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董事会【。与经营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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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三十条 董事】会是合营企》业的最高权》力机构决定合营企】业的一切重大—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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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一条 【董事会成员不—得少于?3人董事名额的【分配由合营各方参】照出资比例协—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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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董事的任期》为4年经合营—各方继续《委,。派可以?连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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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二【条 董《事会:会议每年至》。少召开?1次由?董事长?负责召集并主持董】事长不能召》集时由董事长委【。托副董事长》或者其他董事负【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!会议经1《/3以上董事提【。。议可以由董事—。长召开董事会临【时会议
【
—董事会会议应当【有2/3以上董事出!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!出,席的可以出具—委托书委托他人【代表其出席和表决】
! 董事会《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!企业法定地址所在】地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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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!条 下列事项【由出席?董事:。会会议的董事一致】通过:方可作出决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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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【一)合营企业—。章程的修《改;
! : (二【)合营企业》的中止、解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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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三)合营企业注】。册资本的《增,加、减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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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合】营企业的合》并、分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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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!他事项可以》。根据合营企业章【程载:明的议事规则作【出决议?。
】 第三《十四条 董事长】是合:营企业的法定—代表:人董事长《不能履行职责—时应当?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!他董事代表合营【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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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五条】 合营企业—设经营管理机构负】。责企业的日常—经营管理工作经营】管,理机:构设总经理1人【副总经理若》。干人副总经理协助】总经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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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三十六条 总!经理执行董事—会会议的各项—决议组织《领导合营《企业的日《。常经:营管理工作在董【事会授权范围—内总经?理,对外代表合营—企,业对内任免下属【人员行使董事会【。授予的其他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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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七条 总—经理、副总》经理由合营企业董】事会:聘请可以由中国【公,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!公民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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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经《董事会?聘请董事长、—副董事长、董事【可以:兼任合?营企:业的总经理、副总】经理或者其他高【级管理职《。务
《
? 总经理【处理重要《问,题时应当同副总经理!协商
【
总经理或!。者副总?经理不得兼任其【他经济?组织的总经理或者】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!。他经济组织》对本:企业的商业竞争【
! 第三?十八条 总经理、!副总:经理及?其他高级管理人【员有营?私舞弊或《。者严重失职》行为的经董事会【决议可以随时—解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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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:第,三十九条 合营】企业需要在国—外,和,港澳地区设立分支】机构(?含销售机构)—时应当报对外贸【易经济合作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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