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 则
—。。
:
:
? , 第《一条 为保—护文学、艺术—和科学作《品作者的著作权以】及与著作权有关【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!。会主义精神文明、物!质文明?建设的?作品的创《作和传播促进社【会主义文化和科学】事业的发展与繁【。荣根据宪法》制,定本法
】
第二条】 中国公》民,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的作品不论》是否发表依》照本法享有著—作权
】 外国人、无!国籍人的作品根据】其,作者所?属国:或者经常居》住地:国同中?国签订的《协议或者共同参【加的国际条约—享有的著作》权,受本法保护
!
—外国人、无国籍人的!作品首先在》中国:境内出版的依照【本法享有著》作权
【
未与中】。国签订协《。议或者?共同参加国》际条约的国》家的:作者以及无国籍【人,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!加,的国际条约的成员】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!国,和非成员国同时【。出,版的受本法保护
!
《 《第三:条 ?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!以下列形式》创作的文学、艺【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!科学、工程技术等】作品:
《
: 【。。。 (一)文字作品】;
—
? (二】)口述作品;
!
— , (三)【音乐、戏剧》、曲艺、舞蹈—、杂技艺《术作:品;
! 》 , (四)美》术,、建筑作品;
【。
?
— (五)【摄影作品;》
《
— (》六)电影作品—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!方法创?作的作品;
!
,
, 】(七)工程设计图、!产品:设,计图、地图、—示意图?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!品;
】 ? 《 (八)计算机【软件:;,
《。
? , (九】),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的其他作品
【
《 , , 第四条 著】作,权人行?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!法,和法律不《得损害公共利—益国家对作》品的出?版、传?。播依:。法进行监督管理
】
【 第五条 【本法:不适用于
!
, (!一)法?律、法?规,国家机关的》决议、?决定、命令和其他】具有立法《、行政、司法性质】的,文,。件及其官《方,正式译文;
!
】 , (二)时》事新闻;
】
:。 , — (三)历法、通】。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!。。公式
! ?第六:条 民间文学【艺术作品的著作权】保护:办,法由国务院另行【规定
》
第七!条 国务院著作】权行政管理部—门主: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!工作;各省、自【治区、?直辖:市人民?政府的著作》权,。。行政管理部门—主,管本行政《区域的著作权管【理,工作
】 第八—条 著《作,权人和与著》作权:有关的权利人可【以授权著《作权集体管》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!者与著作《权有:关的: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!组织:被授:权,后可以以自己的【名,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!。作权有?关的权?利人主张权利—并可以作为当事【人进行涉《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!。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!、仲裁活动
—。
:。。
? ,。 著作权集体】管理:组织是非《营利性组《织其设立方》式、:权利义务《、著作权许可使【。用费的?收取:和分配以及对其监】督和管理等由国【务院另行《规定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