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八章【 法律责任 【 —   ? 第六?十一条  国—家工作?人,员在宗教事》务管理工《作中滥用职权、【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,。弊应当给《予处:分的依法给予—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,刑事责任 】   《 , 第六?十二条  强—制公:民信仰宗教》或者不信《。仰宗教或者干—扰宗教团体、宗教】院校:、宗教活动》场所正常的》宗教活动的由宗【教事:务,部门责令《改正;?。。有违反治《安管:理行为的依法—给予治安《管理处罚 —。     】侵犯宗教《团体、宗《教院校、宗教活动】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!权益的依法》承担民?事责任;构》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 — ,。    第六十三】。条  宣扬、支持】、资助宗教极—端主义或者》利用:宗教进行危》害国:家安:全,、,。公共安全破坏民族】团,结、分裂《国,家和恐怖《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!。利,、民主权利妨害【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!私财产等违》法活动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;尚不构成犯—罪,。的由有关《部门依法给予—行政处罚;对公民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造: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!事,责任 ? 《。     宗教团体!、宗教院《校或者宗教》活动场所有》前款:行为情?节严重的有关—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!措施对其进行整【顿拒:不,接,受,整顿的?由登记管理机—关或者批准设立机关!依法吊?销其登记证书或者设!立许可 》。    【 第六十四条  】。大型宗教活》动过程中发生危【害国家安全》、公共?安全:或者严重破坏社会】秩序情况的由有关】部门依照法律、法规!。进行处置和处—罚;主?。办的宗教团体—、寺观教堂负—有,责任的由登记—管,理,机关责令其撤换主要!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由!登记管理机关吊销其!登记证书 】  ?   擅《自举行大型》宗教:活动的?由宗教事务部—门会:同有关部门责令【停止活动《可以并?。处10?万元以上30万元以!下的罚款;有违法】所得、非法财物【。的没收违《法,所得和非法财物其】中大:。型宗教活《动是宗教团体、宗】教活:。动场:所,擅自举?办的登?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!令该宗教团体、宗】教活动场所撤换直】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 《 ,     【。第六十五《条 : 宗教团体、—宗教院?校、: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!务部:门责令改正;—情节较?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!或,者批准设立机关【责令该宗教团体【、,宗教院校、宗—教活动场所撤换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;情节严重—的由:登记:。管理机关《或者批准设立机关责!令停止日《常活动改组》管理组织限》期整:改拒不?整改的?依法吊?销其登记证书—或者:设立许?可;有违法所—得、非法财》物的予以没》收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:未按规定办理变更】登记或者备》案手续的; 】 ?  : ,。     (—二)宗?教院校违反培养目】标、办学章程—和课程设置》要求的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三)宗教活动】场所违反本条例【第二十六条规定未】建立有关管理制【度或者管《理制度不符合要【求的; 】  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(四)宗教】活动场?所,违反本条例第—五,。十四条规定将—用于宗教活动的【。房屋、构《筑物及其附》属的宗教教职—人员生活用》房,转让、?抵押或者作》为实物投资》。的; 《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五【)宗教活《动场:所内发生重大—事故、重大事件未】及时报告造成严重】后果的;《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六)!违,反本条例第五条【。规定违?背宗教的独立自主】自办原则的; !。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七)违反国家有!关规定接受境内【外捐赠的;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,(八)拒不接受【行政管理《机关依法实施的监】督,管理的 】     第六十六!条 : 临:时,活动地点的活动违】反本条例相关规定】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!令改:正,;情:节严:重的责令停》止活动撤《销该临?时活动地点;有违】法所得、《非法财物的予以没】收 》     —第六十七条》  宗教团体、【宗教院校、》宗教活动场所违【反国家?有关:。财务、?会计、资《产、税收管理—规,定的由财政、税务等!部门依据相关—规定进?。行处:罚;情节严》重的经财政、税务】部门:提出由登记管理机关!。。或者批准设立机关吊!销其登记证书或【者设立许可 — 》    第六十八条!  涉及宗教内容的!出版物或者》互联网?宗教信息服务—有本条例第四十五】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!