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宗教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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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七条 《宗教团体的》。成立、变更和注【销应当?依,。照国家社会团—体管理的《有关规定《办,理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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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团!体,章程应当符合国【家社:会,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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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宗教团】体按照章程》。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!
! 第八条 —宗教团体具》有下列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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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一)协助!人,民政府贯彻落实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和【政策维护《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!;
【。 — , (二)《指,导,宗教教务《制定规?章制度并督促落实;!。
】 》 ,(三)从事宗教【文化研究阐释宗教教!义教规开展》宗,教思想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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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?四)开展宗》教教育?培训培?养宗教教职人员【认,定、管理宗教教职】人,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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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《五):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和宗教团体章】程规定的其他职能】
】 第九《条 全国性宗教】团体和省、》自,治区、?直,。辖市:宗教团体可以根据】本宗教的《需要按?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!教留学人员其—他任何组织或者个】人不得选派和接收宗!教留学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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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《 宗?教院校、宗教活【动场所和宗教教【职人员应当遵守宗教!团体:制定:的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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