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, 宗教活动场所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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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九条 宗】教,活动场所包括—寺观教堂和其他固】定宗:教活动处《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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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—观,教堂和其他固定【。。宗教: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!由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》市,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!门制定报国务院宗】教事务部门备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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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设立—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!备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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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 (?一)设立《宗旨:不违背本条例第四】条,。、第:五,条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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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《(二)当《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!行集体宗教》活动的?需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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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三)?。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!宗教教职人员或【者符合?。。本宗教规定的—其他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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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四)有必要的资!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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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)布局】合,。理符合城乡规划要】求,不妨碍周《围单位?和居民的《正常生产、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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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十一:条 ?筹备:设立:。宗教活动场所由【宗,教团体?向拟设立的宗教【活动场所所在地的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】事,务部门提《出申请?。县级人民政》。府宗:教事务部《。门,应当:自收到申《请之日起3》0日内提《出审核意见报设区】的,市级人民政府—宗教事务部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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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设区的—市级人民政府宗【。教事务部门应—当自收到县级人【。民政府?宗教事务部门报送】的材:料之:日起3?0日内对申》。请设立?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!所的作出《批准或者不予批【准的决?定;对申请设立【寺观教?堂的提出审》核意见报省、自治区!、直:辖市人?。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!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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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自】治区:、直辖市人》民政府宗《教事务部门应当【自收到设《区的:市,级人民政《府宗教?事务部门报送的【材料:之日起30》日内作出批准—或者不予《批准: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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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【活动场所的设立【申请获批《准后:方可办理该》宗教活?动场所的《筹建:事项
! 第二十二条】。 宗教活动场【所经批准《筹备并建设完工【后应当向所》在地的县级人民政】府宗:教事务部门》申请登记县》级人民政府宗—教事务部门应当【自收到申请之—。日起30日内对【该,宗教活动场》所,。的,管,理组织、规章制【度,建设等情况进行【审核对?符合条件的予—以登记?发给宗教活》动场所登记》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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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二,十三条 宗教【活动场所符》合法:人条件的《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!意并报县级人—民,政府宗教《事务:部,门审查同意后可以】到民政部门》办,理,法人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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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:第二十四《条, 宗教活动场【所,终止或者变更登记】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!管,。理机:关办理?相应的注销或者【变更: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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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五条 宗教活动!场所应当《成立管理《组织实行民主管【理宗教活动》场所管理《组织的成员经民主】协商推选并报该【场所的登记管理机】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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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》十六条 宗—教活动场所应当加】强内部管《理依: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的规【。。定建立?健全人员《、财务、《资产、会计、治安】、消防、文》物保护、卫生防疫等!。管理制度接》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!部门:。的指导、监》督、:检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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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【 宗教事》务部门应《当对宗教活动场所】遵守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情》况建立和执行场所】管理制度情况登记】项目变更情》况以及宗教活—动和涉外《活动: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宗!。教活动场所应当接】受宗教事务》部门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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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八条 宗教!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!宗教用品、宗—教艺术?品和宗教出》。版,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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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二十九条 宗【教,活动场所应当防范】本场所内发生重大】事,故或者发生违—犯,宗教禁忌等伤害【信教公民宗教感情】、破坏民族团—结、影响社会稳定的!事件
! : 发生前款》所列事?。故,或,。者事件?时,宗,。教活动场所应当【立即报告所在地的】县级人民政》府宗教事务部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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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三十条 —宗教:团体:、,寺观教堂拟在寺【。。观教:堂内修建大型—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!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宗?教团:体向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市人民【。政府宗教事务—部,。门提出申请》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!门应当自收》到申请之日起30日!内提出?意见报国务院—宗,教,事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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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务院宗教事】务部门应当自—收到修建大型—露天宗?。教造像报告之日【起60日内作—出,批准或者不予批【准的:决定
! 宗教团体、寺!观教堂以外》的,组织以及个》人不得修建大型【露天宗教造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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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寺!观教堂外修建大【型露天宗教造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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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》一条 有》关单位和个》人在宗教活动—场所内设立商业【服务网?点、举办陈列展览】、,拍摄电影电视片和开!展其他活动应当事先!征得:。。该,宗教活动场所同【意
】 第三十—。二条 《地方各级人》民政府?应当根据实际需【要将宗教活》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!利用总体《规划和?城乡规划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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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【活动场所、大型【露天:宗,教造像的建设—应当:符,。合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、城《。乡规划?和工程?建设、文物》保护等?。有关法律、法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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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。第三十三条 【在宗教活动场所内】改建或?者新建建《筑物:应当经所在地县【。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:府宗教?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!办理:规划、建《设,等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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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宗教活动场】。所扩建、异地重【。建的:。。应当:按照本条例第二十】一条规定《的程序办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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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四条 景区内!有宗教活动》场所的其所在—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?应当协调、处理宗】教活:动场所与景区管理组!织及园?林、林业、文物、旅!游,等方:面的利益关系—维护宗?。。教,活动场?所、宗教教职人【员和:信教:公民的合《法权益?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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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宗教】活动:场所:为主要游《览内:容的景区《的规划建《设应当?与,宗教活动场所的风格!、环境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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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三十?五条:。 信教公民有进】行经常性集体—宗教活动需要尚【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!。宗教活动《场所的由信教—公,民代表向县级人【民政府?宗教:事务部门《提出申请县级—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!门征求所在》地,宗教团体和乡级【人民政府《意见后可以》为其指定临》。时活动地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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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在县—级人民政府宗教事】务部门指导》下所在地《乡级:人民: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!的活动进行监管具备!设立宗教活》动,场所条件《后办理宗教活动场】所设立审批和—。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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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临时活动地点的【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!条例:的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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