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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。评估专业人员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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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: 评估专》业人员包《括评估?师和其他具有—评估:专业知识及实践【经验的?评估:从业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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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评估师是指通过评估!师资格考试》的评估专业人员国】家根据经济》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评!估师专业《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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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—有,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!会按照国家》规定组织实》施评估师《资,格全国统一考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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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具有高等院》校专: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!以参加评《估师资格全国统【一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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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有关全国性评估】行业协会应》当在其网站上公【布评估师名单—并实时更《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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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》条 因故意犯罪】或者在从《事评估、财务、会】计,、审计?。活动:中因过失犯罪—而受刑?事处罚自刑罚执行】完毕之日起不满【五年:的人员不得从事评估!业务
】 第十二条 ! 评估专《业人员享有下—列权: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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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要求委托】人提供相关》的权属证明、财【。务会计信息》。和其他资料以及为】执行公允的评—。估程:序所需的必要—协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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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依【。法向有?关国家机《关,或者其他组织—查阅:从事业务所需—的文件、证明—和资料;
》。
— (三!。)拒绝委托人—或者其?。他组:织、个人对评估行为!和评估结果的非【法干:。预;
! , , (四【)依法签署评估报告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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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五)法律—。、行政法规规—。定,的其他权利
!
,
: , 第十三条 评!估专业?人员应当履行—下,列义务
! — (?一)诚实守信—。依,法独立?。。、客观、公正从【事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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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—。遵,守评:估准则履《行调查职责独立【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!事业务;
【
《 (三!)完成规定的继续教!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!力;
! (四!)对评估活动中【使,用的有关文件、证】明,。和资料?的真实性、》准确性、完整性进】行核查和验证;
!
《 【 ,(五)对评估活动中!知,悉的国家秘》密、:商业秘密和》个人隐?私予以保密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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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六)与委托人或者其!他相关当事人及评估!对象有利害关—系,的应当回《避;
! 【(七)接受行业协会!的自律管理履行【行业协会《章程规定的义务【;,
《
,
, (!八)法律、行—政法规规定》的其:他义务
】
, 第十四【条 评《估专业?人员不得有下列【行为
【
, , ? (一—),私自接受委托—从事业务《、收取费用;
!
:
】 (二)《同时在两个以上评】估机构从事业务;】
—。。 【 (三?)采用?欺骗、利诱、胁迫】或者贬损、诋毁【其他评估《专,业人员等不正—当手段招揽业—务;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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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允》许他人?以本人名《义从事业务或者【冒用他人名义从【事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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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。 (五)—签署本人《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!告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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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索—要、收受或者—变相索要、收受合】同,。。约定以外的酬金、财!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!当利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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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七)签—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!有重大遗漏的评估】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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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(?。八)违反《法,律、行政法规的其】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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