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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》
【
第一》节, 一般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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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—一条 认定案【件,事,实,必须以证《据为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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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二—条 审判人—员应当依照法定程】序收集?、审查、核》实、认定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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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三条 证】据未经?当,庭出示、辨》认、质?证等:法庭:调查程序《查证属实不得—作,为,定案的根据但—法,律和本解释另—有规定?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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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】四条 《应当: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!事实包?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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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: (一)被告人、!。被害人的《身,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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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(二)被指控的犯】罪是否存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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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!。 ,(三:)被指控《的犯:罪是否为被》告人所实施;
!
! (四)被告人】有无刑事《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!施犯罪?的动机、目的;
】。
】 ?。 (?五)实?。施犯罪的时间、【地点:、手段?、后:果以及案件起因【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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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。 (六?)被告?人在共同犯罪—中,的地位、作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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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七)被告!人有无从《。重、从轻、减轻、】免除处?罚情节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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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: (八)—有关附带民事诉讼、!涉案财物处理—的事: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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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(九【)有关管辖、回避】。、延期审理等—的程序事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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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十)与定罪量刑有关!的其他事《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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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被告!人有:罪和对被告人—从重处罚《应当适用证据—确实:、充分的证》明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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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五条】 行政机关在行】政执:法和查办案件过【。程中:收集的物《证、书?。证、视听资料、电】。。子数据等证据—。材料在?刑事诉讼中可以作】为证据使用;经【法,庭查:证属实且收集—程序符合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!规定的?可以作为定案的【根据
】 ? 根据法《律、:行政:法规规定行使—国,。家行政?管理职权的组织在】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!。过程中收集的证据】材料视为行政机关收!集的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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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六十》六条 《人民:法院:依照:刑事诉?讼法:第一:百九十一条的—规定调查核实证据】必,要时:。可以通知检察人员】、辩护人、自诉人】及其法定《代理人到《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!应当记录在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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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人,民法院?调查核实证据时【。发现对定罪量—刑有重大影响的新】。的证据?材料的应当告知检察!人员、辩护人、【自,诉人及其法定代理】人必要时《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!时通知检《察,人员、辩《护人、自诉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!阅,。、摘抄、复制—
】 第六十七条 !下列人员不得担任】刑事诉?。。讼活动的见证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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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。 (一)》生理:上、精神上》有缺陷或者》年,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!力或者不能正—。。确表达?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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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二)与?。案件有?利害关系可能影【响案件公正处—理,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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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,三)行?使勘验、检查、【。搜查、扣押等—刑事诉讼职》权的公安、司法【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!其聘用?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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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由于客》观原:。因无法由《。符,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!证人的应当在笔【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!对相关活《动进行录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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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?十八条? 公开审理案【件时公诉《人、诉讼参与人提】出涉及国家秘密、商!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!的证据的法》庭应当制止有关证】。据确:与本案有关的可【以,根据:。具体情?。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!公,开审理或《。者对相关证据的【法庭调查不公开【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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