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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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十一条 国家【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!管理工作中滥用职】权、玩忽职守—、徇:私,舞弊应?当给予?处分:的依法?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。罪,的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《
】 第?六十二?条 强《制公民信仰宗教或】者不信仰宗》教或者干扰宗教【。团体、宗教院校、】宗教活动场所—正常的宗教活动【的,由宗教事务部—门责令改正;有违】反治安管理行为【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】。处,罚
! 侵犯宗教团体】、宗教院校、宗教】活动: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!权益:的依法承《担民:事责任;《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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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六十三条 —宣扬、支持、资助】宗教极端《主义:或者利用宗教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】、公:共安:全破坏民族团结、】分裂国家和恐怖活】动侵犯公民》人身权?利、:民主权利妨害—社会管?理秩序侵犯公—私财产等违法—活动:。构成: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!的,由有关部《门依:法给予行《政处:罚;对?公民、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?担,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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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!。团体、?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!动场:所有:前款行为情节严重的!有关部门应当采【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!。行整顿拒不接受【整顿的由登》记管理机关或者批准!设立机关依法吊销】其登记证书或者设】立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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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四条— 大?型宗教活《。。动过程中发生危害】国家安?全、公共安全或者】严重破?坏社会秩《序情况的由有关部门!依照法律、法规进】行,处置和处罚;主办的!宗教:团体:、寺观教《堂负有责任的—由登记?管理:机关责令其撤换【。主要负责人情节严】重的:由登记管理机—关吊销其登记—证书
】 《擅自举行大型宗教】活动:的由宗教事》务部门?会同有关部》门,责令:停止活动可以并处1!0万元以上30【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有违法所得、非法!财物:。的,没收违法所得和非】法财物其中大型【。宗教活动是宗教团】体、宗教活动场所】擅,自举办的《登记管?理机关还《可,以责令该宗》教团体、《宗教活动场所撤换】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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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五条 宗!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!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!行,为之一的由宗教事】务部门责令》改正:。;情节较重的—由登:记管理机《关或者批准设立【机关责令该宗教【团,体、:宗教院校、宗—教,。活动:场所撤换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;情节】严重的由登记管【理机关或者批准设立!机关责令停》止日常活动改组【管理组织《限期整改拒不整改】。的依:法吊销其登记—证书或者《设立许可;有—违法所?得、非法《财物:的,予,以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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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《)未按规定》办理变更登记或者】备案手续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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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【)宗教?院校违反《培养:目标:、办学章《程和课程《设置要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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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:(三)宗教活动场所!违反本条《例第二十《六条规?定未建立有关管【理制:度或者管理制度【。不符合要求的;【
】 《 :(四)宗教活动场】所,违反本条《例第五十《。四条规定将用于宗】教活:。动的:房屋、构筑物及【其附属的宗教—。。教职人员《生活用房转让、抵】。押,。或者作为实物投【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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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,五)宗教活动场【所内:发生重大事》故、重大事件—未及时?。报告造成《严重后果《。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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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】。(六)?。违反:本条例第五》。条规:定违背宗教的独【立自主?自办原?则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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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违反!国家有关规定接【受,境内外捐赠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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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八—)拒:不接受行《政,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!监督管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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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十:六条 临》时活动地点的活【动违反本条例相关规!定的由宗教事务部】门责令改正;情节】严,重,的责令停止活—动撤销该临时—活动地点;》有违法所《得、非法财物的予以!没收
】。 第六十七】条 : 宗教?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!教活动?场所违反国》家有关财务、—会计、资产、税收管!理规定的由财—政、税务等部门【依据相关规定—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!的经:财政、税务部门【提出由登记管理机关!或者批准设立机关】吊销其?登记证书或》者设:立许可
! , 第六十—八条 ? 涉及宗《教内容的出》版物或者互》联网宗教信息服务】有,本条例第《四,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内!容的由有关部门对相!关,责任单位及人—员依法?给予:行政处罚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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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擅》自从事互联网—宗,教,信息:服务或者超出批准】或备案项目提供服务!的由有?关部门根据相关【法律、法规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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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九条 —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!场所的宗教活动场】所已: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!登记证书仍然进行】宗教活动《的或者擅自设立【宗教院校的由宗【教事务部门》会同有关《部门予以取》缔有违法所得、非】法财物的没收违【法所得和非法财物】违法所得无法—确定的处《5万元以下的—。罚款;有《违法房屋、构筑物】的,由规划?、建设等部》门依法处理》;,有,违反治安管理行【为的依法给予—治安管理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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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非宗教团体、非!宗教院校、非宗教活!动场:所、:非指定的临时活【动,地点:组织、举行宗教活动!接受宗教性》捐赠的由宗教事务部!门会同公《。安,、民政、建》设、教?育、文化、》。旅游、?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!。停止活动;有违【法所得、非法财【。物的没收违》法所得和非》法财物?可以并处违法所【得1倍以上3倍【以下的罚款;—违法所得无法确【。定的:处,5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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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条 】擅自:组织公?。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!的培训、会议、朝】觐等活动的或—者擅自?开展宗?教教育培训的由宗教!事务部门会同有关】部门责令停止—活动可以并处2【万元以?上20万元》以下的?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!没收:违法所得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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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《宗教院校以》外的学?校及其他教育机构】传教、举行宗教活动!、成:立宗教组织、设立宗!教活动场《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!者其他有《。关部门责《令限期改《正并予以警告—;有违法所得—的没收违法所—得;情节严重的责】令停: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!可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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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。十一条 为违法宗!教活动提供条件【的由宗教事务—部门给予警告有【违法所得、非法财】物的没?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!物情节严重的并处】2万元以上20万元!以下的罚《款;有违法房屋、】构筑物的由规划、】建设等部门依法【处,理;有违反治安管理!行为的依《法给予?治安管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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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十二条 《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:修建大型露天宗教】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!门会同国土、规【划、:建设、旅《游等部门责令—停止施工限期拆【除有违法《所得的没《收违法所得;—情节严重的》并处:造像建设工程造价】百,分之五以上》百分:之十以下的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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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投资、承包》。经营宗教活动场【所或者大型露天【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!务部门会同工—商、:规划、建《设等部门责令改正】。并没收违法所得;】情节严重《的由登?记管理机关吊销【该宗教活动场所的】登记证书并依—。法追究相关》人员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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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《七十三条 宗教教!职人:员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?由宗教事务部门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】所,得和非?法财物?。;情节严重》的由宗教事务部【门建议有关宗教团】体,、宗教院校或者宗教!活动场?所暂停其主持教【务活动或《者取:消其宗教教》职人员?身份并追究有关宗】教,团体、宗教院校或者!。宗教活?动场所负责人的责】任,。;有违反治安—管,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!。。安管理处罚》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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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)宣扬、支持【、资助宗《教极端主《义破坏民族团结、】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!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!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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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受境外势力!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!教团体或者机—构委任?教,职以及其他》违背:宗教的?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!;
! : (三)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!受境内外捐赠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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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组—织、主持《未经批准的在宗教】活动场?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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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》其他违?反法律、法规—。、,规章的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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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十?四条: 假冒宗教教职人!员,进行宗教《活,动或:。者,骗,取钱财等违法—活动的由宗教事【务部门责令》停止活动;有违【法所得、非》法财:物的:没收:违法所得和非法财】物并处1万》元以下?的罚款;有违反治】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!予治安?。。。管理处罚;》构成犯罪《。。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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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七十五条 —对宗教事务部—门的行政行为—不服:的可以依《法,申请行政复议;对】行政:复议决定不服的可】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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