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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—勘验:。、检查、《辨认、侦查实验等】笔录的审《查与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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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十八条 【。。。 对:勘验、?检查笔录应当着【重审查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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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《 (一)》勘验、检查是否依法!进行笔录的》。制作是?否符:合法律、有关规定勘!验、检查《人员:和见:证人是否签名或【者盖章;《
】 —(二)?。勘,验、:检,查笔录?是,否记录了《提起勘验、检查的】事由勘验、检查的】时间、地点在场人员!、现场方位、周【围环境?等,现场的物品》、,人身、?尸体等?的位置、特征等【情况以及勘验、【检查、搜查》的过程;文字—记录与实物或者【。。绘图、照片、—录像是否相》符;现?场、物品《、痕迹等是》否伪:造、有无破坏—;,人身特征、伤—。害情况、生理状【态有无伪装或者【变化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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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(三?。),补充进行勘验、【。检查的是否说—明了再次勘验、检】查的原由前后勘【验、检查的情况是】。否矛盾
! 《第八十九条 【。。勘验、检查笔录【存在明?显,不,符合法律、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】能作出合理解释【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!定案的?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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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九十条 对—辨,认笔录应当着重审】查辨认的《过程、方《法,。以及辨认《笔录的制《作是否符《。合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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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辨认笔录具【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不得作《为定案的《根据
》
】 (一)辨认】不,是在侦查人》员主:持下进行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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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—辨认前使辨认人见】到辨认对象的—;,
】 , (—。三,)辨认活动没—。有个别进行的—;
》
: — (四)辨—认对象没有混—杂在具?有类:似特:征的其他对象中【或者供辨认的对【象,数量:不符合规定》的;
【
【 (五《)辨认中《。给辨认人明显暗示】或者明显《有指认嫌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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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 (六)违反【有关规?定、不能确》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!其他: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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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《九十一条 对【。侦查实验笔》录应:当着重审《查实验的过程、方法!以及笔录的制作是否!符,合有关规《定
! 侦查实验的条件!与事件发生时的【条件有?明显差异或者—存,在影响实《验结:论科学性的其—。他情形的侦查实【验笔录不得》作为定案的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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