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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回避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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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三条 《审判:人员具有下列情形】。。。之一的应《当自行回避当—事人:及其法定代理—人有权申请其回【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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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是本—案的当?事人或者《。是当事人《的近:亲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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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本人【或者其近亲》属与:本案有?利害关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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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《(三)担任》过本:案的证人《。、,鉴定人、《。辩护人、诉讼—代理人、翻译人【员的;
】
? , (四)与!本案的辩护》人、诉讼代理人有】近亲属?关系:的;
【
】 (五?)与本案当事—人有其?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!公正:审判的
! , : 第二十四》条 审判人员【违,反规定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当【事人及?其法:定代理人有权申请】其回避
! 《 (》一,。。)违反规定会见【本案当事《人、辩护人、—诉讼代理人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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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为—本案当事人推荐、介!。绍辩:护人、诉讼代—理人或者为律师、其!他人员介绍办理本】案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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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三《)索取、接受本案当!事人及其委托—人的:财物或者其》他利益的;
【
【 (—四)接受本案当事人!及其委托人的宴请】或者参加由其—支付费用的活—动的;
【
? (】五)向本案当事人及!其委:托人借?用款物的;
【
《。 】(六)有其他不正】。当行为可《能,影响公?正审判?的
【 第》二十:五条 参》与,过本案侦查、审查】起诉工作的》侦查、检察人员调】至人民法院工作【的不得担《任本:案的审判《人员
! 在一个—审判程序中参与【。过本案审《判工作的合》议庭组成人员或者】独任审判员不—。得再:。参与本案其他程【序的审?判但是发《回,重新审判的案—。件在第一审人—民法院作出裁判【后又进入《第二审?程序或?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!第二审?程序或者死》刑,复核程序《中的合议庭组成人】员不受本款规定【的限制
! , 第二十六条】。 :人民法院《应当依法《。告知当事人及其法】定代理人有》权申请回避并告知】其合:议庭组成人员—、独任?审判员、《书记员等人》员的名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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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【条 审判人员自行!申请回避或者当【事,人及其法定代—理人申请审判人员】。回避的可以口—头或者书面提出【并说明理《由由院长《决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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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院长自行申请回避或!。。者当:事人及其法定代【。。理人申请院长回【避的由审判委—员会:。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!讨论:时由副院长主持【院长不得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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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【条, 当事人及其法定!代理人依照刑事【诉,讼法第二十九条和】本解:。释,第二:十四:条规定申请回避应】当提供证明材—料
》
? : 第二十九条— :应当回避的审判【人员没?有自行回《避当:事人及其法定代【理,人也没有申请—。其回:避的院长或》。者审判委员会应【当决定其回避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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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十条 对当事【人及其?法定代?理人提?出的回避申请人民】。法院可以口头或者】。书,面作出决《定并将决定告知申】请,。。人
】 当事人及【其法: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!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!定时申请复议—。一次不属《于刑事?诉讼法第二十八条】、,第,二十九条规》定情形的回避—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!并不得申《请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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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一条 ? 当事人及其法定】。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!察人员?回避的人《民法院应当决—定休庭并通》知人民?检,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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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三十二条 — 本:章所称的《审判人员包括—人民法?。院院:长、:。副院长、《审判:委员会委员、庭【长、副庭长》、,审,判员、助理审判【员和人民陪审员
】
!。第三十三条 — 书:记员、翻译人员【和鉴定人适用审判】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!其回避问题》由院长?决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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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四条 !辩护人、诉》讼代理人可以—。依照本?。章的有关规定—要求回避、申请复议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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