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章 强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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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—百一十?三,。条,。 人民法》院审判案件根—据情况对被告人【可以决定《拘传:、取:保候审、监视居【住或者逮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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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 对被《告人采取、撤销或】者变更?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!定
!。 第一百一十四】条 对经依法传】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!或者根据案件—情,况有必要拘传的【被告人可《以拘: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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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拘传【被告人应当由院【长签发拘《传票由司法》警察执行执行人【员不得少于二人【
《
: 拘传—被告人应当出—。。示拘传票《对抗拒拘传的被【。告人可以使》用戒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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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一十五条 【 拘传被告人—持续的时间》不得超过十二小时】;案情特别重—大、复?杂需要?采,取逮:捕措施?的持续的《时间不得超过二十】四小时?不,得以连续拘传的形】式变相拘禁被告人】应当保证被拘传人的!。饮食和必要的休【息时间
》
【 第一百一十六【条 被《。告人:具有刑?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!第一款规定情形【之一的人《民,法院可以决定—取保候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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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被告人决定取【保候审的《应当责令其提—出保证人或者交纳】保证金不得同时使用!。保,证人:保证与保证金—保证
《。
】第一百一十七条【 对?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!候,审的可以责》令其提出一至二名】。保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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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!。无力:交纳保证《金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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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二)未成年—或,者已满七十五周【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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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不宜》收取保证金的—其他:。被告人
! 第一百一十!八条 人》民法院?应,当审查?保证人?是,否符合法定》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当!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!务并由其出具—保证书
! : 第一百》一十九条 对决】定取保候审》的被告人使用保证】金保证的《应当依照《刑事诉?讼法第七《十条第一款的—规定确定保证金【的具体数额并—责令被告人或者为其!提供:保证金?。的单位、个人将保】证金一次性存入【公安: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!账户
《
第!。一百:。二十条 人民法】院向被告人宣布【取保候审决定后应】当将取?。保候审?决定书等《相关材料送交当地】同级公安机关执【行;被告人不在本地!居,。住的送交《其居住地公安机【关执:行
【 对被—告人使用《保证:金保证的应当在核】实保证金已经—存,。。入,公安机关指定—银行:的专门账户后—将银行出具的收【款凭证一《并送交?公安机关
》
》 《。第一百二十一条【 被告人被—。取保候审《期间保?证人:不愿继续履行保证】义,务或者?丧失:。履行保?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!。院,应当在收到保证人】的申请或《者公安机关的书面】通知后?三日内责《令被告人重新—提出保证人或—者交纳保证金或者】变,更强制?。措施并通知公安【机,关
?
》 第一百—二十二条《 根据案件事实和!法律规定认为—已经构成犯》罪,的被告人在取—。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!果系保证人协—助被告人逃匿或【。者保证人明知被【告人藏匿地点但【拒,绝向:司法机?关提供对保证—人应当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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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百二十—三,。条 人《。民法院发现使用【保证金保证的被取】保,候审:人违反刑事》诉讼法第六十九【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】规定的应当提出【没收部分或者—全部保证金》的书面意《见连:同有关材料》一并送交负责执行的!公,安机关?处理
】 人民法【院收到公安机—关已经没收》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!。。。者变更强制措施【的,建议后应《当区别情形在五【日内责令被告—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!保证:金或者提出保证人或!者变:更强制措《施并通?知公安机关
【
人!民法院决定对—。。被依:法没收保证金的被告!。人继续取保》候审的取保候审的】。期,限连续计算
—
《
《 第一百二十四条】 对被《取保候?审的被告人的判决】。、裁定生效后应【当解除取保候审、】。退还保证《金的如果《保证:。。金属于其个人财【产人民?法院可以《。。书面通知公》安机关将《保证金移《交,人民法院用以—退赔被害人、—履行附?。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!执行财产刑》剩余:部分应当退还被【告人
! 第一百二十】五条 ? 对:。具有刑事诉讼法第】七十二条第一—款、第二《款规定情《形的被告人人—民法院可以决定监视!居住
】 : 人民法院—决定对被告人监【视,居住的应当核实其住!处;没?有,固定住?处的应当为其指定居!。。所
!。 第一百二—十六条 人民【法院向被告人—宣布监视《。居住决定后应当【将监视?居住决定书等相关】材料送交被告—人住处或《者指定居《所所在地的同级【公安机关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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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被告》人指定居所监视居】住后人民法院—应当在二十》四小时内将监视居住!的原因和处》所通知其家》属;确实无法通知的!。应当记录在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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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二?十七条 人民检】察院、公安机关【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!保候审、监视居【住案件?起,诉至人民《。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!候审、监视居住或者!变更强制《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!在七日内作》。出决定并通》知人:民检察?院、公?。安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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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决定继续》取保候?审、监视《居,住的应当《重新办理《手续期限重新—计算;继续使—用保证金保证的【不,再收取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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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人民法!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!采取取保候》审、监视居住—措施
?
