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节【 勘验、检查—、,辨认、侦查实验等笔!录,的审查与认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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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十八《条 对勘验、检查!。笔录应当着》。重审查以《下内容
》
— (【一)勘验、检查【是否依法《进,行笔录的制》作是否符合法—律、有关《规,定勘验、检查人【员和见证《人是否签名》或者盖章;》
【 —。 (:二)勘?验、检?查笔录?是否记?录了:提起勘验、检查的事!由勘验、检查的【时间、地点在场人员!、现场方位、—周围环?境等现场的》物品、人《身、尸体等的—位置、?特,征等情况以及勘【验、检查、》搜查的?。过程;文字》记,录与实物或》者,绘图、照片》、录像是否》。相符;现场、物品】、痕迹等是否伪造】、有无破坏》;人身特征、伤【害情况、生理状态】有无伪装或者变化】等;
! 【(三:)补充进行勘验【。、检:查的是否《说明了再次勘验、】检查的原由前后勘验!、检查的情》况是否矛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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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八十九条 勘【。验、检?查笔录存在》明显不符合》法,律、有关规定的【情,形不能作出合理【解释或者说明的【不,。得作为定案的根据】
《
第九】十条 《对辨认笔录应当【着重审查辨》认的过程、方法以及!。辨认笔录《的制作是否符合【有关:规定
! : 辨认笔录》具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!的根据
! 》 (一》)辨认不是在—侦查人员《主持下进行的—;
【 【 (二)《辨认:前使辨?认人见到辨认—对象的;《
》
: 《 : (三)辨认活【。。动没有个别进行【的;
【
: 《 (《四)辨?认对象没有混杂在】。具有类似特征的【其他对象《中或者?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!符合规定《的;
】 : : : (五)》辨认中给辨》认人:明显暗示或者—。明显有指认嫌疑的;!
《
,
: — (六)违反有关】规定、不《能确定辨认笔录【真实性的其他情【形
《
《 第九十—一条: , 对侦?。查,实,验笔录应当着重【审查实验的过程【、方法以及笔录的制!。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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侦—查实验?。的条:件与事件发生—时,的条件有明显差异】或者存?在影响实验结—论科学性的其他【情形的侦查实验笔】录不得?作为:定案的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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