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立案、?结案:时间及?审理期限的》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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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?十三条 二—审,案件应?当在收到上》(抗)诉书及案卷】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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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【照审判监《督程序重新》审判: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!审、再审裁定或决】定的次?日立:案,
— 刑事—。复核案件《、适用法律的特殊】。请示案件《、,管辖争议案》件、执行协调案【件应当在收到—。高级人民《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!后三日内立》案
【 ? 第十四条 — 立案庭应》当在决定《立案:并办妥有关》诉讼收费事》宜后:三日内?。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!审判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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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五条 案件!。的,审理期限从立案次】日起:。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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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诉或申请—再审的审查期限【从收:到申诉或申请再审材!。料并经?立案后?的次: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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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涉外、涉港》、澳、台民》事,案件的结案期限从】最后一次庭审结【束后的次日起计算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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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十六条 不计】。入,审理期限的期间依照!本院关于严格执【行案件审理期限【制度的若干规—。定(:。下称若?干规定)第九—条执行案情重—大、:疑难需由审判委员】会作出决定的案【。件自提交审判—委员会之《日起至审判委员会】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!间不计入审理期【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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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需要—向有关?部门征求意见的案】。件征求?意见:的期间不计入审理】期,限参:照若干规定第—九条第八项的—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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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要求:下级人?民法院查报的—案件下?。级人民法《院复查的期间—不计入审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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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七条 结案时!。间除按若干规定第十!条执行外请示案件】的结案时《间以批复、复—函签发日期为准审查!申,诉,的结案时间以—作出决定或裁定【的日:期为准执《行协调案件以批准】协调方案日》期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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