— , 第一《百二十八条 对】具有刑事诉讼—法,。第七十九条第一款、!第二款规定》情形的?被告人人民法院应】当决定逮捕》
!。 第一百二十九条 ! 被取保候审—的被:告人具?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人》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!
【 【(一)?故意:实施新的犯罪的;】
》
【 (二)》。企图自杀、逃—跑的;
【
— (三)毁灭!、伪造?证据干扰证》人作:证或者串供的;【
【 ? , (《四)对被害人、举报!人、控?告人实施打击报复】的;:
:
】 , ?(五)经传唤—无正当理由》。。不到案影《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!的;
《。
》 (】六)擅自改变—联系:方式或者《居住地导《致无法传唤影响【。审判活动正常进行】的;
! — (七)《未经批?准擅自离开》所居住的市、—。县影响审《判活动正常》进行或者两次未经】批准擅自《离开所居住》。的市、县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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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八?),违反规定进入—特定场所、》与特定人员》会见或者《通,信、:从,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!活动正常进行或【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!。的;
《
— (九】)依法?应当决?定逮:捕的其他情形
【
!第,一百三十条 被】。监视居住的被—告人具有下列情形】之,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!定逮捕
》
》 : (一)具!有前条第一》项,。至第五项规》定情形之《一的:;
《
,
? , 《 (二)未—经批准?擅自离开《执行监视居》住的处?所影响审判活动正】常进行或者两—次未经批准擅自【离开:执行监视《居住的处所的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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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》 (三)未经批准擅!自会见他人或—者通信?影,响审判活动正常【进行或者两次—未经批准擅自会【见他人或者通信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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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(四?。)对因患有严重疾病!。、生活?不能自理或者因怀】孕、正在哺乳—自己:婴儿而未予逮捕【的,被告人?疾病痊愈或者哺【。乳期已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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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》五)依法应当—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!
】 第?一百三十一条 】人民法?院作出逮捕决定【后应当将逮捕决定】书,等相关材《料送交同级公安机】关执行并将逮捕决定!书抄送人《民,检察院逮捕被—告人后人民法院应当!将逮捕的原因和羁】押的处?所在二十四小—时内通?知其家?属;确实无》法通知的《应当记录在案—。
】 第一百三十【二条: 人民法》。院对决定逮捕的被】告人应当在逮捕【后二十四小时—内讯:问发现不应当逮【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!施或者立即》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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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三十三【条, , ,被逮捕?的被告人具有下【列情形?之一:。的人民法院可以【变更强制措施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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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一【),。患有严重《疾,病、生?。活不能自理》的;
》
? , 》。 :(二:)怀孕?或者正在哺乳自【己婴儿的《。;
】 (】三,),系生活不《。能自理的人的唯一】扶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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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三十四【条 第一》审人民法院判决【被告人无罪、不负】刑事责?任或者免除》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!。的应当在宣判—后立即释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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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被,逮捕的被告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的人民法院应当】变更强制措施或【。。者予以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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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,(一)第一审—人民法?院判处管制》。、宣告缓刑、—单独适用《附加刑?判决尚未发生—法律效力《的;
】 (!二)被告人》被羁押?的,时间已到第》一审:人,民法院对其判处【的刑期?。期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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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—案件:不能在?法,律,规定的期限内—审结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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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《百三十五条 — 人民法院决定【变更:强制措施《。。或者释放被告人的应!。当立即将变更强制】。措施决?定书或者释》放通知?书送交公安机关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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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三十】六条 对人民法】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!人民检察院》建议:释放或者《变更:强制措施的人—民法院应当在收到】建议后十日内将【处理:情况:通知: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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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三?。十七条 被—告人及?其法:定代理人、近亲【。属或者辩护人申【请变更强《。制措施的应当说明】理由人?民法院?。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!日内作出决》定同意变《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!照本解释规定处【理;不同意的应【当,。告知:申,请人并说明》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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