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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!让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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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—十四条 使—用,他人:作,品应当同著》作,权人订?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!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!除外
】 许可—。使,用合同包《括下列主要内容
!。
,
】 (一)—。。许可:使用的?权利种类;
—
! (二—)许可使用的—权利是专有使—用权或者非》专有使用《权;
—
》 (三)】。许可使用的地域范】围、期间;》
— , 【(四:)付酬标准和办法】;
】 (】五)违约责任;【
! (—六)双方认为需【要约定的其他内容】
》
, 《第,二十五?条 : 转让本法》第十条?第一款第(五)【项至第(十》七,)项规定的权利应当!订立书面《合同
【
《 权利转《让,合,同,。包括下列主要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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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
《 , : (一《)作品的名称—;
【 ? (二)】转让的权利种类、】。地域范?。围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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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三)转《让价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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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!(四)交付转让【价金的日期和方【式,;
《
《 》 (五)违约【责任;
《
【 , : (六)双【方认为需《。要约定的其他内容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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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六,条 以著作权【出质的由出质人和】质,权人向国务院—著作权行政管—。理部门办《理出质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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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七条》 许可使》用,合同和转让》合同:。中著:作权人未明确—。许可、转让的权【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!。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!使
! , 第二十八条— 使用作品的付】酬标准可以由—当事人约定》也可以按《照国:务院著作权行—政,管理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制—定的付?酬,标准支付报酬—当,事人约定不》明确的按《。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!管理部门会同有关】部门制定的付酬标】准,。支付报酬
【
《 第《二十九条 出版】者、:。表演者、录音—录像制作者、广播电!台,、电视台等依照本】法有关规定使用他】。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!者的署名权、修改】权、保?护作品完整权和获】得,报酬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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