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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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第三:十九条 著作【权集体管理组织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!务院著作权管理【。部门责令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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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《(,一,)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二条规《。定,未,将与:境,外同类组织》订,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!国务院著作权管理】。部门备案的》;
】 《 (二)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四条规定未建—立,权利信?息查询系《统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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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)【未根据公告》的使用?费收取标准约定收】取使用费的具—体数额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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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著作权集》体管理组织超出【业务范围《管理:。权利人?的权利的《。由国务院著作权管】。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,其,与使用者《订,立的:许可使用《合同:无效;给权利人、】使用者造成损害【的依法?承担民?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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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条 》 著作权集体—管理:组织有?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由国务院》著作权管《理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责令会员】大会或?者理事会《根,。据本条例规定的权限!罢免或者《解聘: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
— : 》。 ,(一)违反本—条例:。第十九条规定拒【绝与权?利,人,订立著作权集—体管理合同的或者】违反本条《例第二十《一条的规定拒—绝会:员退出该组织的【要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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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【)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三条规定》拒绝:与使用者订立许可】使用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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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八条】规,定,提取管理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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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。 (四)违反—。本条例第《二十九条规定转【。付,使用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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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—五)拒绝《提供或者提供虚【假的会计账簿、【年度预算和决—算报告?或者:其他有关《业务材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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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!条 著作权集【体管:理组织自国务院民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!之日起超过》6个月?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著!作权集体管》理活动或者连续中】止著作权集体管理】活动6个《。月,。以上的由国》务,院著作权管》理部门吊销其著【作权集体管理—许可证并由国务院】。民政部?门撤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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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?。。十二条 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】织从事营利性—经,营活动?的,由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!法予以取缔没收【违法所得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《任
】 第四十三【条 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七—条,的,规定使用《者能够提供有—关使用情况而拒【。绝提:供或者在提供有【关使用情况时弄【。虚作假的由国—务院著作权管理部】门责令改《正;:著作:权集体管理组—织可以中《止许:可使用合《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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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四【。条 擅自设立著】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!者,分支机构或者擅【自从事著《作权集体管理活动】的由国?务院著作权管理部】。门或者?民政部门依照—职责分工予以取缔】没收违?法所得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《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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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五条 ! 依照本《条例规?定从事著作》权集体?管理组织《审批和监督》工作的?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!员玩忽职守》、滥:用职权、徇私舞弊构!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。刑事责任;尚—不构成犯罪的—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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