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】法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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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十一条 国】家,。工作人员《在宗教事务》管理工作《中,滥用职权、》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应当?给予处分的依法【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,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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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十二条 【 强制公民》信,仰宗教或者不—信仰宗?教或者干《扰宗教团体、宗【教院校、宗》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!。教活动的由宗教【事务部门《责令:改正:;有违反治安管【。理行为的依》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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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侵犯宗教团!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!活动: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!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!责任;构成犯罪的依!。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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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三条 ! 宣扬、支持、资助!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!。用宗教进行危害【国家安全《、公共安全破坏【民族:团结、?分裂国家《和恐怖活《动侵犯公《民人身权《利、民主权利—妨害社会管理秩【序侵犯?公私财产等违—法活动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:责任;尚不》。构成犯?罪的由有《关部门依法给予行】政处罚;对》公民、法人或者其】他组织造成损—失的依?法承担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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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宗教团体、宗教【院校或者《宗教活动场所有【前款行为《情节严?重,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!必要的措施》对其进行整顿拒不】接受整顿的由—登记管理机关或【者批准设立机关依法!吊销其登记证书或】者设立许《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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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六十四条 — 大型?宗教活动《过,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!。全、公共安全或者严!重破坏社会秩—序情况的《由有:关,部门依照法》律,、法规进行处置和处!罚;主办的宗教团】体、寺观教堂负【有责任的由登记【管理机关责令其【。撤换主要负责人情节!严重:。的由登记管》理机关吊销其—登,记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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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擅自举?行大型?宗教活动的由—宗教事?务,部门会?同有关?部门责令停止活【动,可以:并处10万》元以上3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;有违法所得、非】法财物的没收违法】所得和非法财物其】中大型宗教活动是】宗教团体、宗教活】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!记管理机关还可【以责令该宗教—团体、宗教活动场】所撤:。换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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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五条 ! 宗教团体》、宗教院校、宗教】活动场所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的由》。宗教事务部》门责:令改正;情节较【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!。或者:批准设立机关责【令,该宗教团体、宗【教院校、《宗教:活动场所撤换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。人员;情《节,严重的由登记—管理机关或者批【准,设立机关责令—停止:日常活动改》组,管理组织限期—整改拒不整改—的依法吊销其—登记证书或者设【立许可;《有,违法所?得、非法《财物的予《以没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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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,(一)未按规定办理!变更登记或者备案】手续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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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》。宗教院校违反培【养目标、办学章【程和课程设置要求】的;
】 》 (三》)宗教活《动,。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!十六条规定未建立】有关管理制度或【。。者,管理:制度不?符合要求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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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四)宗教活动场所!违反本条例第五【十四条规定》将,用于宗教活动的【房屋、构筑物及【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!员生活用房转让【、抵押或者作为实物!投资的;《
— 【 (五)《宗教活?动场所内发生重大】事故、重大事件【未及时报告造成【严,重后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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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六《)违反本条》例第五条规》定违背宗教的—独立自?主自办原则》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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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七【)违反国家》有关规定接受—境内外捐赠的;【
