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:章 公?。开,的内容和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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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,条 根《据工作实际住房和】城乡建设部应当【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!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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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《机,构职能?类部机关机构设【置、工作职责及联系!方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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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!门规章类住房和【城乡建设部制定【或者联合其他—部,门制定的部门规【。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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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(三)发展规划【和,产,业政策?。类住房和城乡建【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!划有关专项发展规划!产业政策、发—展战略以及依—法应当?公开:的部工作计》划等;
! ? (四)《管理政策《类部机?关制:定印发的《规范性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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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行政执法【监督类部《机关作出的》行政处罚决》定书行?政处罚、行政复议、!。普法的?有关制度规》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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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六)行政许可【类行政许《。可的事?项、依据《、条件?、数量、程序、期】限以:及,申请行政许可—需要提交《的全:部材料目录及—办理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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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七)工程建设标准!规,范类发布工程建设标!准规范的公》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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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八)统计数【据类依法应当公开】的住房和《城乡建?设行业相关统计数据!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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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九)工—作,动态类依法应当公开!的工作动态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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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除!本办法第《八条规定的主动公开!的政府信息外公民】。、法人和其它组织】根据自身生产—、生活、科》研等特殊需要可向】住,房和城?乡建设部申请获【取,相关政府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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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》 下列信息—不,。予公: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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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:一)可能危及国家安!。全、公共《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!会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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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涉!及国:家秘:密、商业秘密—、个:人隐私?的,;但是经权利人同意!公开: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!共利益造成重—大,影响的涉及商业秘】密、个人隐私的政府!信息可以予以—。公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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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,)与申请人》生产、生《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!。无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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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,),法,。律、法规规定不得】公开的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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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条 部【机关各单《位在拟公开政府信】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!民,。共和国保守国家秘】密法以及《其他法律、法—规和国家有》关规定对《拟公:开的政?府,信息进行保》密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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