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董事?会与经营管理机【构
! 第三十【条 董事会是合】营企业的最高权力】机构决定《合营企业《。的一切重《大问:题
【 《第,三十一条 董事会!成员不得《。少于3人董事名额】。的分配由合》营各方参照出资【比例协商确定
【
!董事:的任期为4年经合】营各方?继,续委派可以连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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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二条 【董事会会议每—年至少召开1次【由董事长负责召集】并主持董事》长,不能召集时由—董事长委托副董【事长或者其他董【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!事会会?议经1/3以上董】事,提议:可以:由董事长召开董【事会临时会议—
— ?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!2/3以上董事【出席方能《举行:董事不?能出席的可》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!人代表其出》席和表决
】
董【事会会议一般应当】在合营企《业法定地址所在【地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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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三十三条 下】列事项由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】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!。出决: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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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一)合营企业—章程的修改;
【
— 》 (二)合—营企业的《中,止、解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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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合!营,企业注?册资本?的增加?、减: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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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】。合营企业的合并、分!立
《
— 其:他事项可以》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!明的议事《规则:作出决议
【
【第三十?四条 董事长【是,合营:企业的?法定代表人董—事长不能履行职责】时应: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!其,他董:事代表合营企业【
】 第三十五条 】 合营企业设—经营管理《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!经营管理《。工作经营管》理机:构设总经《理1人?副总经理若干—人副:总经理协《。助总经理《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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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三十六条 总】经理执行董》事会: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!领,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!营管理工作在—董事会授《权范围?内总经理对》外代表合营企业【对内任免下属人员】行,使董事会授予—的其他职权
【
—。 第三十七条 !。总,经理:、副总经《理由合营企业董事】会聘请?可以由中国》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!国公民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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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经董事会《聘请:董事长?、副董事长、董事可!。以兼任合《营企业的总经理、副!总经:理或者?其他高级《管理职务
】
《 总?经,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!当同副总经理协商】
— 总经理【或,者副总经理不得【兼任其?他经济组织的总【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!得参与其他经—济,。组,织对本?企业的商业竞—争
】 第《三十:八条 总经理、副!。。。总经:理及其他高级管理】人员有营私舞弊或】者严重失职行为【的经董事会决—议可以随《时解聘?
— , 第三》十九条 合营【。企业需要在》。国外和港澳地区【设立分支机构(【含销售机构)时【应当:报对外?贸易经济合作—部批: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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