! ? (八)拒不【接受行政管理机关】依法实施的监督【管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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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六,。十六条 》临时活动地点—的活:动违反本条》例相关规定》的由宗教《事务:部门:责令:改正;情节》严重:的责令停止活动撤销!该临时活《动地点?;有:违法所得、非法财物!的,予以没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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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,十七条 宗教【团体、宗教》院校、宗教活动场】所违反?。国家:有关:财务、?会计、资产、税【收管:。理规定的《由财政、税务—等部门依据相关【规定进行处罚;情】节严重的经财政【。、税务部门提出由登!记管理机关或者【批准设立《机关吊?销其登记《证书:或者设立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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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《十八条 《 涉及宗《教内容?的出版物或者互【联网宗?教,信息服务有本条例】第四十五条第二【。款禁止?内容:的由有关部》门,。对相关责任单位及】人员依法《给予行?政,处罚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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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擅自》从事互联《网宗教信息》服务或者超出批准】或备案?项目提?供,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根!据相关法律、—法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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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九条 擅自!设立宗教《活动场所的》宗教活动场所已【被撤:销登记或者吊销【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!教活动的或者擅【自设立?宗教院校的由宗教】事务部?门会同有关》部门予?以取缔有违》法所得、非法财物的!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!财物违法所得—无法确定的处5万】元以下的《罚款;有违法房屋】。、构:筑物:的,由规划、建设等部】门依法处理;—。有违反?治安管理行为的【依法:给予治?安管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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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非宗教团体、非宗!。教院校、非宗教【活动场所《、非指?。定的临时活动地【点组织、举行—宗教活动接受宗教】性捐:赠,的由宗教事务部门】会,同公安?、民政、《建设、教《育、文化、》。旅游:、文物等有关部门责!令停止活动;—有违法所得、—非,法财物?的没收违法所得和】非法财物可以—并处违法所得1【倍以上3倍》。以,下的罚款《;违法所《得,无,法确定的处》5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,构,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《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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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《第七十条 —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!加宗:教方面的培训、【会议:、朝觐等活动—的或者擅自》开展宗教教》育培:训的由宗教事务部】门会同?有关部门责》令停止活动可以【并处:2,万元以上2》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有违法所【得的没收违法—所得;构成犯—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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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在宗教》院校以外的学校【及其他教育机构【传教:、举:行,宗教活?动、成立宗教组织】、,。设立宗教活动—场所的由其审批机】关或者?其他:有关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予以警—告;有违法》所得:。的没收违法所得【;情节严重的—责令停止招生、吊】销,办学许可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【 ?第七十一《条 ?为违法宗《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!宗教事?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!法所得、《非法财物的没收【违法所得和非法财】物情节严重的并【处2万?。元以上20万元【。以下的罚款;—有违法房屋》、构:筑物的由《规划、建设等—部门依?法处理;有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】。的依法给《予治安管《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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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—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修—建大型露天宗教【造像:的由宗教《事务部门会同国【土、规划、建设、旅!游等部门责》令停止施工限—期,拆除有?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所得;情节严重的并!处造像建《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!以上百分之十以下】的,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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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投资、承包经营宗!教活: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!宗教造像的》由宗:教事务部《门会同工商、规划】、建设等部》门责: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!得;情节《严重的由登记管理】机关吊?销该宗教活动场【。所,的登记证书并依法追!究,相关人员的责—任
! , ,第七十三条 宗教!。教,职人员有下列行【为之一?。的由宗教事务部门】给予:警告没?收违:法所:得和非法财物;【情节严重的由—宗教事务《部门建议有关宗【教团:体、宗教院校或者宗!。教活动场所暂停其主!持教务?活动:或者取消其宗—教教职人员身份【并追究有关》宗教团体、》宗,教院校?或者宗教活动场【所负责人的责任;】。有违反治安管—理行:为的依法给予—治安管理处罚;构】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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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【(一)宣扬、支【持、资助宗教极端主!义破坏民族团—结,、分裂国家》和进行恐怖活—。动或者参与相—关活动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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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。 (二)受【境外势力支配擅自】接受:境外:宗教团体或者—机,构委:任教职以及其—。他违背?宗教:的独立自主自—办原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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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三)违反国家有】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!赠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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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四》)组织?、主持未经批准的在!宗教活动场》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!的;
!。 【(五)?其他: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的:行为
】 第七十四条! , 假冒宗教教—职人员进行宗—教活动?或者骗取钱财等违】。法活动的由宗—教事务部门责—令停止活《动;有违《法所得、非》法财物的《没收:违法所得《和非法财物》并处1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有违—反治安管理》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!管理:处罚;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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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七十五条 ! 对宗教事务—部,门的行?政行为不服的—可以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?;对行政复议决定】。不服:的可:以,依,。法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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