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监!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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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三条【 资产评》估机构合伙人—或者:。。股东以及分》支机构的负责—人应当在本机构【注册并专职》从事资产《评估业务本办法第】十四条规定的合伙】人或者股东除—外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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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:。四条 《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!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!度,内部:管理制度《应当包?括下列内《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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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人事管【理制度?;
》。
? 【(二:)财务管理制度【;
】 ?。。。 (》三)执业质量—控制制度;》
】 《 (四)》评估业务管理制【度;
【
《 ? (五)业务档】案管理制度》
》。
第—四十五条 资【。产评估?机构应当《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!首,。席评估师由》。本,机构持有注册资【产评估师《证书的合伙人或【者股东担《任,负,责执业质量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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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四十六条 【资产评估机构应当】按规定提取和使【用职业风险基—金购买职业责任保】险建立职业责任【保障机制
】
》 第:四十七条 资产评!估机构应当在人【事、财务《、执业规范、质量】控制、客户服务【、企业形象等—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!机构进行统一管【理
! 第四十》八,条 除证券期货相!关评估业《务,外资产评《估机构可以授—权分支机构以分【支,机构的名义出具资产!评估报?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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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九条 资产—评估机?构的:资产评估资格证【。书遗失或《者毁损的应》当向原发证机关【。申请补领或》换发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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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五十条 省级【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!下列事项实施—监,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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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【),资产:评估机构或者—分支:。机,构保持设立》条件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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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资产评【估机构向省级财【政部门备案事项【的报备情《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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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资产评!估机构?或者分?支机构的执业行为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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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四,)法律、行政法规】规定的其他监督【检查事项《
】 资产评估协会】应当对资产评估机构!及分支机构实施执业!质量检查建立—诚信档案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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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一条? 资产《评,估机:构及:其分支机构存续【期间应当持续符合】本办法规定》的设立条件和第四十!三条的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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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违反第一款规】定的资产《评估机构及其—分支机构应当自【不符合有关》条,件,的,情形出现《之,。日起1?。0个工作日内将【有,关情况向省级财【政,部门书面《报告并于90日【内达:。到规定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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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违反第一款规定的】且,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!支机构未在9—0日内达到》规定条件的省级财】政,部门:应当撤销《其资产评《估资格或者分支机】构,的设:立许可?并予以公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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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二条 资—产,评估机构应当在每年!。4月:30日之前向所在】地省级财政部门【报,送下列材《料,并抄送所《在地资产评估—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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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】(一)资产评估【机构基本情况表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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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》)经会计师》事务:所审计?的上年度会计报表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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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三)资产》评估机构上年度资产!评估项目《汇总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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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四)职业责任保险】保单复印件、累计职!业风险基金证—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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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资,产评估机构跨省【级行政区划设—有分支机构》的应当将该分支机】构有:关材料及资产评估】机构:授权分支《机构的营业》范围报送分支机构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】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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