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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责—。。任追究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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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四十六条 】 ,。国资委和《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!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!。干部管理《权限:。组织开?展责任追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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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第四十七条【 国资委在—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!要职责
【
! (一)研》究制定中央企业【责任追究有关—制,度
】 《 (《二)组织开》展中:央企业发生的—重大资产损失或产生!严重不?良后:果,的较大资产》损失以及涉及—中央企业负责人的】责,任追:究工:作
【 — :(三)认为有必【要直:接组织开展的中央】企,。业及:其所属子企业责任追!究工作?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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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, (四)》对中央企业存—在的共性问题进行】。专项核?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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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】)对:需要中央企》业整改的《问题督促企业落实】有关整改工》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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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六)指】导、监督和》检查中央企业责任追!究相关工作
】。
? ? : : (:七)其他有关责任】追究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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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四:十八条 》。国资委内设专门【责任追究机》构受理有关方面按】规定程序移交—的中央企业及其所】属子企?业违规经营投—资的有关问题和线索!初步核实后进行分】类处置并《采取督办、联合【。核查、专项核查等】方式组?织开展有关》核查工作认定相关】人员责?任研究提出处理的】意见建议《督促企业《。整改: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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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【。九条 中》央企:业在责任追究—工作中的《主要职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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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!研究制定本企业责任!追究有?关制: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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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(《二)组织开展本级企!业发生的一》般,或较大资《产损失二《级子企业发生的重】大资产损《失或产生严》重不良?后果的较大资产损】。失以及涉及二级子企!业负责人的》责任:追究:工作
! 【(三)认为有必要】直接组织《开展的?所属子企《。业责任追究》工作
【
? 《 (四)》指导、监《督,和,检查所属子企业责任!追究:。相关工作
【
?。 》 (五)—按,照国资委《要求:组织开展有关责任】。追究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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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六)—。其他:有关责任追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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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条 【 中央企业应—当明确相应的职能部!门或机构负责组织】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并!做好与企《。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协!同配:合
! 第?五,十一条 中央企】业应当建立责任追】究工作报告制度对】较大和重大违规【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!索及:时向国?。资委书面报告并【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定!期,报送责任追》。究,工作开展情》况
】。 第五十二条 ! 中央企《业未按规定和有关】工作:职责:要求组织《开展责?任追究工作的国【资委依据相》。关,规定对有关》中,央企:业负:责人进行责》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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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?三条 国资—委和中央企业—有关人员对企业【违规经营投资等重】大违规违纪违法问】题存在应当发现而】未发现或发现后敷衍!不追、隐匿不报【、查处不力》等失职渎《职行为的严格依纪】依规追究纪律责任】;涉嫌犯罪的移送国!家监: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!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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