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 期间、送达【、审: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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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一百六十五条! 以月计算的期】限自本?月,。某日至下月同日为】一个月?期,限起算?日为本月最后—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!日为一个《月下月同日》不存在的《自本月?某日至下月最后【一日为一个月半【个月一律按》十五日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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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,百六:十六条 当事【。人由:于不能抗拒的—原因或者有其他【正当: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!申请:继续进行应》当在期?。满前完成的》诉讼活动的》人民法?。。院查证属实》后应当?裁定准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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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第一百六十七条 】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!由收件?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!。可以由其成年家【属,。或者所在《单位负责收件的人】员代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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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收件人或者代【收,人在送达回》证上签收的日期为】送达日?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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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收件人或者代收人】拒绝签收的送达人】可以邀?请见证人到场—说明情况《在,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!的事由和日期由送】达,人、见证人签名或者!盖章: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!人、代?收人的住处或者【单位;也《可以把?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!人的住处并》采用拍照《、录像?等方式记录》送达过程即视为【送达
】 第一百【六十八条 直接送!达诉讼?文书有?困难的可以委托【。收件人所在地—的人民法院代为送】达,或者邮寄送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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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》一百六十九》条 ?委托:送达的应当将委托函!。、委托送达的—诉讼文书及送达【回证寄送受托—法院受?托,法院收?到后应当《登,记在十日《内送达收《件人并将送达回【证寄送委托法院;无!法送达的应当告【。知,委托法院并将诉讼文!书及送达回》证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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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百七:十条 邮寄送达】的应当将《。诉,。。讼文书、送达—回证挂号邮寄给收】件人挂号回执上【注明的日期》为送:达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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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一百:七十一条《 诉讼文书的收】件人是军人的可以通!过其所在部队团级以!上单位的政》治部门转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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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收件人正在服刑!的可以通过执—。行机关转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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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收件人正在被采取】强制性?教育措施的可—以,通,过强制?性教育机构转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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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【有关部门、单位代】为转交诉讼》文书的应当》请有关部《门,。、单位收到后立【。即交收件人签收并将!送达:回证及时寄送人民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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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一百七十二!。条 指定管辖【案件的审理期限【自被指定管辖—的人:民法院收到指定【管辖决定书和有关案!卷,、证:据材料之《。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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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?百七十三条 【申请上级人》民,法院:批准延长审理期限】应当在期《限届满十五》日前层报有权—决定的人民法院【不,同意延长的应当在】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!作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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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—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!民法院?。批准延长审》理,期限最高人民—法,院经审?查予以批准》的,可,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!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!仍然不?能审:。结,的可以?。再次提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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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七十四【条 审《判期间对《被告人作精神病【鉴定的时《间不计?。入审理期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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