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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章 《责任:追究: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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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条 对!相关责任人的处【理方式包《括,组织:处理、扣减薪酬、】禁入限?制、纪律处分、【移送国家监察机关】或司法机关等可【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!。并使用?
】 (一)!组织处理《包括批评教育、【责令书面检查、【通报批评、诫勉、停!职、调?。离工:作岗位、降职、改任!非,领导:职务:、责令辞职、—免职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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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》。 (二)—扣减薪酬扣减和【。追索绩效年》薪或任期激》励,收入:终止或收回其—他中长期激励收益】取消参加中长期激】励资:格等:
】 (【三)禁入限制—五年直?至终身?不得担任国有企【业董事、监事、【高级管理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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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—)纪律处分由相应】的纪:检监察机构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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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五《)移送国家》监察机关或司法机】关,处理依据国家有关】法律规定《移送国家监察—机关或司法机关查】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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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二条 》中央企业发》生资:产损失经《过查:。证核实和责任认【定后:除依据有《关规定移送》纪检监?察机构或司》法机关?处理外?应,当按以下方式处【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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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(一:)发生?一般:资产损失《的对直接《责任:人和主管《。。责任人?。给予批评《教育、责令书面检查!、通报批评、诫勉】等,处理可以扣减和追索!责,。任认:定年度50%—。。以下的绩《效年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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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发!生较:大资产损失》。的,对直接?责任人?和主管责《任人给予通报—批评、诫勉、—停职:、调:离工作岗位、降【。职等处理同时按照以!下标准扣减薪—酬扣减和追索—责任:认,定年度5《0%-100%的】绩效年薪、扣—减和追索《责,任认:定年度(含》。。)前三年50%【-100%的—任期: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!绩效年薪终止尚未】行使的其他》中长期激励》。权益、上缴责任认】定年度及前一年度的!全部中长期激励收】。益、五年内不得【。参加:企业:新的中长期激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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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?。领导:。责任人给《予通报批评、诫勉】、停:职、调离工作岗位等!。处理同?时按照以下标准扣】减薪酬?扣减和追索责任认】定年度30》%-:70:%的绩效年薪—、扣减和追索责任认!定年度(《含)前?三年30《%,-70%的》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!支付绩效年薪终【止尚未行使的—其他中?。长期激励权益、【三年内不得参加【企业新?的中:长期:激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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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三)发生重大资产】损失的对直接责【任人:和主管?责任人给予降—职、改任非领导职】务、责令辞》职、:免职:和禁入限制》等,处理同?时按照以下标准【扣减薪酬扣》减和追索《责任:认定年度100【%的绩效年薪—、,扣,减和追索责》任认定?年度(?含)前三年10【0%的任期》激励:收入:并延: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!尚未行使的其—他,中长:期激励?权益:、上缴?责任认定年度(含)!前三年的全部中【。长期激励收益—、不得参加企—业新的中长》期激励?
