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,三章 辩护》。与代理 【     第!三十五条  人【民法院审判案—。件应当充分保障被】。。。告人依法享有的辩】护权利 【。     被【告人除自己》行,使辩护?权以外还可以委【。托辩护人辩护下【列人员?不得担任辩护人【 《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一)正在被》执,行刑罚或者处于【缓刑:、假:释考验期间》的人; —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(—二)依法《被剥夺、《限制人身自由的人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无行—为能力?或者限制行为—能力的人; 【。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四)人民法院!、人民检察院、【。公安机?关、国?家,安全:机关:、监狱的《现职人员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五)人民陪—审员: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?与,本案审理《结果有利害关—系的人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七)外国人!或者无国籍人 】 : :    前款第【四项至第《七项规定的人员【如果是被告人的【监,护人、近亲》属由被告人委托【担任辩护人的可【以准许 】    《 第:三,十六:条  审《判人员和人民法【院其他工《。作人员从人民法院】。离任:后二年内不得以律】师身份担《任辩护人 》     !审判人员《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!人员从人民法—院,离任后不《得担任?原任职法院所审理】案件:的,辩,护人但作《为被告人的监护人】、近亲属进》行辩护的除外 【 《    《 审判人员和人民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】的配偶、《子女或?者父母不《得,担任其任职法院所】。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!作为被告人》的监护人、近—。亲属进行辩护的【除外  !   ?第三十?七条  律师人民】团体、被告人所在】单位推?荐,的人或者被告人的监!护人、亲友被—委托为?辩护人的《人民法院应当—。。核,实其身份证明和授权!委托书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八条:  一名《被告人可以委—托一至二《。。人,作为辩护《人 ?。  》  : 一名辩护人不得为!两名以上的同—案被告人或者未同】案处理但《犯,罪事实存在关联【的,被告人辩护 !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九《条  ?被告人没《有委:托辩护人《的人民法院自受理案!件之日起三日内【应当告知《其,有权委托辩护人【;,。被告人因经济—困难或?者其他原因没—有,委托辩护人》的应当?告知其?可以申请法律援【助;被?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!。律援助情《形的应?当告知其《将依法通知法律【援助机构指派律师】为其提供辩护—   】  告?知可以采取口头或】者书面方式 ! ,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。条,  :审判期间在》。押的被告《。人要:求委托?辩护人的《人,民法院?应当在?三,日内:向其监护人、—近亲属或《者其指定的人员转】达要:求被告?人应当提《供有:。关人员的联系方式】。有,关人员无法通知的】应当告知被告人 】 : ?   ? ,第四十一《条  人《民法院收到》。在押被?告人提出的法律【援助:申请:应当在?二十四小时内转【交所在地的法律【。援助:。机构 《   —  第?四,十二条  对下列没!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!人人民法院应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】构指派律《师为其提供辩护 】 ,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盲!、聋、哑人》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尚未!完,。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!自己行为能力的精】神病人; — :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可能—被判处无期徒刑、死!。刑的人 —  《。   高级人—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!被告人没有委—托辩:护人的应《。当通知法《律援助?机构指派《律师为其提》。供辩护 —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三条  具有下!列情形?之一:被告人没有委托【辩,护人的人民法院可】以通知法律援助【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!供,辩,护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一)共同犯罪案】件中:其他被?告人已经委托—辩护人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。二)有重大社会【影响的案《件; ?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人民】检察院抗诉》的案件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四)被告【。人的行?为可能不《构成犯?罪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有必要指】派律师提供辩护【的,其他情形 》    】。 第:四十四条《  :人民:。法院通知法律援【助机构指派律师【提供:辩护:的应当将法律援【助通:知书、起诉书副本】或者判决书送达法律!援助机构《;决定?开庭审理的除适用简!易程:序,审理的以《外应当在开庭十五】日前将上述材料送】达法律援助机构 !    【 法律援《助通知书应当写明案!