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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宗教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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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七?条 宗教团体【。的成:立、变更和注—销应当依照》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!有关规定办理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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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团!体章程应当符合国】家社:。会团体管理》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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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!教团体按照章程【开展:活动受法律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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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【 宗教团体—具有下列《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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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?)协助人民政—府,贯彻落实法律—、,。法规、?规章和政策》维,护信教?公民的合法权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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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 (二)指导】宗教教务制》。定规章制度》并督促落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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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三—)从事宗教文化研】究阐释宗教教义教规!开展宗教思想建设;!
【 (四!)开展宗教》教,育培训培养宗—教教职人《员认定、管理宗教】教职:人员;?
【 — (五)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和宗教【团体章程规定的其】他职能
》
《 ? 第九条 全国性!宗教:团体和省、自治区、!直,辖市宗教团体可以】根据本宗教的需【要按照规定选—。派和接收宗教—留学人员其他任【何组织或者个人不】得选派和接收宗教】留,学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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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,十条 宗教—院校、宗教》活动场所和》宗教:教职人?。员应当遵《守,宗教团体制》定的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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