— , 对领》导责任人给予调离工!作岗:位,、降职?。、改任非《领导职务、》责令辞职《。、免职和《禁入限制《等处理同《时按照以下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】和追索责《任认定年度7—0%-?10:0%的绩效年—薪、扣?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!。度(含)《前,三年70《%-100》%的任期激励收【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!薪终止尚未》行使的其他》中长:期激励权益、—上,缴,责任认定年》度(含)前三年的全!。部中长期激励收益】、五年内不得参加企!业,新的中长期激—励
【 ? 第三十三条 】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!发生资产损》失按:照本:办法:应当追究中央企业有!关人:。。员责任时对相关责】任人给予通报—批评、诫勉、停职、!调离工作岗位、【降职、改任非领导职!务、责令辞职、免】职和禁入限》制等处理同时—按照以下标》准扣减薪酬扣减和】追索责任《认定:年度30%-1【00:%的绩?效年:薪、扣减《和追索责任》认定年度《(含)?前三年3《0%-100%【的,任期激励收入—并延期支付绩—效年: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!他中:长期激励《权益、上缴责任【认定年度(》含)前?三,年的全部中长—期激励?收益、三至》五年内不得参—加,企,业新的中长期激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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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十四条 对】承担集体责任的中】央企业有关》经,营决:策机构给予批评教育!。、责令书面检查【、通报批《评等处理;对造【成资产损失金额【巨大且危及企—。业生存发展》的或:造,成其他特别严重【不良后果的按照规定!程序:予以:改组
】 ?。 ,第,三十五条 责任认!定年度是指责任【追究处理年度—有关责?任人在?责任追究处》理年度无任职或任】职不满全年的按照最!近一个完整任职【年度:执行;若无完整任】职,年,度的参照处理前【实际任?职月度(《不超过12个月)执!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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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条 !对同:。一事件?。、同一责《。任人:的薪:酬,扣减和追索》按照党纪处分、【政务处分《、责任追究等扣减薪!酬处理?的,最高标?准执行但《。不合:并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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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七条? :相关责任《人受到诫勉处理的六!个月内不得》提,拔、重用;受到调】离工作岗位、改【任非领导职务处理的!一年:内不得提拔》;受到降职处理【的两:年内不得提拔—;受到责令辞职【、免:职处理?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!两年内不《得担任高于原—任职务层级的—职务;同时》受到纪律处分—。的按照影响期长【的规:定执行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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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第三十》八条: 中央企业经营管!理有关人员违规【经营投资未造成资产!。损失但造成其他严】重不良后果的经过】查证核?实和责任《认,定后:对相:关责任人参照本【办法予以处理—
— 《第,三,。十九条 有下列】情,。形之一的应当对【相关责任人》从重或?加重: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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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—(一)资产损失【频繁发生、》金额:巨大、?后,果严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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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(二:),屡禁不止、》顶风违?规,、影响?恶劣的
《
】 (三)强!迫、唆使他》人违规造成资产【损失或其他严重【不良后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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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!)未及时《采取措?施,或措:施,不力导致资》产损失或其他严重】不良后果扩》大,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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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瞒—。报、漏报或谎报资产!损失的
》
【 (六)拒!不配合?或干扰、抵制责【任追究工作的
】
! : (七)其他应当】从重或加重处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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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?条 对中央企【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!在企业改革发展中】所出现的失误不属】于,有令不?行、有禁不止、不】当谋利、主观故意】、独断专行等的根】据有关规《定和程序予以容错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对违《规经营投资相—关责任人《从轻或减轻处—理
《
— ? (一)情节轻】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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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【)以促进《企,业改革发《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!济,责任、政治》责任:、社会责任为目标】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!的
! 》 (三)党和国【家,方针政策、党章【党规党纪、国家法律!法规、地《方性法规和规章【。等没有明确限制【或禁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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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四)处置突发事件或!紧急情况《下个人?或少数人决策事后】及,时履行报告》程序并得到追—认且不存在故意或】重大过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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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及时!采取:有效措施《减少、挽回资—产损失并消除不【良影响?的
【 ? 》(六)主动反—映资产损失情况积】极配合责任追究工】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!造成资产损失相关】人员:查证属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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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—七)其他可以从轻】或减轻处理的—
! 第:四十一条 对于】违规:经营投资有关责任人!应当给予批评—教育:、责令?书面检查、通报【批,评,或诫:勉处理但是》具有本办法第四【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!的可以?免除: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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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四十二《条 ?对违规经营投资有】关责任人减轻—。或免除处理》须由作出《处理决定的》上一:级企业或国资委批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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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三条】 :。相关责任人已调任、!离职或退休》的应当?按照本办法给予相】应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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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四条 !相关责任人在责任】认定年度《已不在本企业领【取绩效年薪的—按离职?前,一年度?全部绩效年》薪及:前三年任《期激:励收入总和》计,算参照本办》法有关规《定追:索扣:回其薪酬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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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五【条 对违反—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!履行职责《造成国?有资产损失或—。其他严重不良后【果的中央企业董事、!监事以及其他有关人!员依照国家法—律法规、有关规【章制度和《本办法等《对其进?行相应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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