诉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!在收到起《诉书(一式八—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!增加起诉书五份)和!案卷:。、证据后指定审【判人员审查》以下内容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一)是否《属于本院《管,。辖; 《 《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—)起诉书是》否,写明被告人的—身,份是否?受,过或者正在接受【刑事处罚被采取【。强制措施的种类、羁!押地点犯《罪的时?间、地点、手段【、后果以及其他可】能影响定罪》量刑的情《节; ? 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 (三)是否】移送证明指》控犯罪事实的证【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!侦查措施的批准【决定和所收集的【证据材料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是否查】封、扣?押、冻?结被告?人的违法《所得或者其他涉【案财物?并附证?。明相关财物依法【应当追缴的》证,据材料?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《)是否列《明被害?人的姓名、住—址、联系方》式;是否附有—证人、鉴定》人,名单;是否》申请法?庭通知证人、鉴【定人、有专门知识】。的人出庭《并列明有关人员【的姓名、《性别、年龄、—职,业、住址、联系方】式;是否附有需要保!护的证人、鉴定【人、被害人名—单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当事人已》委托:辩护人、《诉讼代理人》或者: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!否列明辩护人、诉讼!代理人的姓名、住址!。、联:系方式;《 《。  ?  :  :  : (七)是否提【起附带民事诉讼;提!起附带民事诉—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!事诉:讼当事人的姓名、】住址、?联系方?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!材料; 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八)【侦查、审查起诉程】序的各?种法律手《续和诉讼文书—。是否齐全《;, 》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九)有无【刑事诉讼法第十五】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!定的:不追:。究刑事责任》的情形 】     第—一百八十一条—  人民《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!件,审查: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!分别:处理 ? , :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属于告》诉才处理的案件应】当退回?人民检?察,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!提起自?诉;: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不《属于本院管》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!的,应当:退回人民检察—。院; ? ?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《)不: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!八项:规定:之一需要补充材【料的应当通知人【民,。检察院?。在三日内《补送:。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(四:)依照刑事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】五条第三项》规定宣告被告人无】罪后人民《检察院根据》新的事?实、证据重新起诉】的应当依法受理; !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五)!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!十二条规定裁定准】许撤诉的案件没【有新的事《。实、证据《重新起诉的应当退】回人民检察院;【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六)—。符合刑?事诉讼?。法第十五条第—。二项至第六》项规定情形的应当】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!回人:民,检察院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七)被!告人真实《身份不明《但符合刑事诉—讼法第一百五十八】条第二款规定的应】当依法受理 】 ?    对公诉案件!是否受?理,应当在七日内—审查完毕《 —    第一—百八十二《条 : 开庭?审理前人民》。法院:应当进行《下列工作 》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确定审】判长及?合议庭组成人员; !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开?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!本送达被《告人、辩护人—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三)通】知当事人、法定代】理人、辩护人—、诉:。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!前提:供证人、《鉴定:人名单以《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!;申请?证人、鉴定人—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!庭的应当列明—有关人员《的姓名、性别—、年龄、职》业、住址、联系方式!; ?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开《庭三日前《将开庭的时间、地】点通知人民检察【院; ? ?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(五)开庭!三日前将《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!通知辩护《人、诉讼代理人【、法定?代理人、证人、鉴定!人等出?庭的通知书》送达;通知有关人】。员出庭?也可以采《取电话?、短信、传》真、电子邮》件等能够确认对【方,收悉的方式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六)公开审【理的案件在》开,庭三日前公》布案由、被告人姓】名、:开庭时间和地点【 : ,     上】述,工作情况应当记【录在:。案  】   第一百—八十三条《  案件具有下列情!形,之一的审判人—员,可以召?开庭前会《。议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一)当事人及!其辩护?。人、:诉讼代理人》申请:排除:非法:证据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证据材】料较多、案情重大】复,杂的:;,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社会影响!重大的; — ,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需要召】开庭:前会:议的其他情形— —    召开庭【前会议根《据,。案件情况可以—通知:被,告人参加 】     第一百!八,十四条  召—开庭前会议》审判人员《。可以就下列问题【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!听取意见 【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是否对案《。件管辖有异议; ! 《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二)是否—申请:有关人员回》避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是否申—请调取在《侦查、审查起诉期】间公安机关、人【民检察院收集但未】随,案移送的证》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!轻的证据《材料:; : ?  ? , ,     》(四)是否提供【。新的证据; — ,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五【)是否对《出庭证人、鉴—定人、有专门知识】的人的名《单有异议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《是否申?请排除非法》证据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》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!;,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八《。。)与审判相关的其】他问题 【 ,     审判【。人员:。可以询问控》辩双方对《证,据材料有无异议对】有,异议的证《据应当在庭审—时重点?调,。查;无异议的庭【审时举证、质证【可以简化《   】  被害人或者其】法定代理人、近亲】属提起附带民事【诉讼的可以调—解 ?  》   庭前会—议情况应当》制,作笔:录 —     第—一,百八十五条  开庭!审理前合议庭可【以拟出法《庭,审理提?纲提纲一般》包括下列《内容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合:议庭成员在庭—审中的分工》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—)起诉书指控的犯罪!事实的重点和认定案!件性质的要点—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(三)讯问被】告人时?。需了解的案情要【点; 【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 (四)出庭的证!人、:鉴定人、《有专:门知识的人、侦【查人员的名》单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五,。)控辩双方申请当庭!出示的证据的目录】; —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庭审中可能—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!施 》 :    第一—百八十六条  审】。。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!   】 ,。 案件涉及国—家秘密或者个人隐】私的不公开审理;涉!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!出申请的法庭—可以:决定不公《。开,审,。理 :。 :    — 不公开审》理的:案,件任:何人: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!规定的除外 】。   》  第一百》八,十七条?  精?神病人、《醉,酒的人、未经人【民法院批准的—未成年人以》及其他不宜旁听的】人不得旁听案件【审理:。。 : ?     第—。一百八十八条  】被害人、诉》讼代理人经传唤或】者通:知,未到庭?不影:响开庭审《理的人民法院可以】开庭审理 【    — 辩护人经通知未到!。庭被告人同意的【人民法院可以开庭】审理但被《告人属?于应当提《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!。外 —     第一百八!十九条?  开?庭审理前书记员【应,当依次进《行下列?工作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受审判长】委托查明公》诉人、当事人、证人!。及其他诉讼》参与人是否到—庭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宣读!法,庭规则; ! 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请公诉人及】相关诉讼参与人入庭!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请审判长【、审判?员(人民陪》审员)入《庭; 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。五)审判人员就座后!向审判长报告开庭】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!绪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