由、被告人姓名、提!供法律援《助的理由、审判人员!的姓名和联系方式;!已确定开庭审—理的应当写明开庭的!时间:、地点 — :。   ?  第四十五—条  ?被告人拒绝法律【援助机构指派的律】师为其辩护坚—持自己行《使辩护权的人民【法院应当准》许 : 《     》属于应当提供法律】援助的情形》被告人拒绝指派的】律师为其辩》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!。。明,原因:理由正当的应当【准许但被告人须另】行委:托,辩护人?;被告人未另行委】托辩护?人的人民法》院应当在三日内书】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!另行:指派律师为其—提供辩?。护 :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《六条  审判—期,间辩护?人接:受,被,告人委托的》应当在接《受委托之日》起三日?。内,将委托手续提交人民!法院: — ,   法律援助【机构决定为》被告人指派律师提】。供辩护的承办—律师应当在》接受指派之日起三】日,内将:法律援助手续提【交人:民,法院 】    第》四十七条《  辩护律师—可以查阅、摘—抄、复制案》卷材料?其他辩护人经人民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】。阅、摘抄、》复制案卷材料—合议庭、审判委【员会的讨论记—录以及其他依法不】公开的材《料不:得查阅?、摘抄、复制 】    【 辩护人查阅—、摘抄、复》制案卷材料》的人民法《院应当提《供方便并保证必要】的时间 【。  ? ,  复制案卷材料可!以采用?复印、拍照、扫描等!方式 ? 》。    第四十八条!  辩护《律师可以同》在押的?或者被监视居住的】被告人会见和通信】其他:辩护人经人民法【。院,许可也?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!监视居住的被告【人会见和《通信  !   第四十九条 ! 辩护人认为在侦】查、审查起》诉期间公安》机关、?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!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!轻,的证据材料未随【案移送申请人民法】院调取?的应当以《书面形式提出—并,提,供相关线索或者【材料人?民,法院接受申请后应】当向人民《检察院调取人民【检察院移送相关【证据材料《后人民法院应当及】时通知辩护人 】 :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条  《辩护:律师申请向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】、被害?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!本案:。有关的材料》人民法院《认为确有必要的应】当,。。签发:准许调查书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》一条 ? 辩护律师向—证人或者有关—单位、个人收集、】调取与本《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!证人或者有关单【位、个人不同意申请!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!或,者,申请通知《证人出庭作证—人民法院认为—确,有,必要的应《当同意 】  :   第五十二条 ! 辩护律师直接申请!人民法院向》证人或?。者有关单位、—个人:收集、调取》。证据材料人民法【院认为确《有收集、《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!不能由辩护律师收】集、调?取的应当《同意人民法》院收:集、调取证据—材料时辩护律师可】以在场 》。 《    人民法院向!有,关单位收集、调取】的,书面证据材料必须】由,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!位印章;向个人收集!、调取的书》面证据材《料必须由提》供人签名 —  》   人民法院对】有关单?位、个人提》供,的证:据材料应《当出具收据写明【证,据材料的名》称、收到的时—间、:件数、页数》以及:是,否为原件等由—书记员或者审判人】员签名 】。     收集【、调取证据材料后应!当及时通知》辩护律师查》阅、:摘抄:、复制并告》知人民检《察院 ?。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三条 】。 本解释《第五:十条至第五十二条】规定的申请应—当以:书面形式提出—并说明理《由写明需要收—。集、:调取:证据材料《的内容或《者需要调查》问题的提纲》 》     对辩护律!师的申?。请人民法院应—当在五?日内作出是否准许】、同意的决定—。并通:。知申请?人;决定不》准许、不同意的【应,当说明理由 【 ?     第—五十四条  —人民法院自受理自】诉案:件之日起《三日内应当》告知自?诉,人及其?法定代理《人、附带民事—诉讼当事人及—其法定?代,理人有权委托诉【讼代理人并告—。知如果经济困难的】可以申?请法律援助 —   【  :第五十五条 — 当事人委》托诉讼代理》人的参照适用刑事】诉讼法?第,三十二?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!定  】   第五十六条 ! 诉讼代理》人有权根据事实和】法律维护被害人【、自诉人或者附带】民事诉讼当事人【的诉:讼,权利和其《。他合法权益 !  ?   第五十七条 ! ,。经人民法院许—可,诉讼:代理人可以查—阅、摘抄、》复制本案的案卷材】料 【 ,   律师担—任诉讼代《理人需要收集、调取!与本:案有关的证据材【料的参照适用—本,解,释第五十一条至【第五十三《条的规定 》  — ,  第五《十八条?  诉讼代理人接受!当事人委托或者法】律援助机构指派【后应当在三日内【将委托手续或者法】律援助手续》提交人民法院 】     】第五十九条 — 辩护人《、诉讼代理》人,复制:案卷材料的人民法院!只收取工本费;【法律援?助律师复制必要的案!卷,材料的?应,当免收?或者减收费用 !  《   第六》十条  辩》护律师?向人民法院告知其】委,托人或者其他人准】备实施、《正在实施《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!安全:以及严重危害他人】人身安?全犯罪的人民法【院应当记录在案立】即,转告主管机关依法处!理并为反映》有关情况的辩护律】师保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