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责任追究工》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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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》十六条? 国资委和中央】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!资本:出资关系和干部管】理权:限组织开展》。责任追究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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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十七条! 国?资委在?责任追究工作中【的主要职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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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):研究制定中》央企业责任追究有】。。关制: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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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二)组织开】展中央企业发生【的,重,。大资产损失或产生严!重,不良后果《。的较大?资产损?失以及涉及》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责!任追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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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《(三)?。。认,为有必要直》接组织开展的中央企!业及:其所属子企业责【任追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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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四)对中》。央企业?存,在的:共性问题进》行专项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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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【)对:需要中?央企业整改的—。问题:督促:企业落?实有关整改工作【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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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。六)指导、监督【和检查中央企业责】任追究相关工作
】
,
— , : (七)其他】有关:。责任:追,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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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八,条 国资委内【设专门责任》追究机构《受,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!序移交?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!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!的有:关问题和线》索初步核实》后进:行分类处置并采【取督:办、联合核查、【专项核查《等方式?组织开展《有关核?。查工作认定相关人】员责任研究》提出处理的意—见建议督促企业整】。改落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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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九条 中央【。企业在?责任追?究工作中的主要职】。责
! (一)!研究制定本》企业责任追究—有关制度
】
《 : (二)【组织开展本级企业】发生的一般或较【大资产?。损失二?级子企业发生的重大!资产损失《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!的较大资产损失以及!涉及二级子》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!究工作
【
: , (三!)认为有必要—。直接组织开展—的所属子企业责任】。追,究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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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:(四)指导、监督】和检查所属子企业责!任追究相关工作【
— (!五)按照国资委【要,求组织开展有—关责任追究工作
!
》。 (六!)其他有《关责任追《究工作
】
, 第五十【条 ?。中央企业应当明【确相应的职能部【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开!展责任追究工作并做!好与企业纪》检,监察机构的》协同: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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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一《条, 中央企业—应当建立责任—追究工作报告—制度对较大和—。重大: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!。和线索及时向国资委!书,面报告并按》照有关工作要求定期!。。报送责任追究工【作开展情《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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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五《十二条 中央企】业未:按规定和有关工作职!责要求组织》开展责任追究工作】的国资委依据相关规!定,对有关中《央企业负《责人进行责》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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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《三条: 国资委和中【央企业有关人员【对企业违规经营【投资等重大违规违】纪违法问题存在应】当发现?而,未发现或发》现后:敷衍不追、隐匿不报!、查处不力等失职渎!职行为的《严格依纪《依,规追究纪律责—任;涉?嫌犯罪的《。移送:国家监?察机关或司法机【关,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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