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?。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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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。条 为《推进和规范住—房和城乡《建设:部政:。府信:息公开工作》保障公民《、法人?和其他组《织依法获取》政府信?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!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!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!法规、规定》结合住房和城乡【建设部工作》实际制定本办—法
】 第二条 本!办法适用于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机关及其授!。权或者委《托的事业《单位、?社会团体(以—下简称部机关—)在履行管》理职能和提供—。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!向社会?公众以及管》理、服务对象公开相!关政府信息的—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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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办法》所称政府信息—是指部机关在履行职!责过程中制作或者】获取的以一定—形式记录《、保存的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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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三条 《 住房和城乡—建设部政务公开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!协调部政府信息公】开工:作审定相关制度研究!解决信息公开工【。。作中的重大问—题
【。 部政务【公开领导小组办公】。室(以下简称—部公开?办)负责部机—关,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!工,作具:体职:责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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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(一)具体承—办部机关的政府【信,息公开?事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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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(二)组《织,维护和更《新部机关公开的【政府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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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组织】编制部机《关的政府信》。息,公开相关制度、政】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政!府信息公开目—录和政府信息公【开年度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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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四):组织部?机关各?单位对?拟公开的《政府信?息进行?。保密审?查;
! (五)部机关!规定的与政府信【。息公开有《关的其他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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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四条 政府】信,息公开应当作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的一项基《本,工作制度部机—关各单位主要负【责人:负责对?本单位政府信—息公开?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综!。合处长或《办公室主任负—责,。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!相关事宜的具体组】织,协调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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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—条 : 部机关公开政府】信息应当遵》循公平、公正和便】民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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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, 部机《关应:当及时、准确地公】开政府信息》部机关发现影响或者!可能影响《社会稳定、扰乱【社会:管理秩序的虚—假或者不完整—信息:。的应当通过部—新闻办公室发—布准确的《政府信息予以澄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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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部机关《应当建立健全政府】信息发布协调—机制:各,单,位拟:发布涉?及,部内:。其他司局、国务院有!关部门?、地方住房城—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!机关的政府信—息,应当与有关行政机】关进行沟通、—确认保证发布—的信:息准确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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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部机《。关各单位发布政【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!规定需要批准的未】经批准不得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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