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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 】。资产评估《机构的设《立 《 ? :    第九条【  资产《评估:。机构采用普》通合伙(含》特殊的普通合伙以】下简称合伙制)的形!式设立或者采用有限!责,任公司(以下—简称公司制)的形式!设立  !   第十条  资!产评估机构名—称应当包含》“资产评估”字【样 ?     资!。产评估机构字号【不得与已《经批准设立的资产评!估机构字《号重复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一条 ? 设立合伙制—资产评估机》构除符合国家—有关法?律法规规定外还应】当具备下列条—件 —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一)?。有2名以《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!合伙人;《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有5名以上注册资】产评估师; 【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》三)合伙人实—。际缴付的《出资总?额不低于人》民币1?0万元其中》以特殊的普通合【伙形式?设立的合伙人—实际:缴付:的出资?总额不?低于人民币30【万元 【  :   ?第十二条  —设立公?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!符合国?家有:关法律法规》规,定外还?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】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】有2:名以上符合》本办法规《定的股东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二)有?8名以?上,注册资产评估师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三)注册《资,本不低于人民币【。3,0万元 — ,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《。条  资产评估机】构的合伙人或—者股东?应当具备下列条【件   ! , ,    《(一)持有注册资产!评估:师证书; 》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【取得注册《资产评?估师证书后》近三年连《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!业,务; 【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: (三)成为合伙】人或股东《前三年内《未因评?估执业行为受到【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!政处罚? :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《  资产评估—机构根?据内部管理需—要在符合《本办法第《十,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!的情况下《可以增加一名非注】册资产评估》师的自然人》。担任合伙《人或者股东具体条件!另行规定 》    】。 第十五条  【合伙制资产评—估机:构的首?席合:伙人和公《。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!法定代表人》应当由该机构持【有注册资产评估师】证书的执行合伙【事务的合伙人或者股!东担任 !  :  第十六》条 :。。 设立资产评—。。估机构应当由全【体,合伙:人或者股东(以【下简称申请人—)指定的代表或【者共同委托的代【理人向省级财政部门!提出申请《并提交下列申请【材料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资产》评估机构设立—申请表; 》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合伙协议—或者公司章》程;  !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三)工【商行政管理部门出】具的名称预》先核准?通知书;《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四):。设立合伙制资产【评估机构的提供出】。。资证明;《设立公司制资产【评估机?构,的提供验资》报告;?。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五)合伙—。。人或者股东简—历,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!或者法定《。代表人?。的人选; 》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?(六:)经所在地资—产评估协《会核:实的注册资产—评估师注册情况汇】总表、合伙人或者】股东连续专职从【事资产评《估,业务年限及其未因评!估,执业行?为受到行《业自律?。。惩戒或者行政处罚】的证明材料; 【 ,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七)?注册资?产评:估师证书和》身份证的复印—件; 》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八)注—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!请表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九)办公场所】的产权或者使用权】的有:效证:明 —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省级财》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!提交的申请材—。料进行审查依—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!受理的决定并出【具加盖?省级财政部门专用印!章和注明日期—的,。书面凭证 【     对】于申请材《料,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!定形式的《应当:在,5,个工作?日内一次性告—知申请?人需要补正》的全部内《容逾期不告知—的自收到《申,请材:料之日起即视—为受理 《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省级财政】部门:在受理申请后—应当将?申请材料中资—产评估机构》名称、合伙人或者股!东,。、首席合伙人或者】法定代表《人、注册资产—评,估师等有关情况予以!公示公示《期不得少于5个【工作日 】     公示【期间有实名举报或提!出异议的《省级财政部门应【当组:织核:实 : 《  :   ?第十:九条:  省级财政部【。门应当自受理—设立资产评》估机构申请之日起2!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!定,对申请材《料进行审核作—出批准或者不予批】准的决定20—个,。工作日?内不能作出决定的】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!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!最长:不得超过10—。个工作?日并应?当将延长期限的理】由告知申《。。请人 —。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省级财政《部门:作出批准设立—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!应当:向申请人出具批准】文件批准文件应【。当载:明下列事项 ! :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一)资产!评估机?构名:称及组织形式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:二)资产评》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!股东及其出资的【基,本情况; 】   《 ,  :   (三》)资产评估机构的首!席合伙?人,。或者法定代表人;】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。(四:)注册资产评估师】的基本情况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五)】注,册,资产评估师完成转】所,手续的时间要求【 ?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一条》 , 申:请人持批《准文件办《理完成工商》。注册登记和中国资】产评估协会入—会手续后《应当向省级》财政部?门申领资产评—。估资:格证书?同时将营业》执照复印件以及在】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备案的合》伙协议或者公司章】程报省级《财政部门备案 !     【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由!。财政部?统一印制由省级【财政:部门:。加盖本机关印章【后颁发 —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二条—  省级财政部门】批准设立资产—评估机构的应当将批!准文件及申请材料报!财政部备案同时将批!准,文,件抄送?资产评估机构所【在地:资产评估协会—。和中国资产评估协】会   !  财政部发现【审批不?当的应?当责令省级财政部门!改正或者撤销 【    】 ,第二:十三条 《 省级财《政部门依《法作:出不:予批准设立》资产评估《机构决定《的应当书面通知申】请人说明理由—。并告知申《请人享?有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