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宗教教职人!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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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?三十六条 》 宗教教职人员【经宗教团体》认,定报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。府宗教?事,务部:门备案可以从事宗】教教务活《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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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传佛!教活佛传《承继位在佛教团体】的指导下《。依照宗教仪》轨,和历史定制办理【报省级以《上人民政府》宗教事务部门或者】省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批》。。准天主教的》主教由天主》教的全国性》。宗教团?体报国务院宗教事】。。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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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未取得或》者已丧失宗教—教职人员资格的不】得以宗?教教职人员的—身份从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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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。三十七条 —宗教教职人员—担任或者离》任宗教?活,。动场所主要》教,职经:本宗教的宗教—团体同意后报县【级以:上人: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!备案
】 第》三十八条 宗【教教职人员主持宗】教,活动、举行宗教【仪式、从事宗教典籍!整理、进《。行宗:教文化研《。究、开展公》益慈善等活动受法律!。保护
】 , 第三十九条】 , 宗教教职人员依法!参加社?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!。利宗: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】、宗:教活:动场所应当按照规】定为宗教教职人员】办,理社会保《险登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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