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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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—一般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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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六:十一条? 认定案件—事实必?须,以证:。。据为根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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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十二条— 审判人员应【当依照法定程序收】集,、审查、核实、认】定证:据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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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三条【 证?据未:。。经当庭出《示,、辨认、质证等法庭!。调查程序查证—。属实不?得作为定案》的根据但法律和【。本解释另有规定的】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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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。六十四条 应当运!用证据证明的案【件事实包《括
【 】(一)被告人、被】。害人的身份;
【。
:
! (二)被指【控的犯罪是否存在】;
! (三】),。被指控的犯罪—是否:为被告?。。人所实施;》
?
:
? (四】)被告?人有无刑事责任【。。能力:有无罪过《实施犯罪的动机【、目的;《
》
— : (五)实》施犯罪?的时间、地点、手】段、:后果以及案》件起因等;
【
《 【 (六)被告人在】。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!作用:;
! 《 (七)被—告人有无从重、【。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处!罚,。情节;
《
《。
【。。 :(八)有关附带【民事:诉,讼、涉案财》物处理?的事实;
》
【。 (九)!有关管辖、》回避、延期审理【等的程序《事实;
】
!(十)与《定罪量刑有》关的其他事实
【
《
《。 认定被告》人有罪和对被—告人从重处罚应【当适用证据确实【、充分的证》明标准
《
》 第六十【五,条 : ,行政:机关在行政》执法和查办》案件过程中收—集的物证、》书证、视听资料【、电子数据》等证据材料在—刑事诉讼中可以【作为:证据使用《;经法庭查证—属实:且收:集程序符《合有关?法,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可以作为定案的根】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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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根据法律、行政法!规规定行使国—。家行政管理》职权的?。组织在行政执法和】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!的证据材料视为行政!机关收集的证据材】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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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《十六条 人民法】院依:照刑: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!一条的规定调查核】实,证据必要时可以通】知检察人员、辩【护人、自诉人及其】法,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!员未到场《的应当记《。录,在案
《
【 人民?法院调查核实证据时!发现对定罪量刑有】重大影响的新的【证据材料的应—当告知检察人员、辩!护人、自诉人—及其法定代理人必要!时也可?以直接提取》并及时通知检察人】员、辩护人、自【诉人:及其法定代理—人查阅、摘抄、复制!
】 第六十七条【 下列人员—。不得担任刑事诉讼】。。活动:的见证人《
【。 《 , , (一)生理上、】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!幼不具有相应—辨别能力或》者,不能正确表》达的人;
【
《 【(,二)与?案件有利害关—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!处理的人《;
》。。
》 《 (三)行使勘验、!检查、搜查》、扣押等刑事诉【讼职权?。的公安、司》法机关的工作人【员或:者其聘用的人员【
《。
》 由于客《观原因无《法由符合条件的人】员担任见证》人的应当在》笔,录,材,料,中注:明情况并《。对相关活《动进行录像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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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十八条 — 公开审《理案件时公诉—人、诉讼参》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!密,、商业秘密》或,者个人隐私的—证据的法庭》应当制止有关证据确!与本案有《关的:。。可以根据具体—情况决定将》案件转为不公开审】理,。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!。庭调查不公开进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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