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申?请撤销?裁决
—
《 第》五十八条 》 当事人提出证【据证明裁决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以【向仲裁?委员会所《在地的中级人民【法院申?请撤销裁决:
!
】 (一》。)没有仲裁协议【的;
【
, — (二)裁决的事!项不属于仲》裁协议的范围—或,者仲裁委员》会无:权仲裁的;
!
】 (?。三)仲裁庭的组成或!者仲裁的程》序违反法定程—序,的;
?
【 (【四)裁决所根据【的证据?是伪造的;
【
— , (—五)对方当事人隐瞒!了足以影响》公正裁决的证据的;!
! (—六,),仲裁员在仲裁—。该案: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!弊枉法裁《决行为的
】
人民法!院经组?。成合议?庭审查核实裁决有】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!应当裁定《撤销:
《
,
人民【法院认定该裁决违】背社会公《共利益的应当裁定】撤销:
! 第五十《九条 ?。 当事人申请撤【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!裁决书之日起六【个月内提出》
— : :第六十条 人【民法:院应当?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!之日起?两个月内作出—撤销裁决或者驳【回申请的裁》定
【 《第六十一条 【。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!决的申请后认为【可以由仲裁庭—重新仲?裁的通知《仲裁庭?在一:定,期限:内重新?仲裁并裁定中止撤】销程序仲裁庭—拒绝重新仲裁—的人民法院应当裁】定恢复撤销程序
!