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公开》的内容和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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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?八条 根据工作实!际住房和《城乡建设部》应当主动《公开下列政府信息】
】。 (一《。),机构:职能类部机关机构】设,置,、工:作职责及联系—方式;?
! (二?)部门规章类住【房和城乡《建设部?制定:或者联?合其他部门》制,定的部?门规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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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《)发展规划》。和产:业政策类住房—和城:乡建设事业中—长期:。发展规划有关专项】发展规划产业政策、!发展战?略以:及依法?应当公开的部工作】计划: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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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(四)管理》政策类部机》关,制定印发的规范性】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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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行政执!法监督类部机关【作出的行政》处罚:决定书行政处罚、】行政复议、普—法的有关制》度,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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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)行】政许可类行》政许可?的事项?、,依据、?条件、?数量:、程序、期限以及申!请行政?。许可: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!目录:及办理情况》;
! :。(七)工程》。建设标准规范类发】布工程建设》标准规范《。的,公,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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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八)统?计,数据类依法应当【公开的住房和—城乡:建设行业相关—统计:数据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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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九)工作动态】类依法应当》公开的工作动态【信息
! , 第九条 【除本办法第八条【规定的?主动公开的政府【信息外公民、法人】和其它?组织根据自》身生产、生活—、科研等《特殊需要可向—住房和?城,乡建设?部申:。。请获:取相关政府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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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下列信息不予!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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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!可能危及国家安【全、公?共安全、经》济安全?和社:会稳: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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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涉及国家】秘密、?商业秘?。密、个?人隐私的《;但是?经权利人同意公【开或者不《公开:。可能对公共利益造】成重大影响》的涉及商业秘密、】个人隐私的政府【信息可以《予,以公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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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《)与申请人生产、生!活、:科研:等特殊需要》无关的?;
【 ,。 (四)法律、!法规:规定:不得公开《的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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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一条 部机关各】单位在拟公开—。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!中华人?民共和国保守国家】秘,密法以及《其,他法:律,、法规和《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!开的政府信息—进,行保:密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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