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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立!案、结案时间及审理!期,限的计算《
! 第十三条 】 二审案件应—当在收到上(抗【),诉书及案卷材料后】。的五日?内立:案
】。 ?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!新审判的案件应当】在作出提审》、再审裁定或决定】的次日立案
】
刑】事,复核案件《、适用法律的—特殊请示案》件、管辖争议—案件、执行协调【案件应当《。在收到高级人民法】院报送的案卷材料】后三日内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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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十四条? 立案《庭,应当:在决定立案并—。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!宜后: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!送相关?审判:庭
【 第十五【条 案件的审【理期限从立案—。。次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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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或申!请再:审的:。审查期限从收到申诉!或申请再审材料【并经立案后的次【日起: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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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涉外、》。涉港、澳、台—民事案件的结案期】限从最后一次—庭审结束后的次日起!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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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不计入—审理:期,限的期间《依照本院关于严格】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!度的若干规定(下称!若干规定)第九【。条执行案情重大【、,疑难需由审判委【员会:作出决?定的:案件自提《交审判委员会之日】。起至审判委员—会,作出:决定之日《止的期间不计—入审理期限
】
需要!向有关?部,门征求意见的案【。件,征求意见《的期间不计入审【理期限参照》若干:规定第九《条第八项的规定办】理
】 要求下级人】民法院?。。查报的案件下级人民!法院复查的期间【不计入审理》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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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第十七条 【结案:。时间除按若干—规定:第十条执行外—请示案件的》结,案时间以批》复、复?函签发日《期为准审查》申诉的结案时间【以作:出决定或裁定的【日期为准执行协调】案件:以批准?协调:。方案日期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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