由有:关部门对相关—。责任单?位及人员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》 擅自从《事互联网宗教—信息服务或者超出批!准或:备案项目提供—服务:的由有?。关部门?根据相关法律—、法规处理 —  —   第六》十九条  》擅自设立宗教活【动场所的宗教活动】场,所已被撤销登记【或者:。吊销登记证书仍【然,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!擅自:。设立宗?教院校的由宗—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!部门予以取缔有违法!。所得、非法财物的没!收违:。法所得和非》法财物违法》所得无?法确定的处5万【元以下?的罚款;有违法房】屋、构筑物的由【规划、建设等—部门依法处》理;有违反治安管理!。行为:的依:法给予治安管理【。处罚 ? 《   ? , 非宗教团体—、非宗教院校、非】宗教活动场所、【非指定?的临时活动地—点组织、举行—宗教:活动接?受宗教性捐》赠的由?。宗教事?务部门会同公安【、民政?、建设、教》育、文化、旅游、文!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!止活动?;,有违法所得、非【法财物的没收违法】所得和非法》财物可以《并处:违,法所得1倍以上3倍!以下的罚款;违法所!得无法确定的处【5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》  —   第七十条【  擅自组织—公民:出境参加宗教方面】的培:训、会议、朝觐【。等,活动的或者》擅,自开:展宗教教《育培训的由宗—教事: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!责令停止活动可【以并处2万元以【。上20万元以下的罚!款;有?违法所得的》没收:违,法所得?;构成犯《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—   《  在宗教院—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!教育机构传教、【举行宗教活》动、成立宗教—。组织、设立宗—教活动?场,所的由其审批机【关或者其他有—。关部门责令》限期:改正并?予以:警告;有违法所得】的没收违法》所得;情节严—。。重的责令停止招生】、吊销办学》许可;构成犯—罪,。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   】  第?。。七十一?条  为违法宗【教活动提供条件的】由宗:教事务部《门给予警告有违法】所得、非法财物的没!收违:法所得?和非法财《物情节严重》的并:处2万?元以上?20万元以下的罚款!;有违法房屋、构筑!物的由规划、建【设,等部门依法》处理;有违反—。治安管理行为—的依法?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】 ?。  《   第七十—二条  违》反,本条例规《定修建大型露天【宗教造像的由宗【教事务部门会—同国土、规划—、建设、旅游等部】门责令停《。止施工限期拆除【。有违法所得》的没收违《法所得;情节严【重的并处造像—建设:工程:造价百?分之五以上百分之】。十以下的《罚款 【     投资【、承包经营宗教活】动场所或《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!的由宗教事务部【门会同工《。商、规划、建设等部!门责令改《正并没?收违法?所得;情节严重【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!该宗教活动场所的】登记证书并》依法追究相关人【员的责任 — ,   》  第七十三—条  宗《教教职人员》。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!给予警告没收违【法所得和非》。法财物;情节—严重的由宗教—事务部门建》。议有关?宗教团体、宗教【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!所暂停?其主持教务活—动或者取消其宗教教!职人员身《份并追?究,有关:宗教团体、宗教【院校:或者宗教活动场【所负责人的》责任;有违反—治安管理《行为的依法给予【治安管理处罚—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!。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一)?宣扬、支持、资【助宗教极端主—义破坏民《族团结、分裂国家】和进行恐怖活动【或者参与相关活【动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受境】外势:力支配擅自接受境】外宗:教,团体或者机构委【任教职以及其他【违背:宗教的独立》自,主自办原则的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违反?。国,家有关?。规定接受境》内外捐赠的;— , :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组织、主】持未:经,批准的在宗教活【动场所外举行的宗】教活动?的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。五)其他违反法【律、法规《、规章的行》为 《   》  第?七十:四条  假冒—宗教教职人》员,进行宗教活》动或者骗取钱—财等违法《活动的?由宗教事务部—门责令?停止活动《;有违法所得、【非,法,财物的没收》违法所得和》非法财物并处1【万元:以下的?罚款;有违反治安】管理行为的依—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;构成?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】  :   第七十五条】  对宗教事—务部门的行政—行为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;对行《政,复议决定《不服的可《以依法提起行政【诉讼: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